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x281 (sen)》之銘言:
: 我被對方無視了一個禮拜了,
: 打電話傳簡訊都不理不回,我想這段關係也就到此為止了。
: 我想要把他送我的東西還給他,同時也想跟他要回我送他的東西
: 請問各位會覺得這樣很奇怪嗎?
: 我用他送我的東西覺得很難過,想到他用我送他的東西也很難過
: 想看一下各位的想法,謝謝
我遇過的是
交往不到ㄧ年
唯一送過我的東西 是交往ㄧ個月時送的耳環 單隻 (另ㄧ隻戴在他耳上)
分手的時候 他說那耳環是他要給很重要的人的
既然無緣走下去 請我還給他
我覺得交往送的東西 要回去真的給人感覺很糟
會因為這些動作 而讓人更覺得離開是對的
如果真的看到這些東西難過 可以送回去給他或送人或自己處理掉
但是送給對方的 建議別要回來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