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覺得很多事情的價值
不是取決於事情本身
而是周圍的人。
我覺得婚前同居絕對有其必要性
當然可能原po年紀還小
但連我阿嬤都很支持婚前同居
因為她覺得
就是因為以前的社會保守
導致很多女人嫁了之後才發現生活跟想像不一樣
卻又回不了頭。只能一直忍耐
(以前啦 現在也一樣離婚也是要有勇氣)
就同居這件事本身
同居真的跟性行為次數沒什麼太大關係
想做。沒住一起也可以啊
沒fu。住一起又怎麼樣
而且說真的。上班回來哪有閒情逸緻啊
很累耶
同居只是一起生活而已
不會很傷名聲
但是你媽媽介意
就這樣而已。只能跟媽媽溝通了
※ 引述《bluebluewind (藍風)》之銘言:
: 目前已跟男友交往六年多
: 今年八月開始步入社會工作
: 因為工作地點相差不遠
: 為了省錢、能互相照顧等因素就住在一起了
: 自從我媽知道我跟男友住在一起後
: 三不五時就打電話來說這樣不好、說起來很難聽、給我讀這麼多書都讀到哪了,
: 叫我趕快搬走
: 對,我就是讀太多書,看太多美劇
: 所以觀念很新,覺得同居會讓我名聲敗壞的想法很可笑
: 我已經成年,也沒有跟家裡拿錢,應該有決定要跟誰一起住的權力吧
: 這麼在意別人的眼光有甚麼用呢
: 原本以為老媽是個觀念很新的人
: 因為這件事情太讓我失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