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曖昧常無疾而終

作者: shanpinlo (山)   2017-05-30 11:25:16
假如曖昧之前並不是認識的關係
那只曖昧半年就交往
會不會其實還沒有那麼了解彼此
有一定的機率會發現不合導致草草分手?
還是說這就是傳說中的速食戀愛?
※ 引述《klyuch (Meeko)》之銘言:
: 這樣的狀況可以拖到3個月到半年多都有
小弟想借這篇問一下
看到底下有人說3~6個月太久
那大家可接受的從曖昧到在一起的範圍是多少呢?
作者: noli523 (noli)   2017-05-30 11:30:00
每個人不一樣,曖昧讓人受盡委屈,能忍受的時間不同...你不是小學生談戀愛吧,沒有天生在一起就適合的人,只有願不願意一起磨合、彼此包容,有責任感的愛情才能在一起長長久久好嗎?
作者: sakula0616 (沙庫拉大大)   2017-05-30 11:35:00
3個月內 喜歡就直接告白 因為會喜歡你通常已有答案
作者: podon (podon)   2017-05-30 14:08:00
35大叔跟你說,到我這年紀的男人交女友很快,彼此有好感的通常一個月內約會幾次就會成,打鐵要趁熱,拖到2個月以上,還是約3次都不出來的,表示女方沒有很想跟你邁入下階段
作者: dragoneminem (dragoneminem)   2017-05-30 16:54:00
老實說現在都這樣耶,哪有時間等你慢慢認識啊兩個禮拜內就在一起惹XD慢慢認識跟交往都是認識,不如先交在說,不合分手就好,反正下一任又不知道你前面交過幾任
作者: pkcs5656 (羅密歐)   2017-06-01 20:05:00
感情很複雜的… 這些都不是問題 問題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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