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強暴後的兩年

作者: abian9527 (謝謝你9527)   2017-07-05 19:53:00
呵呵 我個人的想法跟鄉民與眾不同
一言以蔽之來說就是勿忘督割
時機那麼奇怪 既然有斯德哥爾摩症候群 還要發文討拍
不鳴則已 一鳴就兩年後發文? 時間也太久了吧?
案情不單純 有很多PTT案例就是兩情相悅情況下誣告性侵
但我覺得這成分很高...
※ 引述《Kracie (葵緹亞)》之銘言:
: (幫朋友代PO,排版不好請見諒)
: 台南台北遠距離,至今兩年
: 男友今年25,我今年21
: 目前男方澳洲打工旅遊4個月了
: 兩年前他強暴了我,
: 在他大四快畢業之際,那年我大一
: 就讀農業相關科系畢業兩年
: 他曾是某以農立校大學南友會會長
: 事情發生後. 我馬上被他抱去洗澡
: 根本沒有證據可以告他
所謂的證據不只是遺留下來的精液 毛髮
還有被性侵的反抗痕跡 像是指甲抓傷 和扭打的跡象
很和平的性侵之後 又很和平的被抱去洗澡 這也太不科學了?
再來就是性侵場所呢? 有衛浴設備可以用就表示:
1.男友家
2.你家
3.motel 或 hotel
4.外面男友宿舍
5.你的宿舍
絕對不是外面場景像是公園之類的
況且依照被性侵的事件推測 為什麼你一個人孤身前往男友的住處呢?
如果在你家事後真的被性侵之後 那遺留下來的髒衣物是否可以找到證據?
: 於是我讓自己變成你口中所謂的女朋友
: 是男朋友,那這樣.我就不髒了吧?
: 依靠著你照三餐問候我關心我,說服自己你很愛我,沒關係日子過了就好了。
: 在一年前我發現他的手機裡
: 偷拍我的裸照,影片,
: 詢問他,可否可以刪掉,他問說刪除後還可以拍嗎?
: 詢問他,可否可以刪掉,他問說刪除後還可以拍嗎?
他問說刪除後還可以拍嗎?
他問說刪除後還可以拍嗎?
他問說刪除後還可以拍嗎?
這關鍵字很重要 為什麼被性侵之後 還可以被幹免錢?
休幹還要拍 我看是留下行房紀錄器吧
: 我沒有回答,怕他不刪
: 不敢私自刪除因為iphone有雲端
: 不敢私自刪除因為iphone有雲端
: 我不曉得他是否有備份到雲端
: 我做了刪除這動作,他發現了會不會有什麼
因為是行房紀錄器 所以很重要不該刪
: 恐怖的事情發生 (他情緒控制非常差)
: 在他出國打工前個月,
: 他告訴我說,他刪除了,為什麼不相信他?
: 我說,我很害怕....
: 他說,我只是要分安全感,
: 而他感受到的是我對你不信任。
: 在今年3月離開台灣要去澳洲前,
: 見他最後一面。我想是該結束了。
: 他家人要聚餐,他把我丟在他的房間
: 告訴我可以先看電影等他回來
: 我在他win7系統的電腦(最近的位置)
: 發現了這個有我名字的資料夾
: 建立資料夾日期2017.2.7
: 建立資料夾日期2017.2.7
: 點開一看全是他偷拍我的裸照以及影片
: 這不是我苦苦求他刪除一年
: 回答我刪除這些不堪的日子嗎?
: 回答我刪除這些不堪的日子嗎?
對男的來講就是行房紀錄器 沒什麼好可恥
超厲害的 這種東西會那麼容易找到還可以放在那麼顯眼的地方
如果是這種偷拍 私下看得那種 會故意備份到隨身硬碟之外
或者是用其他方法隱藏起來 不可能那麼好找到
:
作者: mollykuo (摸莉)   2017-07-05 19:57:00
勿忘房思齊
作者: Lon925004 (Lon)   2017-07-05 20:34:00
缺了篇小說啊 能拍成電影更好
作者: kelly2005 (呀冬~)   2017-07-05 20:36:00
偷拍就是犯罪 噓你沒甚麼大不了的心態
作者: AdamHsu (MoMoTapir)   2017-07-05 20:40:00
男方出面說對我就是那晚性侵他?
作者: cyijiun (哈哈)   2017-07-05 21:29:00
有太多只敢在批踢踢做的事情 例如發廢文
作者: realnofish (真的沒有魚)   2017-07-05 21:39:00
作者: scoutking85 (85之王)   2017-07-05 21:45:00
......
作者: minifriend (小朋友)   2017-07-05 21:52:00
噓你完全不了解性侵相關法律 你說的證據都不是證據
作者: snick (無風)   2017-07-05 21:55:00
現在不是你當偵探分析的時候
作者: minifriend (小朋友)   2017-07-05 21:56:00
當偵探拿錯證據也沒有用啊XD 講得好像DNA有用一樣有驗傷證明有反抗傷有DNA有精神科證明都不算證據了
作者: shampoo0312 (我要找我哥~)   2017-07-05 22:04:00
這個社會病了
作者: email9527 (想也知道)   2017-07-05 22:06:00
風向錯誤 幫補血 只要先說是性侵 鄉民不看證據
作者: minifriend (小朋友)   2017-07-05 22:28:00
真的 什麼都不能算證據 所以一定是母豬不是性侵
作者: dearlayla310 (mimifox)   2017-07-05 22:29:00
......
作者: demitri (forever)   2017-07-05 22:31:00
..................他上來編故事有什麼用?PTT文章可以直接定讞嗎?
作者: RoxanneC (Roxanne )   2017-07-05 22:41:00
勿忘房思琪婚後強暴也是強暴
作者: Chaser1482 (茈魚十吃)   2017-07-05 22:47:00
好像也是捏XD
作者: nono1234 (未央)   2017-07-05 22:48:00
你好理智
作者: minifriend (小朋友)   2017-07-05 22:56:00
對不起喔 LINE留言不算直接證據
作者: Patricila (想睡￾N )   2017-07-05 23:18:00
我想你真的不懂,那種被威壓的弱勢者心理。人的反應如果可以分分鐘依照邏輯,那那些掙扎與自殺的人就最沒道理了。死都不怕,何懼之有,是吧。
作者: DANIELDAN110 (daniel)   2017-07-05 23:55:00
幫補,你會被噓爆,但社會需要多種思考面向
作者: qctm (張奇奇哈哈)   2017-07-05 23:59:00
你好高明,我們都沒想到呢
作者: LLuchia (囧)   2017-07-06 00:06:00
你知道為什麼受害者第一時間不敢站出來嗎?因為就有你這種愛檢討受害者的人啊你不信可以持保留態度不說話,腦補成這樣,如果是真的強暴呢?不覺得自己二次傷害了一個你根本素未謀面的女孩子嗎?到底是有多恨她?
作者: Antia691 (公園躺椅VIP)   2017-07-06 01:28:00
你真噁心
作者: aikotoba (aikotoba)   2017-07-06 01:51:00
檢討被害人也算是一種防衛機制
作者: demitri (forever)   2017-07-06 03:29:00
兩年還好吧 搞不好是看了房思琪被激到的那個原原po只要沒有明顯影射誰 他根本無法得到真的好處鄉民要獵巫也無法 所以你到底在擔心什麼?
作者: RoxanneC (Roxanne )   2017-07-06 06:32:00
很多人認為被強姦跟被搶劫是一樣可以盡情大聲呼救的被強姦不只是身體上的損失 也是心靈上的摧毀居然還有無腦認為只要沒有即時呼救就是自願被姦無知認為只要有做早餐或交往就是自願被姦就是有這種為自己未來犯罪鋪路的人 用力檢討受害者為樂受害者才更不敢求救
作者: scoutking85 (85之王)   2017-07-06 07:41:00
又一個
作者: lu0713 (王小波)   2017-07-06 07:42:00
這社會總喜歡集體獵巫,但往往會集體被打臉。勿忘房思琪,但也別忘了小模梁小姊。
作者: zzz71084482 (HyperStar)   2017-07-06 08:14:00
女版有一堆分手上網捏造事實討拍的,阿翰解釋最好的例子,風向確定之後林亦含還在FB發文說願聲援阿翰的人都去死,防衛機制真的很好用http://i.imgur.com/HXR0B5E.jpg
作者: ro77289 (ro77289)   2017-07-06 08:29:00
先跳出來當弱者就會有人挺啊,但我寧可多保持懷疑也不要再錯殺一個阿翰 懂?
作者: Leo202 (Leo)   2017-07-06 11:52:00
你不反抗在那邊做早餐交往 法官是要怎麼認定有性侵?
作者: minifriend (小朋友)   2017-07-06 12:20:00
R 對 不要錯殺一個阿翰 但是也不要錯殺一個被性侵者
作者: shiaowei   2017-07-06 12:58:00
噁心
作者: ganbastar (兔仔的主人)   2017-07-06 14:11:00
台男還是自己尻尻最安全,防衛機制哪時啟動你都不知道
作者: MUMU0567 (MUMU)   2017-07-07 15:00:00
純推
作者: AdamHsu (MoMoTapir)   2017-07-08 15:45:00
你想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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