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AA制 在台灣(台北)不適用吧?

作者: yoyo1609 (Lisa)   2016-05-06 02:09:58
原文恕刪
AA與否跟地區無關吧
先說個人狀況,我是台北女生
若已交往,我不認為AA是必然,要看兩人背景跟彼此經濟狀況等去考量
現在跟男友出去通常都是AA
少數我想吃但對方沒這筆預算的狀況,我會堅持去吃、我買兩人的單
我付過明水三井吧台數次、米其林三星餐廳等
目前狀況是我已經出社會在上班
男友在唸書,僅有工讀收入
有我希望他跟我去吃但會造成他負擔的餐廳當然就我出啊
但當我還是學生且沒在打工、我前任已經出社會有收入時
我一次都沒付過錢
若交往時雙方財力有明顯差距
若交往時雙方財力有明顯差距
比較有餘裕的那位視狀況出錢我認為正常
但若還在追求時
追人的那位(無論男女)本來就應該先多付出一些吧?
不要只會說女生看錢,若本身並無特別吸引女方的條件
要女方付出時間來跟你互動、給你機會、了解你,付幾頓飯錢很過份?
而只用「願不願意在被追求時AA」來當成單一評斷準則
又,討論是否AA時不計感情、雙方關係等脈絡背景,未免過份單薄了點吧?
作者: K118H (星巴克 阿法其朵)   2016-05-06 02:16:00
就講好就好呀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6-05-06 02:18:00
原po是好女孩
作者: zxnstu (江)   2016-05-06 05:53:00
付幾頓飯前很過分……嗯
作者: kickyjump (小踢踢跳跳)   2016-05-06 08:19:00
這還算好女孩?就是你這種人還得一堆正常女生被罵= =*害得
作者: hope951 (分說、不分說、不由分說)   2016-05-06 08:41:00
花錢在你身上不如去嫖......
作者: HuiHuiWolf (喵喵喵喵喵)   2016-05-06 08:45:00
推還要考慮到背景
作者: alex01 (愛 立刻 濕)   2016-05-06 09:22:00
鳥+1鳥+1
作者: JayceLai (深紅)   2016-05-06 09:24:00
講再多女生付錢都會被當作特例少數啦
作者: fancese (暱 稱)   2016-05-06 18:31:00
認同部分 若交往時雙方財力有明顯差距比較有餘裕的那位視狀況出錢我認為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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