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強暴後的兩年

作者: JIA3336 (影薄)   2017-07-05 23:13:15
心情有點亂,或許會打得有些混亂,請見諒。
推文太長,這邊直接回文。
※《email9527 (想也知道)》的觀察啦:
:  
: 懶得看可以先噓文
: 因為這篇絕對不是順風文
: 先講結論好了
: 先不管法律有沒有辦法幫你
: 但是
: 法律沒有辦法幫助不想幫自己的人
大致上認同「法律沒有辦法幫助不想幫自己的人」
但是現實是,就算被害人想走法律途徑,偵辦過程、社會輿論時常是不友善的。
如果您可以承受這些煎熬、這些痛去面對法律途徑
(可能反覆揭瘡疤但最後無法讓對方受到該有的懲罰)
我打從心底佩服您。
但我認為,受害者的痛是無法想像的…
不是當事人,要建議都很簡單,實際的狀況呢?
承受這些壓力的是被害者,在現在的社會風氣下,我覺得勇於提出告訴的受害者真的很值
得佩服;
不願意提出的,雖然心痛,但我無法怪罪他們不願意提出…
: 你自己都說了
: 被性侵後趁勢交往
: 在性侵案檢察官有1/3不起訴今天
: 一個被害人在案發後跟加害人交往了
: 身為一個旁觀者 要怎麼幫助你
: 假設今天真的起訴了
: 法官問被害者 「你有被性侵嗎?」
: 結果被害者回答『也許是吧,也許那也是場美好的戀愛,我不知道』
: 法官到底該怎麼辦才好
這部份在法律上確實是很複雜難解的…
: 受傷後很難過 我知道
: 受傷後會用美化保護自己 我知道
: 可能會有斯德哥爾摩症候群 我也知道
: 但我更知道 不堅定自己被害的立場
: 只會讓加害者更加逍遙法外
其實個人覺得,
社會上普遍檢討受害者的風氣,
也會造成加害者對於他們自己這樣的犯罪感到無感。
因為加害者傷害、侵犯人了,但新聞底下時常出現
「受害者的問題吧」
「不保護自己,活該」
雖然也會有指責加害者的聲音,
但請您回想,您是否也挺常看見只檢討被害者的聲音、而且其實不算少呢?
: 尤其那些滿口說什麼受害者很可憐不要逼他
這邊我想提問,請問您希望受害者勇於提告,是基於什麼樣的期待與心態呢?
希望不要再有下個受害者?
希望被害者給自己爭取一個公道?
如果是您遭受侵犯,您有自信能在身心受傷後勇於提告嗎?
: 說什麼他會這樣是為了保護自己
: 說什麼你們到底有沒有CuLiZn阿
: 我覺得都是姑息加害者的幫助犯
幫助犯?
您會說是幫助犯,是因為您認為是「姑息」的人算是「因為不制裁加害者,還給加害者逍
遙、再犯的機會」
「給予機會」所以說是幫助犯?
那麼如果社會風氣持續讓被害者不敢出聲,
在法律途徑上要有足夠的證據讓加害者受到制裁太難,作用很有限,
雙重結果下,我認為這樣持續檢討、指責受害者的心態、社會風氣,也是一種幫助犯的形
式,
因為給予加害者一種「是對方的錯,是他不保護自己,我只是順從本能啊」的感覺,
指責被害者不提告、姑息,「給予加害者錯覺、錯誤的信心」,也能說是一種幫助犯
您認為這說法有理嗎?
: 事情發生當然加害者的錯 無庸置疑
: 但我們沒有辦法幫助一個不求助的人
: 就算證據不全又如何
: 就算時間久遠又如何
: 加害人就是加害人
: 我也要狠狠咬他一口 讓他身敗名裂
證據不全,提告無法制裁加害者
時間久遠蒐證難,受害者心理長期的煎熬,您能理解?
您堅信要讓對方身敗名裂的同時,您有考慮到被害者承受的輿論壓力嗎?
我也覺得加害者很可惡、該受制裁,
但是很多時候,事情不是單一面向的顧慮而已…。
: 快打電話去勵馨 比起自我保護有意義多了
(避免違規先移除新聞連結)
這邊附上頗有印象的案例。
纏訟了14年無罪定讞。
(額外關鍵字:竹竿、女童)
或許有些人會認為是個案,
但說真的,真的受害,卻因為證據方面而敗訴的例子多不勝數。
我只是想說、提告沒有那麼簡單,
我傾向相信會希望受害者提告的人們是出自好意,
但是在建議提告的同時,希望能多點同理心…
而不是只是指責受害者「為什麼不提告」
替潛在的下個可能受害者抱不平,
卻沒看見在眼前的受害者身上發生的不平。
以上腦袋很混亂的內容,感謝看到這邊…
===
補:
隔壁女板目前剛好有個相關的討論
或許也可當作參考
作者: cyijiun (哈哈)   2017-07-05 23:16:00
有時候會那樣回應的人 本身就無法理解被強暴還想掩蓋的感覺 其實有些講比較激烈言詞的 私下也是很難被認同因為自己沒有被善意對待 就很難去和諧對人或許他們的心理狀態也是個隱憂吧
作者: minifriend (小朋友)   2017-07-05 23:23:00
只好給你推了 剛剛在女版分享提告要重述幾次 唉
作者: LLuchia (囧)   2017-07-06 00:10:00
版上至少就有兩篇是在檢討受害者的,傻眼
作者: corif (Corif)   2017-07-06 00:36:00
其實最糟糕的是,真正的被害人的那些防衛機制,恐懼反應,心理壓力,反應出來的實際行動,和誣告者的實際作為幾乎沒有明確肯定的區別。這就導致了只憑單方面說法根本無法確定是否真如同控訴的內容那樣。但要詳細求證,又撞上被害人心理壓力的高牆。反過來說,誣告者同樣也可以用這樣的說詞來閃避自己交代不清的部分,造成誤判。這樣的案例累積起來,直接就造成了社會與司法態度對這類案件的提告者愈來愈「持平對待」的態度,也就是如同被告那樣一律懷疑之。但這樣對真正的被害人來說就構成了極度不友善的環境。不過反過來說,司法也好群眾也好,本就不用期待他們特別對誰友善。司法排除私情,只講證據,而群眾則根本濫情,不看證據。都是過與不及。
作者: LLuchia (囧)   2017-07-06 00:58:00
如果不想成為輿論殺人的幫兇,大可以做壁上觀不要推文就好,ptt不是法院,網友沒有資格咄咄逼人要求"疑似受害者"好,ptt不是法院,網友沒有資格咄咄逼人要求"疑似受害者"好,ptt不是法院,網友沒有資格咄咄逼人要求"疑似受害者"好,ptt不是法院,網友沒有資格咄咄逼人要求"疑似受害者"提供受害細節,甚至當受害者不想多講就斷定是誣告
作者: a216832 (a216832)   2017-07-06 01:07:00
我也覺得PTT又不是法院 如果事情還不夠明確 大不了不要亂罵被指為加害者的人就好了 受害者上網分享經驗讓其他人雖沒經歷過卻可以大概知道會有什麼情況 就已經很好了啊
作者: sherlock12 (sherlock)   2017-07-06 01:21:00
作者: demitri (forever)   2017-07-06 03:34:00
作者: RoxanneC (Roxanne )   2017-07-06 06:27:00
很多人認為被強姦跟被搶劫是一樣可以盡情大聲呼救的被強姦不只是身體上的損失 也是心靈上的摧毀還有人認為只要沒有即時呼救就是自願被姦只要有做早餐或交往就是自願被姦
作者: SteelALC (藍色PTT)   2017-07-06 08:24:00
作者: Doralice   2017-07-06 08:53:00
作者: vonRoderick (芸仔)   2017-07-06 10:30:00
作者: lu0713 (王小波)   2017-07-06 11:14:00
因果循環。上一位被害者的不作為 ,導致自己成為下一位被害者。接著又因為自己對加害者的不作為,下一位受害者接著產生。
作者: bbbing (無)   2017-07-06 11:27:00
對雙方保持中立又要友善,這根本辦不到啊-w-|||
作者: Leo202 (Leo)   2017-07-06 11:49:00
不是每個人都只會檢討被害者,但被害者姑息加害者,他也就變成幫兇了想掩蓋就蓋到底 不要在那邊哭哭求幫忙又不願意去提告
作者: yuhurefu (鍛えてる!)   2017-07-06 16:53:00
對當事人來說也許已經認為自己沒有能力幫助自己了,他也害怕做出改變之後的未知生活 ,倒不如像現在這樣至少還能知道最糟不過如此。這種心理狀態是無法用理性邏輯去解釋的。
作者: osmanthusjo (觀念快扭曲了)   2017-07-06 18:16:00
我覺得可以請相關團體先心理建設和養傷,可是隔太久又比較難告贏...兩難!原原po的個性感覺她會選先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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