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女友接觸女權主義...?

作者: frankshyu (frankshyu)   2017-01-16 23:06:57
needy 大您好,
感謝您看完我的文章,底下引言處部分我當初的原文恕刪
在這篇文章中我會先 (1)回答您的問題, (2)再補充其他
您有誤解之處。
至於所謂基進女性之聲對我的長篇大論譴責,看完後我覺
得是情緒的宣洩大於邏輯的辯證,有時間我也會再回覆。
: 先來講雙重標準的部分 女性主義者常常被控訴"雙重標準"
: 但好好的思考的話 會發現這類的控訴往往很粗糙
: 總之你大致上是覺得
: "女性主義者在爭自己權益的同時 卻沒有同時去幫男性爭權益 所以是雙重標準"
其實這邊您誤會了,若有仔細看我原文的話,我是認為「部分女性
主義者對於『消除歧視』存在雙重標準」,和女性主義者有沒有幫
男性爭取權利一點關係也沒有。但既然提到兵役引發的爭議這麼大
,我們換個例子來講。
作者: GeorgeEgg (喬治蛋)   2017-01-16 23:40:00
頭推 Good Logic
作者: HsuTW (習慣就好)   2017-01-16 23:41:00
想問一個問題 (兵役法)->(女性主義者應該主動爭取消除)這句會不會有滑坡產生?想之前反同婚通過一樣 基於有愛就可以 所以其他形式婚姻應該也要通過
作者: ycshsummer (監獄兔(綠541))   2017-01-16 23:50:00
作者: Peter521 (喧囂的風)   2017-01-16 23:55:00
嘛,如果沒最後兩句的話,真的是下手不知輕重,人家的頭快被打斷了
作者: sodas500i (想吃什麼,你請客)   2017-01-16 23:58:00
needy不會回你的,他的兵役跟類比完全失敗
作者: ywk991112 (鬼星)   2017-01-17 00:08:00
理性討論給推
作者: kuromu (kuromu)   2017-01-17 00:13:00
QQ
作者: molle   2017-01-17 00:32:00
打CCR的時候說自己在反對"種族歧視" 轉過頭討論日女>台女是有人會雙重標準 但是 所以呢?
作者: banque (banque)   2017-01-17 00:36:00
推,權利本來就伴隨著義務。
作者: sodas500i (想吃什麼,你請客)   2017-01-17 00:38:00
別人我是不知道啦,但frank沒有說到任何關於CCR的詞彙吧
作者: wengeniusgod (wen12648)   2017-01-17 00:39:00
推推 不懂挖別人八卦的動機是什麼? 難不成政治正確就是不可被質疑? 覺得挖八卦的人十分可悲心理無法容納不同的意見
作者: molle   2017-01-17 00:40:00
少打了一句話 基本上我認同f提到的那些人雙重標準 但雙重標
作者: wengeniusgod (wen12648)   2017-01-17 00:40:00
frank有提過CCR或是母豬? 怎麼一堆人這樣亂蓋帽子
作者: wengeniusgod (wen12648)   2017-01-17 00:43:00
認同雙重標準隨處可見 但是不是每一個雙重標準都可以被接受 又是另一回事了
作者: molle   2017-01-17 00:46:00
如有其他想法也歡迎說來聽聽呀 原PO說他對雙重標準反感 就一起來反感 最後發現對每個議題的各方支持者都反感 哎呀!
作者: wengeniusgod (wen12648)   2017-01-17 00:48:00
原po對女權的反感不只是雙重標準吧?
作者: kuromu (kuromu)   2017-01-17 00:49:00
你對某主義者的看法就是同其他匹夫雙標之流 那很多人都認同XD
作者: molle   2017-01-17 00:50:00
我也沒說他對女權反感的原因只有這個 並且 w大你的用語有誤原PO反感的是某一群"人" 並不是女權這件"事"
作者: xzero000 (zero000)   2017-01-17 02:12:00
frank!!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7-01-17 04:30:00
邏輯清楚,就是屌打那些只想帶風向刷女性好感的人
作者: bear4835 (熊大姐)   2017-01-17 07:29:00
覺得女生服兵役沒問題啊 只是服役的內容就跟男生主要訓練不同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1-17 07:52:00
某樓你若支持女性主義,你確定要把女性主義者降格到跟打CCR或是網路酸酸的等級嗎?好好思考一下學術跟網路嘴砲的差異吧,大家把女性主義當作學術在辯論,難道你也想看到大家遇到女性主義者就說:「仇男滾,交不到男友的魯妹在信的」?網路酸酸不容人家討論和質疑,希望一門好好的學術不會淪落到這種地步
作者: lunchboxx (lunchboxx)   2017-01-17 09:04:00
就是雙重標準啊XD
作者: bbbing (無)   2017-01-17 09:13:00
學運打法啊,妳摸女生奶子所以你的行為全部都是錯的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1-17 09:14:00
不過上一篇連署女生當兵的發動者沒人敢回,可能是打到痛點了萬萬沒想到發起者會出現
作者: kent21413 (kent)   2017-01-17 11:45:00
男生最好敢提女生要當兵?敢提馬上被女生黑掉
作者: sodas500i (想吃什麼,你請客)   2017-01-17 11:52:00
事實上確實一提當兵,就會被問你希望你媽媽跟你姊妹去當兵嗎然後臉書上看到你留言的女性朋友就會將你劃分再仇女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1-17 12:29:00
這篇沒什麼人敢回嗎?怎麼反而n大的文章一堆人繼續推 顆顆
作者: kuromu (kuromu)   2017-01-17 14:20:00
支持女性主義 約跑自動AA 好主義不信嗎
作者: hensher (千津津關西)   2017-01-17 15:53:00
推 邏輯好文
作者: orange7 (愛橘)   2017-01-17 16:19:00
ㄊㄨㄟㄚ
作者: NTUfighter (打手哥)   2017-01-17 16:26:00
這篇不錯啊!
作者: kawazima8869 (Taiwan川島)   2017-01-17 19:18:00
只可惜自助餐們只會叫你別再吸嗎啡了他們腦中早就預設好情境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1-17 20:32:00
之前很大聲的那幾個女權通通噤聲惹,幫QQ
作者: wakuwaku (倒立喝汽水)   2017-01-17 20:34:00
認真回給推 ,只可惜曲高和寡
作者: pqoiwe1994 (pqoiwe1994)   2017-01-18 00:49:00
所以男性有什麼權利 女性沒有
作者: bbbing (無)   2017-01-18 09:10:00
有人說遺產比較多,可是我沒有姊妹也不知道要怎麼多XD希望政府多發個一百萬補償我
作者: steven87613 (青天藍海)   2017-01-18 14:03:00
推掛羊頭賣狗肉
作者: nalthax (書蟲一枚)   2017-01-18 14:12:00
去看了釋憲490,大法官的意見有一點在於「憲法沒有規定人民如何履行兵役義務」,所以他們認為男子的部分不違憲;女子的部分沒有寫明,所以也不違憲。因此我認為你對大法官解釋的理解有所偏頗。這是一個根據現況與事實寫成的意見,而不是只根據推論寫成的意見。推論可以(姑且先)無視於現實與事實而寫成,但要依之而行,就是要討論在什麼條件下這個推論為真,也就是如何使之成真。因此,他們是承認當初立法造成的這個現況不違憲,不代表他們認為女子因社會功能及生理構造之不同而不必服兵役。不是不必,而是沒有寫明服兵役的方法。如果你回想一下二次大戰的狀況,女性通常在後方負責投入支援與製造生產物資的勞動,例如美國與日本都有留下類似的紀錄,慕夏也為之畫過類似的畫作。你的命題過於簡化了大法官解釋中性別刻板印象與兵役之間的關係。
作者: ycshsummer (監獄兔(綠541))   2017-01-18 16:20:00
na大,我是覺得焦點就在於“現況的所有解釋和法律真的沒有歧視男女雙方嗎?”,先思考有或是沒有就好啊,我是指兵役制度的部分如果現況的法律及解釋等等就帶有歧視,那用帶有歧視的釋憲來立論不就有問題嗎?另外現況也有女性志願役的存在
作者: bbbing (無)   2017-01-18 16:37:00
那樣的消極解釋、默許現況其實就很不妥當了吧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1-18 17:32:00
na大,社會學上,有種東西叫做沒有偏見帶來的歧視結果不是說沒有偏見的釋憲文就沒有歧視
作者: ccrhalp (哈哈help打錯)   2017-01-18 18:30:00
你前面說的很對耶,一旦你認真起來,沒半個想挑戰回文的
作者: liu610265 (小P)   2017-01-18 18:43:00
男生在諾曼地挨子彈,女生在後方支援,你跟我說他們都在服兵役只是方式不同?
作者: ycshsummer (監獄兔(綠541))   2017-01-19 01:34:00
又想了一下,歧視的定義是什麼啊?如果大部分女生們真的不覺得現行法律是在歧視她們呢?而且就算有真的想當兵的女生,也可以簽下去,所以既無歧視,也沒剝奪?
作者: jimabc (Je t'aime)   2017-01-19 01:37:00
某人的邏輯就是用CCR去戰任何質疑女權的言論,都不管問題脈絡的既得利益者怎會感受到歧視?就如女權不斷批評的父權一樣啊
作者: ycshsummer (監獄兔(綠541))   2017-01-19 01:42:00
男生應該很難擺脫不用當兵的可能(大部分當過兵的人應該都支持維持徵兵制,不能只有我入伍的概念),其實我不是很在乎女生到底要不要當兵,只是在想完全不爭取當兵到底算不算自助餐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1-19 08:59:00
說女生不用當兵是歧視女性的,是女性主義者提出來的好嗎==
作者: ycshsummer (監獄兔(綠541))   2017-01-19 10:29:00
回mo大,不過不是全部的女性主義者都覺得算是歧視吧,而且就算法律不公平,也不代表就應該要修女生的部分,可以把男生也修成不用當兵啊(然後這部分請男生自行爭取,只是80%當過兵的男生就不願意取消了),而且生理的先天差異的確存在啊,就算女生覺得憑什麼女生不能當兵,可是因為現況有女性志願役的方式,所以也沒有剝奪女生當兵的機會,至於兵役是義務的部分,不知道能不能說是違反人權?憑什麼當兵是義務,很多國家也是採用募兵啊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1-19 15:28:00
到底有幾派啊==基督教還會分長老教會、啥小教會,女性主義者什麼時候要分一下?每次有女性主義者提出什麼就說不是所有都這麼覺得,或是那是別的流派的馬英九時代原本就要推全募兵制好嗎?結果咧?失敗啊!可以面對台灣根本無法取消義務役的現實嗎?
作者: bbbing (無)   2017-01-19 17:52:00
成熟的流派到底在台灣哪裡啊,拿出來講的都說不太出來XD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7-01-20 07:14:00
對女性有利的義務就不算歧視囉,呵呵
作者: ycshsummer (監獄兔(綠541))   2017-01-20 09:19:00
歧視和是否受益應該分開來看,我在思考的是不能因為相對有利就覺得人家被歧視,所以才會想知道到底怎樣算是歧視
作者: Lunarclo (色瞇瞇)   2017-01-20 13:09:00
戰力太強只能推
作者: Spartaa (CaDaoIn)   2017-01-20 19:44:00
推,但是看了幾篇下來我覺得妳們雙方沒有交集 你的重點放在對於女性主義實踐不完全的人(或是常被稱作的自助餐),而他的重點放在女性主義「本身」,這樣的討論是沒有什麼意義的@@
作者: Fugacious (bibliomania)   2017-01-20 21:26:00
Frank欸
作者: RazaviSmith (God of AIC & EL)   2017-01-20 21:27:00
推固態電子學型男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