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看了一下
有點小小的疑問
※ 引述《addog74 ()》之銘言:
: 4.女方因懷孕、照顧子女等原因而不願繼續工作時,男方需給付一半收入予女方
: 5.上述第4點成立時,女方應負擔家管及照顧
: 子女之責,負責維持家中環境整潔、三餐烹
: 煮、衣物洗滌…等「全部」家事責任及照護子女責任
: 6.家中開支由夫妻所得照比例分配(ex:男方
: 月薪8萬、女方月薪4萬,家庭開支男方則需
: 負擔三分之二、女方需負擔三分之一)
1.根據第五項,女方負責全部家事責任及照護子女責任時的支出
是不是可以依據第六項由夫妻所得照比例分配
就是說
男方給薪於女方後,兩人需共同支出因第五項所產生的支出?
2.上題答案我想是yes
那麼就是說女方負起家事責任及照顧子女責任之後
可以請司機、管家、傭人、雙保姆等等
來協助維持家中環境整潔、三餐烹煮、衣物洗滌…等家事
:D
看起來很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