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是分手 99.99%的理由都是很爛的
這些都只是藉口 就只是不愛了 想離開了
去追究什麼樣的爛分手理由是一點意義都沒有的
只會讓你不斷的陷在裡面走不出來
所以與其討論什麼樣的分手理由是很爛的
倒不如討論什麼樣的分手理由是能讓人體會感動的
例如:
對方因為絕症或意外快死了 要分手 要求對方自己好好活下去
※ 引述《underwood (安德伍德)》之銘言:
: 分手理由百百種
: 1.沒激情的感覺/感覺像家人
: 2.我絕對不會娶妳
: 3.我配不上妳 妳值得更好的/妳配不上我
: 4.我喜歡上別人了/前任回頭找我 我放不下
: 5.我喜歡同性
: 還有什麼分手理由比這些更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