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 是否只剩離家的選項,卻又怕被找到

作者: lock7 (LOCK上將)   2017-01-10 11:57:33
想離家出走的是我女朋友,27歲,目前住新北家裡,有一個姊姊一個弟弟
兩年前我們交往被她爸媽知道後,問過我的基本資料,連人都不願意見,就極力反對
反對原因:差三歲(我30歲)、姓氏不合、南部人、公務員(非從商)、面相不好(看照片)
以及要她33歲後才可以結婚(晚婚才幸福),現在不准交男朋友,她爸媽相當迷信
我女朋友一開始想和他們溝通,但他們極為堅持並常常語帶威脅
"如果妳選擇跟那個男的走,我就打斷妳的腿"
"如果妳跟他結婚,以後就沒這個娘家了"
"如果發現妳休假是跑出去跟他約會,妳就死定了"
"這輩子不要再讓我聽到他的名字、看到他的人"
"要讓妳殘廢或毀容才會給你們在一起"
"他到時候娶妳就只能娶牌位而已"
每次我女朋友想好好跟他們溝通,但換來的都是越來越難聽的語句,後來就選擇沉默
她也說她爸有暴力傾向,頻率約一年一次發飆抓狂
會往小孩方向摔鐵椅、揍腹部踹身體,還曾在廚房磨刀半小時,並在筆記本上寫"謀殺"
她爸認為小孩的身體是他們給的,想怎樣都可以,也承認自己控制欲很強,不要忤逆他
我們討論了很久,想不到有什麼辦法能改變現狀,所以我女朋友想要在今年離家出走,辭
掉工作下來南部與我一起租房子
但她非常害怕她爸到時候無所不用其極將她找出來,她爸思想行為很偏激,後果會不堪設

她想問之後登記結婚和找到新工作(有保勞健保),甚至以後懷孕到醫院就診的紀錄
她爸請徵信社來找人,或是去警局報失蹤,會因此循線找到她的活動地點嗎?
還有她原本在新北的戶籍需要遷出嗎? 或是還有其他我們沒考量到的事情
煩請板友們解惑或是有其他的建議,萬分感謝~
作者: whereislove (瑞莎爆胎了)   2017-01-12 03:54:00
離家後每個月轉一定金額的孝親費到他們的帳戶裡就沒什麼人好告棄養的了
作者: hareru00 (緋)   2017-01-12 02:19:00
27早該獨立,不叫離家出走了吧
作者: cecilia1520 (天助自助者)   2017-01-10 12:02:00
錄音 報警
作者: yfu3330225 (Jeffybear)   2017-01-10 12:04:00
不鼓勵離家出走 感覺這篇文章主要目的在正當化你們的行為女方家長有問題建議還是循正常管道解決 逃跑不可恥但是風險太大了
作者: belucky   2017-01-10 12:07:00
申請家暴阿
作者: BisouBisou (Gap pas gap?)   2017-01-10 12:07:00
我倒覺得必要時循法律途徑比較可行
作者: bear4835 (熊大姐)   2017-01-10 12:14:00
感覺理由都是假的 單純不想讓女兒脫離掌控 薪水是不是也要拿回家
作者: sean920909 (使用者代號)   2017-01-10 12:15:00
2樓一定沒看內文
作者: yfu3330225 (Jeffybear)   2017-01-10 12:16:00
怎麼說樓上
作者: sean920909 (使用者代號)   2017-01-10 12:18:00
成年人了根本沒有離家出走這個詞
作者: yfu3330225 (Jeffybear)   2017-01-10 12:19:00
這樣呀 可是內文寫離家出走捏
作者: kobe8112 (小B)   2017-01-10 12:20:00
人家就是不懂才問啊,你不懂又不看文就閉嘴吧
作者: calase (萬難地天紀柳)   2017-01-10 12:21:00
成年人基本上就斷絕往來吧,感覺女方家人問題很大
作者: ppccfvy (手心手背心肝寶貝)   2017-01-10 12:23:00
成年人離家不是很正常的事嗎? 相信我,她爸沒有那麼神通廣大更不客氣一點,這種老廢柴是因為她家再三容忍才敢這樣成天放肆,我才不相信老廢柴能翻起什麼浪花
作者: gtocat (糧草徵收人)   2017-01-10 12:27:00
民法第12條規定,滿20歲為成年人,有完全行為能力,更何況已經27歲了,也太扯
作者: pocata (單飛)   2017-01-10 12:27:00
二樓有事嗎…
作者: sexymuse (偏不說)   2017-01-10 12:27:00
你為什麼不去見她爸媽啊? 害怕?
作者: gtocat (糧草徵收人)   2017-01-10 12:28:00
父母親的言語恐嚇威脅也已經達到言語暴力的傷害,建議離家重新生活,你必須要做一個保護好另一半到角色
作者: kekeyo (kekeyo)   2017-01-10 12:28:00
成年人要走就走吧~強烈建議留下一切民法1118-1的證據,減輕日後扶養責任
作者: misaki030   2017-01-10 12:29:00
幹她爸也太恐怖了 帶她塊陶阿
作者: dearluna (親愛的露娜)   2017-01-10 12:30:00
報警啊錢包證件拿一拿人就可以走了
作者: susanna026 (susanna)   2017-01-10 12:31:00
為什麼你不去女友家?你怕嗎?是不是真如她講的 總要去看看吧?
作者: S12341234 (米)   2017-01-10 12:34:00
噓二樓,女方27歲了,完全可以獨立,父母感覺有病,願意的話就給他們找醫生,不願意的話就獨善其身其實不用寫離家出走,離開家就是了
作者: CYCCHEN (小羊)   2017-01-10 12:37:00
迷信是一件很恐怖很恐怖的事!你們若不好,他父母就覺得是你帶塞…所以還是好好處理推樓上,離開家就好…
作者: pjwhite (小白)   2017-01-10 12:39:00
好有控制欲的家庭
作者: S12341234 (米)   2017-01-10 12:39:00
說真的他爸找到人又怎樣呢,如果真的有暴力傾向可以申請家暴
作者: yfu3330225 (Jeffybear)   2017-01-10 12:40:00
被噓就被噓啦!!原PO看我的噓文想清楚 我不知道你內文的離家出走是不是代表一聲不吭就跑走 如果是這樣一定是錯的 走法律途徑就對了
作者: susanna026 (susanna)   2017-01-10 12:40:00
覺得 總是要去求證一下 看是不是能溝通 光聽女友講怎麼知道怎麼回事呢?
作者: S12341234 (米)   2017-01-10 12:41:00
yfu3330225大,原po就是不清楚才來問阿,你也沒判斷能力的話還是多學多問吧
作者: susanna026 (susanna)   2017-01-10 12:42:00
搞不好 會被你感動的
作者: ann7773631 (季世桿)   2017-01-10 12:43:00
27歲了 本來就可以獨立生活 完全不用擔心吧
作者: kobe8112 (小B)   2017-01-10 12:43:00
根據歷史經驗法則,被感動的機會大概是0.1%吧 XD
作者: susanna026 (susanna)   2017-01-10 12:45:00
原po大大 搞不好就是那0.1%的
作者: chinhan1216 (下巴翰)   2017-01-10 12:46:00
我覺得你趕快換一個 這家庭不正常就算你們再一起了 上新聞社會版的機率很高
作者: gbgbdavidlee (if_matter)   2017-01-10 12:47:00
113 你的好朋友
作者: kobe8112 (小B)   2017-01-10 12:49:00
susanna026應該很愛買樂透,相信自己就是那頭獎得主XD
作者: nova27 (你好再見)   2017-01-10 12:59:00
你管他爸怎麼想 直接跟女朋友去見他父母說無論如何都會跟他再一起 另外請你女朋友錄音 最好能直接斷絕父女關係 不然就算離家 他們還能告遺棄罪把他找出來 不過最好還是確定你女友爸不是黑道勢力啦
作者: qwert5327 (明天)   2017-01-10 13:03:00
好可怕.....但我覺得,你是有能力保護她的,找上門可以報警
作者: solu731 (^q^)   2017-01-10 13:05:00
移民的話呢 如果你女友有決心再也不見家人
作者: Naturallyer (自然)   2017-01-10 13:05:00
只有爸爸反對嗎?媽媽呢?態度也這麼強硬?為何你們兩人不好好想個辦法讓對方父母能夠接受你?
作者: guligula (å’»)   2017-01-10 13:05:00
噓2樓,另外以前被家暴都沒有驗傷嗎?
作者: TRIMGAL (Visca!Barca!)   2017-01-10 13:06:00
二樓是在自以為什麼
作者: Naturallyer (自然)   2017-01-10 13:06:00
並不是離家出走就可以解決的。好好講,找個機會有誠意一點登門拜訪之類的
作者: s910928 (很少人叫我仙貝)   2017-01-10 13:06:00
申請保護令
作者: belucky   2017-01-10 13:06:00
連見面談都不要 是要怎麼想辦法 頗呵呵
作者: qwert5327 (明天)   2017-01-10 13:07:00
這種人根本沒辦法溝通吧......能溝通誰想搞到不告而別基本上她父親已經是有精神問題了,怎麼溝通?
作者: s910928 (很少人叫我仙貝)   2017-01-10 13:09:00
為什麼不告而別是錯的?
作者: WBS0615 (阿胖熊)   2017-01-10 13:09:00
我覺得要錄音報警提告了…
作者: belucky   2017-01-10 13:10:00
你會跟瘋子討論事情嗎 不會吧 結案
作者: Qcloud (Direction)   2017-01-10 13:15:00
很嚴重言語暴力 建議你快逃...
作者: ddd23236 (James)   2017-01-10 13:20:00
到警局申請保護令吧
作者: abssy   2017-01-10 13:24:00
為什麼是你貼文不是你女朋友,這個主意是誰提出來的
作者: LebronKing (每天都被自己師醒)   2017-01-10 13:26:00
覺得戶籍要遷 但小心在戶政事務所被爸爸堵到27都成年了另外跟姊弟連絡也要小心 避免他們被威脅說出女友下落
作者: rogerkidd (心を開いで)   2017-01-10 13:27:00
放棄吧…
作者: highwayshih (ZAMBAYA)   2017-01-10 13:27:00
快帶你女友逃啊 別跟瘋子糾纏 記得保護好她
作者: LebronKing (每天都被自己師醒)   2017-01-10 13:27:00
你們兩個都要準備一些自保手段 像防狼噴霧以防萬一
作者: simdavid (涼小麵)   2017-01-10 13:27:00
單方面說辭。
作者: goulina (是個大叔)   2017-01-10 13:28:00
先申請保護令再跑~~成年人就算被報失蹤,只要你不願意,誰都不能拖你回去。然後戶籍一定要遷出!
作者: LOVEMOON3427 (沒看過落枕嗎...)   2017-01-10 13:28:00
2樓文盲吧
作者: goulina (是個大叔)   2017-01-10 13:30:00
而且現在有個資法,不是本人就算是父母也無權查你的資料~~要躲很簡單的對正常人好好講才有用,有病的…說要好好講的自己試試
作者: susanna026 (susanna)   2017-01-10 13:38:00
如果只是聽女友講 你連去她家都會怕 那就算了吧?
作者: qwert5327 (明天)   2017-01-10 13:40:00
但徵信社應該有其他的辦法找到聽女友講這樣誰不會怕?跟這種人是要避免衝突,不是正面衝突能對自己兒女口出惡言到這種程度的已經不能用正常人的思維去面對
作者: blackyady   2017-01-10 13:42:00
我覺得二樓還好吧 有必要這樣噓他嗎 只有我覺得2樓說一
作者: SilentBob (阿區~)   2017-01-10 13:42:00
這哪部
作者: email9527 (想也知道)   2017-01-10 13:42:00
都27歲了 哪有什麼離家出走這回事
作者: blackyady   2017-01-10 13:43:00
文章看來這個父親很有問題 不告而別真的不能確保父親不
作者: email9527 (想也知道)   2017-01-10 13:43:00
放不下就自己吞下去 人生都馬自己選的
作者: qwert5327 (明天)   2017-01-10 13:43:00
說真的,我覺得你女友的父母根本就不愛她,就算她離開了,他也是一直怒罵而已,說要多有行動力的找到你們,我想可能性也不大,要看看她父母做事邏輯來看看可能會做到哪一步
作者: blackyady   2017-01-10 13:45:00
吧 很多社會案件就是發生在不為人知的角落 請重視這個嚴重性
作者: susanna026 (susanna)   2017-01-10 13:46:00
如高牆採玫瑰 搞不好 你是有緣人 她父母會喜歡你 順利娶老婆的
作者: depwrd470100 (裏托貓)   2017-01-10 13:46:00
直接鬧翻然後經法律途徑也不錯
作者: qwert5327 (明天)   2017-01-10 13:47:00
而且都已經說了對方父親有暴力傾向,還要原po堅持登門拜訪的用意到底是什麼?拜訪之後只是自己爽,女友回去又被打,這樣有幫助嗎?不要小看那些有暴力傾向的人,他們沒有自制力的時候會發生什麼事你根本猜不透
作者: hwsh60013 (夏洛特)   2017-01-10 13:48:00
保護令啊 成年人了溝通溝通 一堆人站著說話不腰疼 文章看來他們又不是沒
作者: kramkram (黃伯)   2017-01-10 13:49:00
好人怕壞人,壞人怕瘋子,瘋子怕不要命的,你想當哪個
作者: hwsh60013 (夏洛特)   2017-01-10 13:49:00
溝通過 這種人就是不能溝通說得出這種話代表他們根本沒把你女友當女兒 那也不用把他們當父母了 保護好自己 該報警的不要手軟
作者: ppc ( )   2017-01-10 13:51:00
都成年人了 你能把握好好對人家就跑啊
作者: susanna026 (susanna)   2017-01-10 13:54:00
如果她爸爸這麼可怕 要不要換一個 比較安全的?
作者: cat0429 (momo)   2017-01-10 13:57:00
都成年人了,離開家本來就是正常的事
作者: Qcloud (Direction)   2017-01-10 14:07:00
到底有沒有看內文阿 對方連溝通都不想是要溝通跟毛
作者: xd11223 (豬豬)   2017-01-10 14:07:00
推文一堆根本沒看內文 要原PO一直去拜訪.......頗呵
作者: bug001 (好想反串啊啊啊)   2017-01-10 14:08:00
都27了可以成熟點嗎,妳女友有病你30了也有嗎?直接搬出去不告知地址和工作地點有多難怕被徵信也能當藉口喔真以為有那麼神通廣大都找得到人就是
作者: Jerry250 (Jerry250)   2017-01-10 14:10:00
一聲不響離開怎麼了嗎,看完敘述還期待跟爸爸說:「我要離家囉」還能安全離開嗎??還是家父長根深蒂固,覺得養了27年至少還得留什麼情面??就算覺得這是愛女心切也不能用這種強迫式的愛,這是侵害。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7-01-10 14:14:00
這要錄音蒐證
作者: blackyady   2017-01-10 14:16:00
跟情面沒關啊 很多一聲不響離開覺得不會出事的也是可能會出事啊 而且一聲不響常常更容易激怒對方 如果能百分之百確認不可能被找到我覺得OK 但不可能 所以是我不會直接採取這個選項錄音蒐證是個好的方法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7-01-10 14:19:00
留個告別信吧 XD我覺得面對有暴力傾向的人,不要在他的主場談判
作者: yfu3330225 (Jeffybear)   2017-01-10 14:21:00
看完推文還是覺得應該來提一下 由於對方的身份是父母意思就是他們想找女兒是一定找得到的 只是報失蹤人口然後警方找到人之後女方可以選擇不回去 但是原PO提到父母這麼偏激 這樣真的好嗎?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7-01-10 14:21:00
磨刀跟威脅只能跟牌位在一起這些真的有嚇到我~所以我建議的順序是先蒐證,然後緩一緩準備離家的東西,然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7-01-10 14:24:00
法律?事後分遺產嗎(茶
作者: highwayshih (ZAMBAYA)   2017-01-10 14:24:00
如果有申請保護令可以不被查我記得?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7-01-10 14:24:00
後去警察局報家暴或者被人身威脅,接著就不要回家了,要跟對方談可以,約公共場合或警察局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7-01-10 14:25:00
沒看過申請家暴令半年後還是變屍體的例子?
作者: InMontauk (瞬)   2017-01-10 14:25:00
跟嚴重暴力傾向+控制狂談溝通????提出這種建議的人一定沒遇過這種瘋子
作者: Rivendare (〞︶〝*)   2017-01-10 14:25:00
這種家人在...和這女的扯上關係就是切不乾淨的這種逃的了一時你心也永遠不安怕被找到
作者: susanna026 (susanna)   2017-01-10 14:29:00
如果這麼可怕的 真的娶回家 還怕危害到家人安全 一個公務人員 不怕找不到老婆 要不要換一個?若是不小心害到家人 一輩子也不安心的
作者: fff0722 (是哏不是梗)   2017-01-10 14:33:00
如果是我就算沒有男友也會跑。
作者: pikapikachuu   2017-01-10 14:36:00
用用腦好嗎?這種父母妳說要離開家是會讓妳離開喔,當然直接一聲不響的走阿
作者: leavefly (leavefly)   2017-01-10 14:36:00
搬出去住~27該自立了~別同居
作者: ghostforever (呃)   2017-01-10 14:37:00
air大的建議順序不錯 看起來目前只要不刺激到對方父母應該還不致有立即性的重大人身危險 先蒐證吧另外很好奇姊姊弟弟的態度如何 如果同陣線的話蒐證或保護自己都比較容易
作者: darkagesgaga (SLOTH)   2017-01-10 14:40:00
某s的建議根本在害人 呵呵
作者: bhn91   2017-01-10 14:40:00
好可怕,27歲還不能離家
作者: Greengene (綠˙吉˙音)   2017-01-10 14:49:00
成人了離開有問題的家哪裡錯這種父母一心只想女兒嫁老闆嫁小開
作者: aiguo (金門小刀)   2017-01-10 14:53:00
千萬不要讓她家人知道你的單位,不然會天天去鬧
作者: iphone8ss (唉鳳八搭撥欸絲)   2017-01-10 14:53:00
最近剛看到一本書正好在談這些行為 馬上就看到相關案例推薦原po可以去找一本書叫做「巨嬰國」 裏頭有一些針對這些行為模式的一些見解與做法
作者: waltzdancer   2017-01-10 15:01:00
萬一也許搞不好你們沒走到最後,那她也無家可回了,負責任的做法是留後路給你愛的人吧!現在不告而別最輕鬆但後果是她自己要承受,慢慢拖著時間久了家長也不會一直處於激動的情緒可能會比較好!
作者: CFfisher (心)   2017-01-10 15:04:00
有些推文家裡一定很幸福,不懂某些家庭的痛苦qq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7-01-10 15:04:00
像這種對未來女婿特別要求的,就算婚後也不可能放手吧~
作者: Naturallyer (自然)   2017-01-10 15:08:00
父母態度都這麼強硬那就沒辦法了當我沒給過意見抱歉
作者: waltzdancer   2017-01-10 15:12:00
另外,真的要找人只要有工作加勞健保就能找到人~戶口遷出也一樣!不過沒健保就不用煩惱生小孩看醫生會有記錄的問題了!
作者: davidyang1 (qq)   2017-01-10 15:21:00
錄音提告先發治人,不然的化警察找你也無折
作者: kurapica1106   2017-01-10 15:23:00
話說 根據內文的描述 一定可以告上法院 沒問題的
作者: paraipa (paraiba)   2017-01-10 15:35:00
拜訪可以直接過去等,先展現誠意,不用談個戀愛就要跟原生家庭完全決裂
作者: DolceVitter (返影)   2017-01-10 15:37:00
噓樓上,又一個不看內文的,呵呵
作者: gooru   2017-01-10 15:41:00
好可怕...申請保護令、塊陶、逃走後每三天po一篇文報平安
作者: nickboy (殘心)   2017-01-10 15:42:00
如果女生夠勇敢的話,偷錄音錄影存證申請保護吧不過很多人對於原生家庭總是很念舊情,可能會很難下手
作者: jizzby3sec (三秒就射)   2017-01-10 15:45:00
保護令是免死金牌嗎?頗ㄏ 啥時有法律會保護人的幻覺
作者: redcard08 (纁)   2017-01-10 15:46:00
跟我家有點像...但跑會更激怒他所以真的要注意安全覺得你可能要找跟徵信社有關的版問一下
作者: paraipa (paraiba)   2017-01-10 15:49:00
單方面說法.....一堆人那麼激動..還是找出原因吧.在解決吧
作者: rain0907 (*小猴仔*)   2017-01-10 15:50:00
分手吧...感覺繼續交往會上新聞
作者: twen215 (橘寶)   2017-01-10 15:51:00
發現天真的人還真多 這種根本沒辦法談的家人...
作者: redcard08 (纁)   2017-01-10 15:52:00
就算要走法律途徑也要先確保自身不會有危險再做但老實說有點擔心你們走了之後弟弟會怎麼樣...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7-01-10 16:04:00
覺得可以溝通的都是好命人,沒遇過石頭。我身邊真有例子是男女主角人間蒸發三年才讓男方家長軟化的。之前什麼可以好好溝通的方式都用過了
作者: TanakaMayumi (雪魄)   2017-01-10 16:06:00
還真的有反對跟暴力家庭切割的腦殘 我算是開眼界了
作者: potatofat (大熊一頭!就是胖)   2017-01-10 16:15:00
要走也要先錄音保留些證據
作者: shelizi ("無"所作"為"的ㄚ翰)   2017-01-10 16:17:00
看文章還以為還活在古代勒~
作者: minaminojill (hisako)   2017-01-10 16:20:00
大開眼界,都成人了要逃難道無法……上面竟然有要不離開父母的建議,並不是每個父母都是為子女真正好的
作者: nono1234 (未央)   2017-01-10 16:29:00
是不是有人被[天下無不是的父母]這句話給洗腦了咧
作者: ubuntuptt (企鵝)   2017-01-10 16:33:00
天啊這家庭好複雜...
作者: cado0824 (shannonhuang)   2017-01-10 16:35:00
建議先求助心裡醫生等專家,詢問類似案例的解決方法,我感覺他爸很像有精神疾病申請保護令的前提是對方「理智」,不然對方發瘋你們也等於沒保護令,我覺得你們按兵不動的態度很正確,也很佩服你們的勇氣
作者: LebronKing (每天都被自己師醒)   2017-01-10 16:39:00
這種爸爸才不會去看醫生跟按時吃藥勒
作者: filiaslayers (司馬雲)   2017-01-10 16:43:00
人家的家務事,干你屁事,你哪根蔥
作者: sally7897 (兔子頭歪歪)   2017-01-10 16:45:00
帶爸媽去看醫生好嗎
作者: casio0406 (casio0406)   2017-01-10 16:50:00
給原po,可以把你們的事情寫信給呂秋遠律師看看他如果有空的話應該會給你們很好的建議,同時又有法律保護https://www.facebook.com/permalink.php?story_fbid=1407017152673082&id=100000944336615因為找不到連結,隨手貼了一篇他的po文FB上就可以找到他了!希望對你們有幫助
作者: highwayshih (ZAMBAYA)   2017-01-10 16:58:00
對方沒理智保護令也有用 可以避免被報失蹤人口協尋
作者: iamwind7954 (吃飽才有力氣減肥!)   2017-01-10 17:02:00
有辦法理性思考的人才有辦法溝通 他爸這種沒辦法的這是病 得治 不過估計他沒病識感 還會覺得你們鄙視他然後更討厭你們
作者: VUVCOM (yuyu)   2017-01-10 17:06:00
如果可以答應32在結婚呢?
作者: smileray (X______X)   2017-01-10 17:13:00
好可怕 希望能好好解決@@
作者: eva2255848 (Inspirit)   2017-01-10 17:17:00
以你的描述 逃走之後她爸真的會找到你們 有夠變態有些人過得太幸福 想法好樂觀XD
作者: lapis1999 (Lapis)   2017-01-10 17:23:00
好像在演八點檔,通常這類的劇情,就是離家出走十年後,再帶孫子給他們看,就可以和好了,參考看看
作者: vivid927 (pubi pubi)   2017-01-10 17:25:00
不少推文主張這樣的父母能溝通的,只能說你們過得很幸福
作者: Eric3105 (態度很重要!!)   2017-01-10 17:26:00
我反而覺得會這樣說話的父母不能心軟;真的要離開記得遷出戶籍然後改名字,證件都要帶走。
作者: dinosd2 (...)   2017-01-10 17:27:00
這種父母只能在派出所裡溝通,搞不好在派出所都會出事
作者: phix (88)   2017-01-10 17:39:00
你沒拿存摺出來
作者: popochocho   2017-01-10 17:45:00
都成年了
作者: no1kk (心中在下雨)   2017-01-10 17:56:00
他父母的經濟狀況? 讓她先搬出家裡吧
作者: feiguoju (Travel)   2017-01-10 18:01:00
趕快帶女友逃吧!他爸媽養育過你女友,縱使在精神上給極大壓力、爸爸偶爾有施暴行為,日後打扶養訴訟可不可以免除扶養義務也是問題。你的描述感覺女友一直待在家會心理不健康、又有人身安全。
作者: canon6d (6DII)   2017-01-10 18:01:00
遷戶籍很簡單,不需要跟她爸媽拿原本的戶籍謄本只要有地方願意給他遷入(比如你家)<
作者: huang19898 (huang19898)   2017-01-10 18:02:00
不知道有些人是活的太爽還是怎樣 天真到一個極致
作者: feiguoju (Travel)   2017-01-10 18:04:00
就算以後要扶養他們,應該有也可以透過每個月匯錢的方式,這部分看法院怎麼判,當務之急是帶女友逃離不健全、危險的環境。
作者: minacoco (米娜可)   2017-01-10 18:06:00
錄音 吉
作者: jerrylin (嘴砲無視)   2017-01-10 18:09:00
他家人是9.2嗎
作者: Eatea (喫茶)   2017-01-10 18:14:00
這父母好可怕......
作者: Anth   2017-01-10 18:21:00
成年人成家立業就是了,沒什麼「離家出走」。
作者: chdc ( )   2017-01-10 18:29:00
我想知道成年人離開家要走什麼法律途徑XD
作者: shiro920 (白白)   2017-01-10 18:31:00
不要拜訪! 這種父母絕對無法溝通,先帶你女友離開,成年了,想做什麼就做
作者: osmanthusjo (觀念快扭曲了)   2017-01-10 18:46:00
她爸有問題,塊陶。沒那麼好找的,除非戶政白目徵信社要錢,還很貴,她爸不可能去花這種錢她爸做什麼說什麼都錄音紀錄
作者: laladeer (laladeer)   2017-01-10 18:49:00
就算沒你的事,女生也該要離開這個地方,自己保護自己
作者: osmanthusjo (觀念快扭曲了)   2017-01-10 18:49:00
你成年了可以反告回去
作者: c880529 (玥櫻)   2017-01-10 18:49:00
如果他弟也想走的話,會不會同一天離家比較好?不然你女友先逃了,他之後可能更慘、逃不掉了。至於他姐沒這個意思就只能算了…
作者: osmanthusjo (觀念快扭曲了)   2017-01-10 18:51:00
2樓真是不食人間煙火
作者: kiki720 (まちゃん)   2017-01-10 18:52:00
好找啊,民法告棄養,再生個病住院,社工、警察就會去找你了不用花什麼錢真的。或是報失蹤,警察第一個去你職場找你主持2樓,撕破臉是最壞的一步,要就要有完全準備^支持
作者: volenty (貝果魚)   2017-01-10 19:06:00
2樓錯了嗎?
作者: aaa790311 (LukeHuang)   2017-01-10 19:12:00
這樣當然要走啊......
作者: book2381   2017-01-10 19:14:00
你加油點…爭取認同吧
作者: osmanthusjo (觀念快扭曲了)   2017-01-10 19:18:00
報失蹤十八歲以上,警察會詢問你聯繫意願的不然你乾脆申請保護令好了
作者: Sedir (SE)   2017-01-10 19:26:00
最好能租有警衛控管進出的房子,一切妥當後直接寫信寄到家裡說找到外地工作家裡作生意告什麼棄養?
作者: raikataiwan (raika)   2017-01-10 19:30:00
27歲離家出走個屁啊,又不是未滿18。養的起自己就走啊
作者: kiki720 (まちゃん)   2017-01-10 19:31:00
告得成跟告不告是兩回事
作者: lpy1810 (法理建國金箍棒)   2017-01-10 19:34:00
推文說可以好好溝通的是一群過太爽兼不食人間煙火的幸福白痴, 看來是沒見過真瘋子
作者: younting (朵菈)   2017-01-10 19:35:00
推樓上S大,找個有保全的房子然後最後再找個律師諮詢,快帶女朋友逃吧,天下從來沒有什麼叫作無不是的父母
作者: jojolia69 (Jolia)   2017-01-10 19:51:00
我的疑問是父母針對你還是所有交往對象?依原文腦補推敲,我覺得只要女方有交往對象都會掀浪。然後我覺得你們離開了她爸也沒本事找到你們,感覺只是個出嘴巴被養叼的老人
作者: kimono1022 (kimono)   2017-01-10 20:00:00
推文一堆奴
作者: ellenroy (我也想變正妹)   2017-01-10 20:14:00
是27又不是17 面對這種無法溝通的 直接斷絕往來阿
作者: Iceascool (艾)   2017-01-10 20:30:00
他爸想怎樣就怎樣包括上她嗎?你還不快逃
作者: shaqie (shaq)   2017-01-10 20:40:00
27歲不需要離家出走 就自立啊 有暴力傾向就是報警
作者: Xenogamer (ゴミ丼わがんりんにゃれ)   2017-01-10 20:41:00
現在結婚是登記婚又不是儀式婚 不用看父母臉色
作者: adamlovedogc (憂鬱綿羊)   2017-01-10 20:46:00
這爸爸好可怕,而且爸媽反對的理由真的很爛
作者: lineve   2017-01-10 20:53:00
如果經濟獨立 就離開家出去外面工作也是個選擇
作者: kimono1022 (kimono)   2017-01-10 20:54:00
回來支持原po一下,另一串無法接受不同意見刪文了@@
作者: goulina (是個大叔)   2017-01-10 20:56:00
自我矛盾還說跑了產生憾事怎麼辦,那不跑壞掉了怎麼辦??而且家暴不是只有肉體,這種精神虐待才是最折磨人的,不逃才傻…
作者: iphone100s (超級喜歡鍵盤王)   2017-01-10 20:58:00
我怕我有太多情緒不夠中立,所以刪文,謝謝你們提醒我最後補充,原po要好好照顧女朋友,這段時間她夾在兩者之間,壓力會很大,要找方法協助她紓解壓力除了律師以外,請女朋友詢問社工或諮商師等,都有助於
作者: lineve   2017-01-10 21:00:00
我覺得iphone大有學過諮輔 但有時候家庭成員之間的界線
作者: iphone100s (超級喜歡鍵盤王)   2017-01-10 21:00:00
她獨力解決家裡頭的事,對你們關係也有幫助
作者: iphone100s (超級喜歡鍵盤王)   2017-01-10 21:01:00
你們有你們的成長背景,我也有對鄉下小孩來說,打罵平常,或許你們覺得很可怕
作者: lineve   2017-01-10 21:01:00
而女兒其實也不用特別為他爸爸那種負面情緒負責
作者: iphone100s (超級喜歡鍵盤王)   2017-01-10 21:02:00
但他提到的我個人價值觀還好,只是言語上的是真的恐怖至於在什麼背景發生,下次能否預防,請女友務必小心
作者: goulina (是個大叔)   2017-01-10 21:04:00
那就叫精神虐待,沒傷你想告他還難著呢~~碰過這樣的父親他還覺得他很聰明
作者: iphone100s (超級喜歡鍵盤王)   2017-01-10 21:05:00
自立門戶的說法蠻推,不要讓他覺得妳們是私奔走天涯
作者: lineve   2017-01-10 21:05:00
我覺得直接離家出走可能不好 但是可以透過在外地工作 跟爸爸保持距離 畢竟跟這種人相處真的很痛苦
作者: srena (Srena)   2017-01-10 21:16:00
遷戶籍父母還是可以去戶政調資料,保重。
作者: TanakaMayumi (雪魄)   2017-01-10 21:22:00
如果每件事情都能有效溝通 世界早已沒有革命 支持原po帶著女友離開 花點錢諮詢律師 可以更好的保護自己
作者: shih729 (師師)   2017-01-10 21:23:00
推樓上
作者: lu0713 (王小波)   2017-01-10 21:23:00
紅明顯。一切都是你女友的轉述,你有想過萬一事實有出入時該怎麼辦嗎?一聲不響帶著女友私奔對你而言不是上策,三十歲了,不是指控女友亂說,但總該適度的保護自己。
作者: boyzxc (boyzxc)   2017-01-10 21:24:00
從她爸爸的兄弟姐妹 姑姑叔叔伯伯阿姨下手 進而慢慢說服她爸 他爸會這樣一定跟小時候的家庭有關 給你參考
作者: leowade (Leo )   2017-01-10 21:38:00
我也有跟你一樣的煩惱 目前完全沒有辦法溝通QQ
作者: B42297 (余秉)   2017-01-10 21:46:00
女朋友的姊姊跟弟弟也是處在這樣的環境嗎? 女朋友有沒有前男友的例子 有跟他其他家人聯絡過嗎非爸媽
作者: yabe5566 (口牙匕匕♥)   2017-01-10 21:53:00
超可怕…
作者: alex514103 (增一盒)   2017-01-10 22:03:00
看完覺得超多人的理解力有問題。記得循法律途徑保護自己
作者: willie7878 (wanaGG怎不去玩個火影砍o)   2017-01-10 22:06:00
27歲了 又不是15歲 自己的人生自己決定
作者: chiya85 (小咩)   2017-01-10 22:07:00
我朋友也是有個不正常爸爸,我朋友去驗傷拿保護令打官司斷絕關係
作者: SugarLife (松坂砂糖)   2017-01-10 22:11:00
如果已經確定會離家的話..徵信社找離家的人其實滿消極的,而且收費又高,有心想躲絕對找不到/警察那邊你要擔心的是他的家人有沒有認識高層 基本上主動離家這種事件沒有高層介入 警察也很懶的找(本人經驗)
作者: susanna026 (susanna)   2017-01-10 22:12:00
覺得 保護自己和家人很重要 風險評估是必須的 要調查事實 是不是跟女友講的一樣 如果很嚴重 要好好考慮的
作者: feelingonly (小甜心)   2017-01-10 22:31:00
如果是我,我應該會跟男友出國渡假打工讓父母找不到,在來就看時間的變化了
作者: smileray (X______X)   2017-01-10 22:37:00
法律途徑 跟 出國 都不錯感覺好可怕
作者: sophia810130 (MWW)   2017-01-10 22:40:00
求助律師
作者: ms0487468 (Blacky)   2017-01-10 22:45:00
歧視南部人?
作者: Renina (貓尼醬)   2017-01-10 22:53:00
離家出走你只會更黑,某樓,那不算歧視南部人吧是個人修養問題
作者: nobodyelse (沒有人)   2017-01-10 23:15:00
這種家庭有經濟能力的話就快逃吧
作者: yukina23 (想要好天氣...)   2017-01-10 23:32:00
27歲根本該直接搬走,他爸動手那就走法律途徑
作者: FireNdsl (一年半宅)   2017-01-10 23:35:00
用法律途徑要考慮會不會有嚴重反效果!
作者: applebeloved (apple)   2017-01-10 23:42:00
面向不好是長怎樣阿?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17-01-10 23:44:00
我20歲就離家出走,換手機換email社交網路一律封鎖陌生人,除了當兵沒什麼需要靠家裏,這是在你有地方可以寄戶籍的前提。循正規管道應該是無法找到你,但是徵信社常走灰色或根本違法,他如果真的那麼變態也不是不可能被找到
作者: DummyWang (Dummy)   2017-01-10 23:57:00
直系血親可以查到彼此戶籍地址婚姻小孩等狀況,不想被找到就不要遷戶口了
作者: tkhunter (月半甲鳥!)   2017-01-10 23:58:00
都成年人了,還待在家裡幹嘛,出去獨立阿
作者: generals129 (Breathe again)   2017-01-11 00:03:00
刑法有所謂的強制罪 妨礙自由罪 恐嚇罪 你不知道嗎?與其在這邊問大家 為什麼不先去警局備案?至少台灣還是個法治的社會,蒐集證據去備案吧
作者: joegonsinga (就甘心A)   2017-01-11 00:09:00
純噓2樓,一直哭邀走法律途徑,你又知道現在當事人有沒有受到什麼實質傷害是法律可以立馬介入的?家長反對女而交往對象威脅要打斷腿這法律哪一條管的了你告訴我
作者: hope4ever (黑松)   2017-01-11 00:12:00
明顯父母有病啊 把子女當成自己物品 想控制小孩的人生
作者: joegonsinga (就甘心A)   2017-01-11 00:13:00
除了家暴還可以,但現在人家遇到不只家暴還有其他問題一直在跳針走喊法律途徑個什麼勁阿!!"如果妳選擇跟那個男的走,我就打斷妳的腿"爸媽對女兒這種的恐嚇罪有辦法判?也太看得起台灣的法官跟法律
作者: franklin1997 (富蘭克林)   2017-01-11 00:19:00
100推快逃
作者: tzuhsuan1 (better)   2017-01-11 00:21:00
覺得逃避不能解決一切問題,逃出去還是有問題......尋
作者: owen7530 (錦瑟)   2017-01-11 00:22:00
父母若有精神問題疑惑的話,是否有可能建議強制送醫?
作者: canis831025 (熾鸑)   2017-01-11 00:33:00
我覺得你還是快逃吧,如果女生不願意100%跟你的話,都成年人了沒辦法離開父母也很詭異,找這種理由感覺就沒心,女生也不是不能強硬的
作者: spotman (總裁)   2017-01-11 00:34:00
只聽女友好片面 向弟妹打聽看看?說不定不是這樣
作者: Seirra (ゆこ )   2017-01-11 00:40:00
前面有某幾樓瘋狂秀下限 呵呵
作者: callmefuck (在澳洲抱無尾熊過冬)   2017-01-11 00:49:00
快逃呀
作者: omigapai (歐米加)   2017-01-11 00:53:00
錄音存證,可以的話錄影,避免事後被抓回家。但覺得不用不告而別,可以留封信寫明離家的原因?
作者: blue0627 (blueSR)   2017-01-11 00:55:00
我也有過這種家人的女友過,搬出來離開家裡,好好對她吧不知為何北部好多這種看輕女兒的家庭
作者: luvsung (Kai)   2017-01-11 01:18:00
如果女友跟著你離開,另外的姐弟會不會也有事?如果都能工作,那乾脆一起走,讓父母明白自己錯得離譜,才會搞得小孩都離開,還有樓上有人建議出國打工!假如有存一些錢,那就快點申請簽證,等簽證下來就走吧!
作者: wassabi (哇)   2017-01-11 01:25:00
精神虐待也是家暴
作者: extrachaos (extrachaos)   2017-01-11 01:55:00
保護令?
作者: lovecmgirls   2017-01-11 02:29:00
這一定要逃啊 而且要打113跟報警 吧對了 上面有人說得好還是蒐證一下錄個音,不然反被告也很雞掰
作者: kyla5353 (青青)   2017-01-11 02:47:00
如果你女友有徹底脫離父母的覺悟,就一起離開。所謂的覺悟是倘若最後被找到,也有勇氣上法庭打斷絕關係的官司,或是直接移居國外不相往來。
作者: sandy0717c (林詩詩)   2017-01-11 03:01:00
這種父母還有人勸溝通?如果能溝通誰想不告而別...但離開前真的要先記得蒐證!
作者: symeng (阿咩咩)   2017-01-11 03:04:00
都成年了還有離家的問題? 2樓你出生的時候皇帝是誰? 要離開就離開啊要溝通也是離開之後電話或公開場合溝通 這種家人你不怕被砍?
作者: sweety655633 (星辰星痕)   2017-01-11 03:17:00
申請保護令不會ㄛ
作者: ineedpeepee (口虛口虛口屋)   2017-01-11 03:27:00
你們兩個有能力可以出國嗎?出國應該會比較難被找吧?
作者: MadCaro (實踐!!不接寵物溝通謝謝)   2017-01-11 03:31:00
這樣的家長其實是無法溝通的建議找心理諮商師,對處理控制慾強而且會家暴的親人議題有深入瞭解的,請教他們怎麼應對處理比較好沒有這樣經驗的人很難給出得當的建議
作者: Joan037 (辛巴)   2017-01-11 05:48:00
如果你會保護她一輩子就直接結婚吧 不然逃出來後你們分手了她要去哪裡另外家庭有問題的其實能免則免,不然就是你心理素質夠強,能承擔任何突如其來的狀況。看了幾個原生家庭有狀況的,子女成年後還是脫離不了他們給的磨難。
作者: FinnF (Finn FUCKSON)   2017-01-11 06:27:00
過來人的經驗,趕快結婚離開吧
作者: Nitricacid (硝酸酸)   2017-01-11 07:45:00
真的覺得很多人真的很幸福沒遇過神經病
作者: poi09832000 (皮丘)   2017-01-11 08:06:00
又不是17歲女孩了 她可以選擇獨立點
作者: yutakasnow (蒼音)   2017-01-11 08:10:00
拿日記去警局報案申請保護令啊 我不信你女友兄弟姐妹過的一樣好
作者: vmgcjo (呼呼)   2017-01-11 08:22:00
講真的 你沒能力解決 這種事情 就請放生吧
作者: haaa (沙鹿蔡依林)   2017-01-11 08:31:00
純噓2樓跟沒看內文的某樓 原po及女友辛苦了 這種父親要相處很不容易
作者: lustdaemon (垃圾 話多)   2017-01-11 08:47:00
一定要錄音 一定要報警 一聲不吭可能會殺上門 這種言行已經構成恐嚇 應該關進去不要讓自己後悔 救她出來 一定要錄音 一定要報警 再晚一點可能就來不及了這不是簡單生活層面容忍而已 磨刀謀殺打斷腿 這是社會公共危險層面了
作者: xinni (xinni)   2017-01-11 08:57:00
到底一直要人家溝通是溝什麼 父母都偏激成這樣 是要怎麼溝通
作者: fix78   2017-01-11 09:10:00
這種父母根本是鬼父等級,超有病
作者: irpkone (快樂休假)   2017-01-11 09:29:00
2樓成熟點好嗎? 這狀況直接先出走報案再說,她爸爸神經病
作者: wenyii (井久)   2017-01-11 09:29:00
這爸爸太噁心了吧,沒説還以為是哪個蠻荒部落的故事呢==
作者: blacktea0318   2017-01-11 10:41:00
除了你女友之外,可以的話連姐姐和弟弟也應該跟著走,不然我覺得他們留下來的會很慘
作者: ccuyin (YIN)   2017-01-11 10:54:00
都27歲了,這行為哪裡不正當?何須正當化
作者: chean1020 (嘻嘻)   2017-01-11 10:57:00
你逃掉,照這爸爸個性真的會追殺你......
作者: ccuyin (YIN)   2017-01-11 11:00:00
依照法律就是要出事才能走法律途徑阿,現在事情都還沒發生要人家走什麼法律途徑,離家有什麼法律上的事情要辦?搬家以後門外設個監視器吧,出門前先看一下外面動態
作者: LeehomLee (從不唬爛)   2017-01-11 11:04:00
錄音報警提告啊
作者: Sunshower (日光雨)   2017-01-11 11:23:00
也可以看看 Pay_Home 板。控制狂父母很難改變,你和女友都要好好保護自己。離家也是一種自救。
作者: Sedir (SE)   2017-01-11 11:25:00
pay_home版能給被家庭束縛的人很大幫助
作者: jerrylin (嘴砲無視)   2017-01-11 11:50:00
有些問題是等那些人死了才會解決 不然你解決9.2給我看
作者: thenorth (微微)   2017-01-11 12:09:00
要搬走的話,同時申請保護令試試看?不過要小心保護令有期限,而且保護令無法嚇阻不怕法律的人...
作者: o035016 (魯蛇好吃)   2017-01-11 12:39:00
給你拍拍…
作者: trueblend (一個目標)   2017-01-11 12:48:00
想到那個被逼到拿刀殺死生父的可憐青年
作者: uououes   2017-01-11 13:12:00
除非你家是黑道能自保不然還是一起出國吧
作者: aizawafff (沒有ID)   2017-01-11 13:47:00
女友跟她弟都這樣被控制,那姐弟一起離家。
作者: hsuyungte (恰恰老大)   2017-01-11 16:03:00
先報案,後離家,坦白說保護令沒啥屁用,報警其實只是求個站得住腳的立場。如果你內文說得完全無誤,那這樣也只有離開家裡一途,即便你們以後沒在一起,對女方來說也是好的
作者: queen1988 (Ireen)   2017-01-11 16:23:00
使用激烈手段只會造成更大傷害,請尋求管道幫助、就醫!
作者: peacesb (~煩~)   2017-01-11 16:38:00
27歲的大人 家裡人當2~7歲在管 控制狂父母 顆顆
作者: agende (Agende.Vanle)   2017-01-11 18:14:00
找到新家問房東一聲就遷,在遷入的同時就會幫你遷出原籍了
作者: smellyder (臭臭DER)   2017-01-11 18:39:00
瞧不起南部人先噓
作者: Toris (Toris)   2017-01-11 19:52:00
先猜沒驗過傷 能申請保護令的話 東西下來再搬走
作者: aa257 (aa257)   2017-01-11 21:19:00
為什麼一定要原po去拜訪 去了之後女友是會留在家裡的人欸擔心女友安危QQ
作者: tissuetime (哭泣時間。)   2017-01-11 23:44:00
如果經濟允許又敢衝,我會直接兩人一起出國工作個幾年因為台灣真的滿小的感覺很容易被找到..想到就害怕
作者: PeterJackson (魔戒Ⅴ:魔戒魅影)   2017-01-12 04:18:00
感覺對方有暴力傾向,可能精神方面有問題。建議強制送醫治療
作者: DividBud (歧芽)   2017-01-12 05:20:00
趁現在查到爸媽的戶頭,以後每月轉帳2000過去避免遺棄罪建議任何情侶都先同居2年,等兩人世界穩定磨合之後再結婚另,我反倒覺得不用遷出戶籍,這樣就算父母申請文件也找無所以除非你馬上申請家暴限制申請戶籍 否則結婚還是緩緩8
作者: aikopake (money)   2017-01-12 07:47:00
直接跟他爸拼了 這種人吃軟不吃硬
作者: SonzLiz (乖乖sweetie )   2017-01-12 21:15:00
可以上全國免費法律諮詢協助網,直接打電話請求法律協助最後記得上來報平安ㄚ我也正遇到一樣情形...
作者: hannahtsun (HannahTsun)   2017-01-12 21:18:00
推要去警局備案,有時候不是說一定要告成功,而是至少有人知道你在遭遇的事實,以後有什麼事才更好處理
作者: jolier327 (法律不保護弱者)   2017-01-13 00:41:00
原po既然當上了公務員 我覺得不太可能考慮出國這方案畢竟要保護女友也要有一定的經濟能力 出國只是躲一時還是得回來 不過女友跟弟弟真的要努力蒐證 在家錄音器就開著隨時有機會錄 然後問女友她其他親戚知不知道這些狀況 態度如何 也許可以當證詞幫助申請保護令 絕對不要去拜訪 都準備好後離家前留一封信 然後每個月用匯點錢回去就好 這種父母是改不了的
作者: Mompig (MomPig)   2017-01-13 16:32:00
噓的有病,這種擺明家暴,都27歲要住那就住那,家人管不著,只是倫理上比較說不過去,原po最好叫女友提醒姊弟,省得被牽怒
作者: Ruth (Ruth)   2017-01-13 20:16:00
想噓女友!已經 27 歲了,還不能保護自己,竟然還可以被父母禁足。即使你們最後不能結合,他理當也可以一個人在外獨立不能離家到底是有多 M 啊?我因為被家暴,高中畢業就離家了現在還不是幸福快樂?都成年了,要對自己負責好嗎!
作者: elittle (已經淨空完畢 )   2017-01-14 10:18:00
太變態了 現在想想我媽比他們好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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