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urgergirl (20 seconds insane)
2016-06-04 03:56:55七年是一個很神祕的數字,
有人說七年之癢我倒不覺得是癢不癢的問題。
剛開始,一切都是愛,光看著他睡著打呼的睡臉都好可愛啊。
早上還沒刷牙卻親了你一口,是多麼甜。
隨時間過去,你太了解對方,
他做的一切都不有趣、不驚喜了,
有時你還會嫌他鼻毛長出鼻孔。
他還是他;妳還是妳。
可變因素在另一個「他」
若還沒結婚,快放棄。越快越好。
至少彼此重新覓偶容易點。
別像姐,七年戀愛之後結婚,又開心當六年模範夫妻,結果對方才坦承:早就不愛我,去結婚只是滿足雙方家長願望。
可是我愛得死去活來啊,以為全天下我最幸福。
他後來承認精神出軌,越比較我就越爛,
當然啊,我是不被愛的那個啊。
要做好事,快放他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