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執業代書,提供給您意見
代書的工作除了安排專業的規劃,其實還要探求背後"人"的原因
事情才能處理的圓滿
這件事情起因其實非常簡單
就是因為男方的父母無業無收入,而且只有那間房子老本
因此對錢變的斤斤計較,而且無業的老人非常會鑽牛角尖,已經看的太多
他們會認為拿出那三百萬已經是他們的血汗錢
要來給未來的媳婦"住",他們的犧牲太大,所以才斤斤計較
他們要的,就是不要改天... (我講難聽一點不要介意)
改天離婚了,那三百萬,牽扯不清
比較適合的方式有二,供您參考
一、房子都登記給男女各1/2,在房貸之後,共同擔保設定二胎抵押權給公公(婆婆)
這能說服他們的點是,以後房子如果出售或被法拍,他們300萬可以拿的回來。
哪天你們小夫妻有錢了,也可以300萬還給他們,塗銷公婆的二胎
二、房子登記給男女各1/2,信託給公婆,
信託契約寫明:
由公婆管理所有權(這樣法律上你們小夫妻就不能再出售),公婆也不得移轉他人。
委託人(就是你們夫婦)可維持原用益關係。
註:信託目的是隨你寫的
公婆有大頭症也讓他們舒服
一、二 也可一起辦理
這樣達到他們想到的"自滿的目的"
且你以後所繳的房貸也是有保障的
畢竟所有權還是您的
但我更擔心的是,這樣的公婆以後是不會疼你的,要有心理準備
妳男友不管娶誰,都要有心理準備被公婆壓著
不然就先租房子再說,觀察一下這段婚姻是否能長久
以上小代書 人性&不動產規劃,僅供參考 ~
後話:房子不是你婚姻的問題,公婆難搞將會是妳這段婚姻的大問題。
※ 引述《ivipink (曦)》之銘言:
: 手機排版請見諒。
: 先說背景
: 交往兩年,計畫今年買房,明年結婚。
: 男方:家中獨子(有一妹妹),父母年長,退休無收入,靠男方每月支付養老金。
: 男方父母:計畫售出住家(父母財產),
: 舉家南遷至新竹。售出住家金額購買新竹兩房(一間換一間)以便與兒子同住。
: 男方阿姨:投資客
: 男方外公:因曾被兩個兒子私下移轉房產,認為媳婦會騙錢。
: 女方:經濟無虞,30歲,婚後上班薪水一起支付房貸,共同打拼買一間三房當結婚新房。
: 總共需處理兩間房子(三房+兩房)
: 一切就在我們看到喜歡的房子與男方家人討論後變了調。
: 老話題房產共同持分,但是兩間。
: 男方父母未提供任何資金給我們買房,僅提供住家讓我們貸300萬頭期款(僅借名,300萬
: 一樣男女方一起還)
: 男方父母阿姨外公提出,三房名字兒1/2+母1/2。兩房女方1/2+母1/2。
: 先不管資金操作問題,兩房女方掛名是因為男方親戚認為母沒收入無法貸款,要加掛女方
: 有薪資收入才能借貸。
: 事情傳到女方家長。
: 認為女方與男方一起養家,分擔以後要住的三房房貸且養男方父母,卻只拿兩房1/2持分
: ,提出三房男方1/2女1/2,就是夫妻共同持有。兩房女生不持分,讓男方父母完全持有(
: 一間換一間),且女方父母願意支援一點金額。
: 男方外公擔心男方父母出售住家錢,會被男方女方用不見(就是怕被兒子媳婦騙走錢),
: 擔心男方父母沒地方住。
: 事情傳回男方
: 男方父母改提出三房女方1/2+母1/2,兩房男方1/2+母1/2,說是怕以後贈與稅,如此可避
: 稅。
: 我(女方)因為多次來回討論持分之事不太愉快,因為知道男生家境不好,小夫妻靠自己
: 買新房,一起打拼且結婚每月再支付1萬5養老金給男方父母,對方父母親戚仍計較持分且
: 怕錢被女方騙走,感到心寒,所以跟男方說暫緩買房與結婚。
: 男方回覆先不買房。
: 但想到買房男方都計較了,未來結婚怎麼辦?請問,我該繼續走下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