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男的
我覺得該心寒的是你
你父母給你的財產
你本來就沒有義務分他
真的按照比例讓他持有
以後分手或是離婚他可以要求他持有的比例乘於當時的市值
問題是假如你沒打算賣房子等於你還要多掏錢出來給他(增值的部分)
這個投資他怎麼算都划算
(因為他不用負擔頭期款這個入門門檻)
但對你來說怎麼算都麻煩
因為你是有能力全負擔的
我建議你把房子租出去
再跟他一起外面租房子
房租一人一半
這樣他就能有所謂的尊嚴了
如果這樣他還要吵
就很明顯不是因為他沒付出覺得沒尊嚴了
而是這個人本身就真的是沒尊嚴只要錢
很多人會說在一起就想著分開很不好
但是誰能保證以後都不會分開?
不然你叫他簽個合約
以後想分手或是想離婚他必須自願放棄所有財產的分配權
如果他很肯定將來不會分手或是離婚
這合約永遠沒有生效的一天
大筆的錢都需要算的清清楚楚
總是混在一起遲早會成為分開的導火線
你也不用怕現在拒絕他會破壞感情
他敢跟妳要求分你爸媽給你的財產時就已經沒在怕破壞感情了
※ 引述《SpringLin (春春)》之銘言:
: : 看完文章 其實覺得妳有點自私
: : 的確頭期款是你父母出的
: : 在現行法律來說 婚前財產 在婚後離婚的情況
: : 產權是屬於妳 他是拿不到任何產權的
: : 講公平一點 老公出房租的錢當作生活費 給他住你房子
: : 然後剩下的生活費平分 但我不知道你繳了5萬房貸 還可以出多少生活費就是
: : 如果真的要結婚
: : 不懂為什麼不能改按出資比例共同持有
: : 在共同分擔生活費
: : 這樣在雙方的金錢會算得不乾淨嗎?
: : 小弟猜可能怕被佔便宜的心態作祟吧
: : 這點我相信 只要是人 都會害怕
: : 所以我相信你們的問題點 應該不是房子
: : 更大的問題點是 打從心裡 你沒辦法認同他
: : 真的把它當作是自己人來看待而接納他
: : 也就是 其實妳根本沒想跟他結婚
: 其實他的想法跟這篇很像
: 我是從來沒有要他一個人負擔婚後生活費的想法。
: 房貸一個月是2W5分30年,會說到五萬是我自己強迫自己要再多存2W5,然後越早繳清越好
: 。2W5房貸對我來說還好,今天家庭支出我也是沒問題。
: 我今天跟他談可以按出資比例共同持有的想法。他就更覺得這樣都要算那麼清楚很心寒。
: 但我是真的考量到父母的想法...他們今天付頭期款是為了幫我置產,我也有跟父母討論過
: 婚後該不該讓丈夫一起負擔,他們是反對的。
: 所以我才會不同意讓他參一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