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這篇文真心覺得妳好好
讓我忍不住回一下。
我前女住我家約7個月
住我家完全沒貼補錢,
因為我家境不錯,
我爸媽也不會計較,
講難聽點也不差她這錢
住我家時她通常都在房間居多,
只有晚餐會在樓下,家事就只有
洗晚餐一餐全家的碗而已,
而我爸每次去全聯,
知道她喜歡喝蘋果牛奶,
都會主動買給她喝,
每次要出去玩也會叫我女友排休
當然出去吃飯玩樂也不曾跟她收過錢
我家很好對吧,結果她還是劈腿了呵呵……
所以希望原po,分了就算了吧!
妳一定有更好的選擇。
作者:
Iceballz (無糖無熱量)
2017-09-21 22:35:00可能性生活不美滿
作者:
HPJC (台南我的家)
2017-09-21 22:37:00所以說還沒結婚前真的還是不要住對方家...
沒差啦,反正失去真心對她好的男友以及男友家人,損失的是她不是我
作者:
westwet (西溼)
2017-09-21 22:58:00說不定她其實很不想跟你家人靠太近,沒表現出來而已不過都劈腿了,這些都完全沒提過的話,也不重要了
作者:
westwet (西溼)
2017-09-21 23:39:00別阿Q了,版上討論過很多遍,劈腿或什麼的,多的是繼續一直爽過、比前任爽,只是沒必要也懶得讓人知道而已不然不就等於順便讓別人知道自己有劈腿什麼過XD實在一點,想「她值不值得、別人是否更值得」就好了這些才是自己真正能驗證且相信、轉化為力量的東西
嗯,謝謝,我已經看開了啦!只是看到原原po的文忍不住分享我的情形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