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溝通是否繳房租

作者: nonwash (涵)   2019-04-15 15:38:58
※ 引述《djmaxshow (spanish lullabies)》之銘言:
: 補充一下原文
: 遠距離時因男方北上沒有地方住,
: 要住宿需額外花錢,
: 所以由女方出高鐵票南下,
: 但食宿由男方負擔。
: 女方家空房十幾年沒有人住過,
: 很多東西都壞了,又是獨棟,
: 大修要時間跟經費所以暫時沒辦法搬進去住。
: 同居之前男方未提及需要負擔房租,
: 兩方共識是共同負擔生活開銷。
: 同居的前半年因女方沒有業績獎金只領底薪,
: 水電瓦斯管理費等房子相關支出由男生負擔,
: 但吃飯買日常用品為兩方共同支出。
: 男方買房的大樓據說租金為12000,
: 所以男方覺得6000合理,
: 女方曾表達6000太多,3000可接受,
: 但男方覺得太少不要?!
: 男方澄清房貸目前是2萬非一萬。
: 男女兩方為同性別,
: 對他們來說同居應該有點像婚姻關係。
同一棟大樓租金12000元/月
男要女付一半,6000元
合理!
那就好好算清楚
女方原本在北部算50000元/月薪好了
因為是為了男方搬到南部
前半年沒有業績獎金,才20000元/月
沒道理這樣的損失該由女方全部吞下去吧?
所以少的這30000元
男方應該負擔一半
不過因為男方有負擔女方的水電
所以男方還要給女方
(15000元-一半的水電費-6000元房租)*6
之後女方薪水變40000元/月
男方改成每月補貼女方5000元
跟房租相減,女方只需付1000元喔!
對了對了!
女方若需回北部探望親人
男方也要付高鐵票的一半喔!
真的硬要算清楚大家就來算
男方不會比較有利喔!^_^
不然,也可以男方搬到北部呀!
: ※ 引述《djmaxshow (spanish lullabies)》之銘言:
: : 手機排版請見諒
: : 女方:北部人,原在北部工作加下班後接case,
: : 月收約5-6萬,想結束遠距離戀愛而南下找工作。
: : 南部工作底薪2萬,業績平均近2萬。
: : 男方:交往前已買房,月薪6萬,
: : 另有獎金但金額不明,房貸每月1萬多。
: : 房子:兩房,一間為臥室,一間為男方書房,
: : 有一機車停車位,
: : 離男方工作地點5分鐘,
: : 離女方工作地點25-40分鐘,
: : 女方家有一間空房離女方工作地點40-50分鐘。
: : 平日生活開銷由兩人共同拿錢出來,
: : 沒有很仔細記帳。
: : 男方要求女方每月拿6000元當房租補貼房貸,
: : 因為在外租房也要付錢給房東,
: : 加上女方來南部物價較便宜,
: : 開銷比在北部少。
: : 但女方覺得來南部薪水變少,
: : 回北部車錢一樣要出,
: : 遠距離時95%為女方南下找男方,
: : 且家中有空屋可以住,
: : 上班沒有很近,機車停外面每天要喬車找車位,
: : 外加房貸是交往前就在付,金額並沒有變多,
: : 覺得付房租不合理。
: : 想討論大家覺得那一方合理呢?
: : 或是兩人應該如何溝通表達各自立場。
作者: tellthe (月光)   2019-04-15 15:42:00
阿還有,只住一半房,應付的是12000/4,不然真的清一間房出來也行
作者: Sutter (哈囉你好嗎)   2019-04-15 16:09:00
只有半間雅房可能還要負責大部分清掃工作,三千都嫌太貴啊
作者: rainerdropx (兩滴雨)   2019-04-16 00:20:00
男就愛佔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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