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覺得,在這個女生經濟獨立穩定的條件下。
男方把房子過戶給女友很ok啊。畢竟男方的收入不穩定。
但是是以房屋買賣的方式進行,簽定買賣契約!
女方先付頭期款給男方,之後每月要固定償還男方多少錢。
這樣房子過戶到女方名下了,男方收入也穩定了。
女方可以向家裡交待,男方也不必擔心兩人是否適合走一輩子。
大家說對不對?
※ 引述《bbb3025 (Jellyfish)》之銘言:
: 代友po
: 以下男方代號A. 女友代號B
: A為我的朋友,所以敘述會比較清楚
: A:45歲,在工地上班,收入不固定,但以前工作固定或收入優渥時有買兩間小房子租人
: ,目前與家人自住則是A的爸爸名下的。交友廣闊,每個月都會跟朋友出遊,離過婚,據
: 說是當初個性不合。
: B:35歲,服務業,工作及收入都穩定,家裡思想傳統,目前跟家人住,穩交對象可帶回
: 家跟家人見面,但不能過夜,但跟男友出去玩可以過夜,但不准搬出去同居。
: B的爸媽雖然覺得A的收入不穩定,但有小房子租人,勉強接受兩人交往。
: 交往一年後,B的父母開始催婚,覺得要熟也都熟透了,可以結婚了。但A由於前次婚姻感
: 受不佳,不太想那麼快結婚,想再交往久一點看看,A跟B常為了如何讓兩位長輩不要施壓
: 而吵架。
: 聽說B的父母還會酸自己的女兒是不是給人家白睡一年了?(我聽了翻八百圈白眼了,難道
: 你女兒都沒爽到?!)
: 在吵了差不多一個月之後,B向A提出了一個方案,建議A可以把一間小房子過給她來堵爸
: 媽的口,但A雖然沒正式給答覆,因為前妻的關係,他真的覺得交往一年不夠(跟前妻交往
: 兩年才結婚),他目前無法確定兩人是否真的適合走一輩子。
: 想請我幫忙求助大家如何解決目前這個難關。(不要勸分,他們還是很相愛,只是想不出
: 方法不被逼婚酸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