※ 引述《peter1208 (D桑.)》之銘言:
: 對方酒測0.21,但是我路權在那邊比他小,
: 現在的問題是,
: 女方要跟我求償二十萬 ……
: 我不知道該怎麼去理解和處理這件事了,就算把我保險扣一扣也生不出二十萬,更別提我
: 修車的錢了,覺得蠻不是滋味,畢竟她受傷以後三餐和外出全部都是我一手包辦。
: 我自己心裡是大概有個底了,
: 想請問有沒有發生過這種事情的鄉民,或能給我個意見,能把傷害降到最低。
找調解委員會.
委員會能婉轉地讓她知道行情, 不至於獅子大開口.
三餐和外出記得留下收據和發票, 到時候可以從賠償金額裡面扣除.
然後都走到這階段, 她都不顧情面了你也不要客氣,
能舉證之前載她的紀錄盡量翻出來, 一條一條比照計程車收費.
哪有這種免費載妳應該, 出事要賠活該的道理?
如果因為她在後座, 害你騎車不靈活去撞到,
或者是她要求去哪裡才撞到, 應該是你向她求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