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結婚的好處

作者: kt850117 (re)   2017-07-22 22:35:36
不針對原po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問題
有時候看到問結婚好處
還是結婚沒更好幹嘛結婚
總覺得好現實
好像變成了交易
如果我沒獲得一些利益或者好處
那結婚幹嘛?
結婚變成一種手段
有種對方如果未來出事
就捨棄掉的感覺
只有我這樣覺得嗎?
作者: puppyvivi (打哈欠)   2017-07-22 22:49:00
如果男生結婚不是娶老婆,是把自己嫁到女生家,你看會有幾個男生願意結婚入贅通常就表示不是那個既得利益者了,現今社會已經男女平權到一個程度,但是有幾個男生會大聲說我要入贅,我結婚不在乎獲得好處通常說為什麼這麼現實的人,是因為他是既得利益者,獲得好處是基本,只是多或少
作者: orech2002 (Raphael)   2017-07-22 23:36:00
我真的很想入贅,拜託讓我入贅
作者: zdlnmuyl (大喵的寶寶)   2017-07-22 23:38:00
平權的話就不存在什麼「嫁入」或「入贅」了吧不過,結婚本來就是為了特定的好處或是權利才結婚的啊,否則兩個真的相愛也確定絕對不會分開或是背叛對方的話不結婚也是無妨的。結婚之後,如果有一方背叛在外面有小三小王,有法律保障可以對他們求償,這是婚姻賦予你的權利。結婚之後,如果你們有了小孩你沒辦法做職業婦女必須要在家當家庭主婦,你可以合理跟你老公要錢以支付家用、小孩花費,婚後的夫妻財產共有,這也是法律賦予你的權利與好處。(婚前簽署財產分別的除外)再者,在臺灣你不是對方的老公/老婆在他的家人看來你一個男/女朋友其實就是一個外人;不是夫妻在對方需要做重大手術時也不能簽署同意書;不是夫妻對方懷孕了想墮胎你沒有資格說不行(在婚姻關係中是需要男生的同意簽署的)…諸如此類的(雖然說最後一點對女生好像不是很算缺點?握草,回太多了((
作者: likenothing (似無)   2017-07-23 00:18:00
純粹好奇,樓上說的好處是必要的嗎?是雙方都能互惠的好處嗎?
作者: zdlnmuyl (大喵的寶寶)   2017-07-23 01:27:00
這些好處不是必要的啊,但那是法律賦予你的權利,你可以行使也可以不行使。至於互惠的話,以小三小王的舉例來說,這權利是男女雙方都有的,一定程度上是可以降低婚姻中的雙方外遇的意願(不過也是有人覺得不要被發現就好…當然婚姻有權利自然也有義務,例如性行為就是義務(同時也是權利),婚後如果你拒絕或是無法進行性行為這也是能訴請離婚的(這也是法律賦予的權利之一)尤其像我這種覺得沒有性不能生活的女子來說這真的很重要((
作者: july1991 (july1991)   2017-07-23 08:23:00
更好不一定是指錢吧?
作者: yaokut ( )   2017-07-23 08:44:00
因為為何有好處決定結婚,出了事情就會捨棄對方?這邏輯??
作者: lurensmile (路人)   2017-07-23 08:45:00
有些權利對另一方而言是義務喔,這是一體兩面的,如果對某方來說結婚帶來的是不成比例的義務,自然不會想結婚
作者: dobeqoo (問候)   2017-07-23 10:10:00
過戶房屋掌管薪水 被掠奪的太多 自然不想結
作者: xj65lm3 (J.L)   2017-07-23 12:49:00
同感,「結婚沒有過更好幹嘛結」這話在心裡想想就算了,講出來只是讓人看低而已。
作者: Doralice   2017-07-24 09:21:00
反過來說,先認定對方跟你結婚沒有好處卻拿愛要求對方和你結婚不是更可恥會反對這句話的是肯定自己結婚會變更差還是會讓對方過得更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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