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首次在ptt上面發文,事情過了很久,直到最近看到了”誘姦”這一詞,使
我認為有必要跳出來打這篇文章。我曾經有位交往近三年的男友,我們在2016年的4月不
和平的分手了,原因是他劈腿,(對~這就是大家時常聽到的原因),而那時候的我正準備
與他結婚,著手準備著要結婚的周邊事情。那時候的他在當兵,也許你們會認為在當兵幹
嘛結婚,但我認為我已經做好結婚的打算,而且我有能力可以組織家庭,在這邊就不再多
做說明。
於是在2016三月初我發現我懷孕了,我也打算生下來。就在這時候他告訴我,如果把孩子
生下來對他的未來會有影響,他當完兵要去求職,求職欄裡頭寫有一子,一定會影響工作
的升遷。我當時說假設你不要這個孩子,那我們就分手吧,不用談什麼未來了,有多少家
庭盼望有個孩子,我們就分手吧,孩子我自己撫養。他當下說”我不要分手,我目前的人
生裡可以沒有他(孩子),但是不能失去妳,求妳不要離開我,我們以後還會有孩子。”就
在考量他未來求職之路,還有心疼孩子生下不被重視的狀況下,我們一同去了醫院。
那是一個清明連假,他告訴我連假的五天他只放後幾天,前幾天要忙替代役的業務跟長官
開會無法使用手機,我不疑有他的相信了,結果我接到朋友來的電話,說在捷運站看到我
男友摟著一個女生,問我是怎麼一回事,我才知道他劈腿了,於是乎我立刻騎車往捷運站
逮人,心裡還是期盼是朋友看錯,果不其然他真的出現在捷運站,但是女方已經被他打發
離開了,當下我只感到痛苦與難受,完全無法理解為什麼會突然變成這樣,一直很想知道
他劈腿的對象是誰,為什麼要介入我們之間。
於是我花了一小段時間才找到女方,一開始女方也不相信我說的一切,因為她根本不曉得
有我的存在,後來我透過女方朋友才順利跟當事者把誤會解開,除了不曉得我是正宮之外
,她對他的背景完全也不熟悉,男方的說詞是他是在美國長大、美國念書史丹佛畢業,近
年才回到台灣,而我是他大學時期的女朋友(真是抬舉我了),目前在自家的生技公司上班
,妹妹也在國外念書,爸爸是史丹佛數學相關教授,媽媽開生技公司,家人長期忙於海外
所以不常回國,因此只有他在臺灣。
他就是利用這一連串的話術來博取他人信任,以利進一步與對方交往,文章至此,也許各
位會認為還不是因為妳們勢利才會被騙,為此我在這裡澄清,我是他大學時期交往的對象
沒錯,只不過我不是畢業於史丹佛,而他當然也不是。雖然我們並不是同校,但是他好歹
也是中字輩畢業的學生,我真不知道把這樣的聰明才智拿去欺騙世人是怎樣的心態,至於
他的妹妹跟我的弟弟是高中同學,因此他沒能騙我說妹妹在國外讀書,唯一我相信的大概
是家長的職業。
而我也要替其他受騙的女孩子說話,他編的這些故事,對我們一般人來說根本不會覺得是
謊言,因為這些小事到底有什麼好騙的呢?不疑有他的相信他因為工作的緣故到處南北奔
波,因此見面次數很少是能夠接受的,沒想到他其餘時間是跟正宮在一起。而我這邊是幾
乎不看他手機,但也不是完全沒看過,我看過一兩次,當下也覺得沒什麼問題,後來才知
道他會將對方的名字改成我熟識的友人,讓我完全不會起疑心。更何況我也有工作要忙,
真的不可能天天監控他的行為,而他也在當兵,我更不擔心。那時候我天天上班之前都會
繞去郵局寄信給他,要他放心好好當兵,我也會努力生活存錢。想起來就覺得很浪費我的
真心,欺負我的善良。
後來我花了很多的時間在修復身心,但我一輩子也無法原諒那樣的人,如果不愛了、覺得
不適合那就該早點放開我,而不是抓著我不放又找其他目標,真的是可惡至極。原以為分
手就是結束,爾後他的生活已與我無關,但後續我在Instagram上收到女孩子們的訊息,
又是以一樣的手法進行詐騙,但仔細想想這些事已經是發生在我分手後,我沒什麼立場發
言,綜觀眼前我又有我自己的新生活,跟朋友一番討論之後決定打消公佈他的念頭。
這天我又一如往常的收到陌生訊息,訊息上寫道:
“盧先生跟我交往了快半年,期間我不斷的問他為什麼封面照片是跟妳的合照,他說
妳是前女友、說妳認識他媽媽但是他媽媽還不知道你們分手,要我給他一點時間才能拿掉
照片。跟他交往兩個多月時,他臨時告訴我他當天晚上要到日本出差,半夜的飛機,我信
了,但我後來才發現這不是事實,分手後才發現他滿嘴的謊言,才發現原來他有個交往好
多年的妳。
做了好久的心理準備,鼓起勇氣跟你說了這些,但我自己也不明白為什麼要跟妳講…
總之希望妳現在一切安好,希望他對妳造成的傷能夠撫平一點。詳細日期我不太記得了,
大概是2015年夏天,我當時也真的真的完全不知道我是第三者。”
原來在他劈腿之前已經有前科了,我還傻傻不知情,於是在我深入了解狀況,詳聊之下才
知道她也為了他拿了一個孩子,而她當年才19歲,隻身前來北部念書,透過PTT認識我前
男友的,他依舊用上面文章所說的謊言去欺騙他人,交往半年的期間,實際見面次數並不
多,每次見面有的行程就是去開房間。這真的讓我覺得很噁心,這種人還差點成為我的丈
夫。
因為心疼相同遭遇的她,我實在無法再坐視不管,我不知道受害的人還有多少,甚至不確
定我打的文章會被多少人看見,但是我打這篇文章的目的,已經不是在為自己發聲,除了
這個社會需要多點勇敢與正義,也希望不要再有其他的受害者,或是有其他受害者可以一
起站出來撻伐他。
最後我不確定以上是否構成誘姦,而我所理解的誘姦是誘騙異性與自己性交,誘姦只是民
間對欺騙婦女發生性關係的行為的俗稱。但不論誘姦與否,這樣的人我相信存在不少,應
該要遏止他們。
以下對話內容已取得當事者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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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女方也說她吃藥的第一天,他還是強迫她與他發生關係,她並非自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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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他當時跟對方說去日本出差其實是跟我去日本,翻了一下當時的照片街景的廣告都有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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