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iku5566 (5566)》之銘言:
: 小弟有個問題請各位評斷一下
: 早早前幾個月就已經訂好的出國因為一些
: 事情我提分開,但因為機票飯店都是我先
: 墊,
: 現在是我主動說分開,對方說叫我自己想
: 辦法,她沒理由再跟我出去因為是我提出
: 的,意思是她不打算還。請問我該討回這
: 筆錢嗎?一方面機票應該沒辦法退?不然
: 我也不用這麼苦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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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曖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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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到四月之間在一起,不到一個月就覺得膩了,覺得女友除了合法打砲以外沒任何用處,並宣言1~2年就會分手
時間跳到現在,三個月你就自己提分手了,看來膩的比你想像中的快
結論,你可能還不太適合交女朋友,可以把錢拿去吃魚喝茶
至於機票錢你也別要了吧,這種心態還想去要,我覺得蠻丟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