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oveit628 (好好)》之銘言:
: 我與男朋友遠距離
: 一個禮拜平日會見兩次(下班他會從新竹上來)
: 上禮拜某天下班不是我們原定見面的日子
: 一如往常我下班就搭捷運回家
: 有位同事家住我下一站
: 剛好那天同時下班所以我們就一起走
: 結果那天我男朋友來偷襲我要給我驚喜
: 他看到我跟別的男生走在捷運站整個大怒
: 關機不理我(我看到訊息才知道他在台北)
: 後來他開機我打給他
: 他就質問我的態度說我是不是跟男生走一起穿什麼什麼衣服
「
: 我當下只是茫然困惑覺得他可能是看到牽手擁抱之類的
」
: 直覺閃過他是不是看錯人就問他:你是不是認錯人了?
: 他就覺得我不解釋還想裝死
: 我真的很不能理解跟同事走在捷運站有什麼問題
: 況且那位他知道是同事(一起吃過飯但不熟)
: 我覺得超誇張然後很委屈
: 然後他一副以前他來找我都不會怎麼今天就這麼剛好然後他需要消化情緒
: 我哪知道什麼時候會剛好同時下班啊
: 況且我真的覺得一起搭捷運根本沒有什麼
: 他看到大可以叫我就好了
: 真的不懂生氣的點(他一直說是怕我被追走 我不懂)
: 事後他有道歉
: 可是我心裡很過不去
: 我不想說話所以就不太接電話或回訊
: 然後他又開始
: 我都道歉了你還想怎樣?難道都不能犯錯都不能有情?諸如此類的話
: 我不懂為什麼莫名奇妙被誤會還要無條件接受道歉而並笑臉迎人
: 我真的做錯了嗎...我到底該怎麼消化心裡的情緒
是我錯覺還是妳敘述有問題
**看到妳跟同事然後牽手擁抱在捷運站?**
然後妳第一反應是說他看錯,所以到底有沒有擁抱牽手呢?
不熟的同時跟有沒有修幹出軌又沒關聯,你看台灣很多新聞裡母 X也是跟不熟的男生出去
修幹最後被男友發現決定防衛機制啟動先告性侵啊,擁抱以後搞不好都能告性騷擾了,還
是不告下去賺錢領年終。
昨天的新聞高中生考不好先告跟自己很好的導師性侵,以後台灣大概跟女生講話都要有第
三方公證人、全程錄影當證據惹,果然是號稱全亞洲人權最發達的國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