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這一年來,看了許多藝人名人或一般人因為偷吃被抓包,不論男女,女的偷吃的也多
的是,
但他們被抓到時,都不約而同的說,「我愛的是外遇對象,但未來希望是跟原配,希望能
跟原配維持原本幸福的家庭」
這是很矛盾的說法,
除非偷吃者能將性和愛分開,或是同時將愛分給兩個人,不然怎麼有辦法如此呢?
還是像之前一篇推文講的:「什麼都給就是不給幹,所以要去外面找一個給幹的」
偷吃的人本身的另一半什麼都好,但就是少了某一樣特質,剛好偷吃者在外面或職場上剛
好遇到了一個擁有這特質的人,
於是,就有了性、愛分離,或是將愛一分為二的狀況,
有專業的人士可以解析這種偷吃的人的心理嗎?
如果遇到這種狀況,
偷吃者控制自己不偷吃,那會委屈偷吃者自己一輩子望著那個傾心對象而興嘆;
如果元配接受偷吃者去偷吃,那元配內心勢必永遠有個疙瘩,
在偷吃者和元配都捨不得分手的狀態下,
這種狀況,要怎麼才能有雙贏呢?
樓已歪....
咱們單純就以感情面來講,沒有子女問題,不談財產贍養費的問題~
看了大家的回文,心裡覺得唯一的雙贏,就是打破前提,斷然分手吧,
假設我是元配,我一定會分手,但我想這是不可能的事,
因為,我從不看另一半的手機和任何有關她私人交際的一切事物,即使要給我看我也統統
拒絕接收任何有關的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