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的想法是:
1.了解自己喜歡的、欣賞的異性是哪一類
2.凸顯個人特質,培養廣泛的興趣並廣結善緣;透過前述的努力結交朋友乃至男(女)朋友
(白話來說就是吸引對自己有興趣的人或是有共同興趣的人啦)
3.了解自己的偏好後設立目標,並執行(例如:有些男生喜歡喜歡"喜歡閱讀"的異性,那
就去參加讀書會.......等活動。)
做到上面三點後還是遇到對方(不論男女)愛理不理的,那就放棄他(她)呀~!何必執著???
不需要有什麼"罪惡感"而老是認為自己哪裡有問題,說不定跟對方只是沒緣分(沒興趣)。
做到自己可以處理的部分,剩下非自己可以決定的部分就不要看得太重囉~~~
(有些人光靠第一印象或是第一眼就三振對方了)
(也許你的特質剛好是對方的禁忌,某些人不喜歡用聊天軟體..........族繁不及備載)
至於對方很常不讀不回或是已讀不回.......這是對方的行為,別讓他(她)的行為造成自
身"心理"上的負擔(不要患得患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