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走路5分鐘的路程 我該擔心女生嗎

作者: DarkerWu (糊塗)   2019-06-10 16:20:45
※ 引述《a9zeros (a九個零)》之銘言:
: 【夜晚是屬於誰的?】
: 黑夜行走權其實是一個很老的話題,一估狗就發現何春蕤一九九四年就在談了。真想哭XD
: 都二十二年了。
: 簡單來說,黑夜行走權就是夜晚獨自行走而不用感到害怕的權利,而這權利只屬於男人。
: 這其實是一種因為生為男人而有的父權紅利(父權紅利用在這裡我就比較覺得合理了,感
: 謝范雲老師週六的啟發XD)。
很可惜
這篇理論處處是漏洞
明明黑夜行走權是一個可以討論的話題
卻被這篇謬論給打壞了
: 這當然,不是個別男人的錯。你生下來因為男人的身分認同,就有黑夜行走權,不是你刻
: 意去爭來的。但同樣的,女人沒有這個權利,也不是他們爭來的或自動放棄的,而是被社
: 會體制硬生生搶走的。
問號???
關體制甚麼事情??
:  
: 為什麼說只有男人有這個權利呢?因為如果你做為一個女人長大,成長過程中無所不在、
: 不斷被提醒的恐懼就是黑夜與暗巷。人們提醒交代警告你,深夜回家對女人是危險的,深
: 夜在路上行走是危險的。而且處處存在的社會新聞也告訴你,這確實是危險的,所以你沒
: 有辦法不害怕。
我就想問一句
危險這玩意
難道是大家不提不說
它就會自己不見嗎???
: 你加班到深夜回家時,總是得左顧右盼,拿出鑰匙之前得注意後面有沒有人,你想起那些
: 網路上電視上漫畫中的劇情;你獨自旅行的時候總是得小心每一個遇見的人,你知道自己
: 沒有地表最強老爸(其實我討厭這部電影,看得我頭皮發麻,又不是人人都有連恩尼遜當
: 老爸);你晚上看到哪邊出現稀有的寶可夢,要出門追怪的時候得小心左右,因為你不想
: 變成某些人的怪。
: 男女在黑夜行走權利上的差異,在強暴盛行的社會可以看得更清楚。在印度,公車輪暴案
: 的犯案者回答媒體說:「女性晚間外出時如果遇到色狼,就只能怪自己了」。對這些加害
: 者來說,晚歸的女人就是他們的獵物。而在台灣,你也會在一些女子晚歸遭強暴的新聞底
: 下看到:「這麼晚在外面,他是什麼行業?」
拿印度這種強暴國來類比台灣
我只能說不倫不類
台灣哪個強暴犯送上法庭有好果子吃了??
社會輿論甚麼時候放過犯人了??
只因為有個別的人
基於危險客觀存在的理由
提點了幾句晚上出門很危險
就變成只檢討被害人了????
避開風險也被解讀成檢討
那以後都不談
放給你被侵害
就是尊重??
:  
: 我們真的只是想要夜間走路、夜間追怪、夜間安全回家的自由而已,只是想要和男人一樣
: 自由而已,只是想要平等的黑夜行走權而已。
:  
: 後記:寫這篇是因為,有很多人對馨恩的文非常不滿,但我覺得其實馨恩要談的是跟黑夜
: 行走權很像的概念,都是一種不被獨佔的人身自由而已。
: 後記二:補充一下,我無意要說所有的女人都會害怕,或是所有的男人都不會害怕。當然
: 有在黑夜自在行走的女人,也有恐懼夜晚的男人。但是那個體制在那裡,體制造成的傷害
: 也在那裡,黑夜行走權在講的是一個結構式的問題。體制裡面的個人可以很多元,但是體
: 制依然在那裡。
馨恩這種咖就別提了
懶得討論這種人
事實上
黑夜的危險真的存在
我周遭問過的女性友人
不問還好
一問都多少有被騷擾的經驗
有被襲胸的 有跑來露鳥的 有言語挑逗的
比例高到嚇死人
各位男生不知道有沒有跟女生玩過比力氣的遊戲
用一隻手抓住女生的雙腕
女生全身使盡吃奶的力氣
男生也輕輕鬆鬆地靠單手抓力就牢牢抓住
更別說雙手壓制女生的雙手
把對方壓在牆上或床上
當下真的是我要做甚麼都可以
毫不費力
簡單到只差看我自己想不想罷了
走在路上看到路邊女生一個人走路
我都也會忍不住覺得
我現在要過去一手把她抓了
拉到沒人的地方為所欲為
都只是我起心動念的問題而已
因為她對我來說是那麼的脆弱
那麼的無力
簡直跟個布偶沒兩樣
一丁點困難都不會有
實在是太簡單了
當然正常人都會很快地克制自己的想法
但那瞬間
理解到自己是可以隨意支配他人的時候
會有股權力的誘惑
是身為男性
天生就擁有的能力
讓我們可以很簡單的就做到侵犯他人
我只能說
大部分人都是好人
所以不會真的付諸實行
但只要有一個壞人就好
只要有一個人把他腦中的衝動實行而已
而且他是想做就能做到
一點障礙都不會有
賠上的就是妳的一輩子
是的
錯的是那個男生
然後呢??
世上不可能沒有邪惡
但這份邪惡是女生無力抵擋的
只能避開
所以女生晚上一個人走在路上危不危險?
超!級!危!險!
作者: Joker3 (丑角3)   2019-06-10 16:36:00
不管啦 男生也可能受害 所以女生沒有比較危險
作者: osmanthusjo (觀念快扭曲了)   2019-06-10 17:38:00
這篇啥鬼?天生擁有的能力?那政府今天要殺人,也扯說天生能力就好了。需要用憲法保障人權嗎?以前還有君權神授論耶,說國王是神的代理,現在誰理這套?就是因為權力不平等,才要討論限縮,自然的有什麼好討論的
作者: piyobearman (*~我愛熊愛我~*)   2019-06-10 17:45:00
女生確實比較容易受到騷擾阿,以前我老婆我沒送進家門我是不安心的,現在留她在家不鎖門我也不安心也許台灣治安比較好,但沒人願意碰上那萬分之一機率
作者: Daisyyy (D)   2019-06-10 18:51:00
作者: bbbing (無)   2019-06-11 09:12:00
那位是板上小有名氣的女性主義者
作者: ysjberyl (咩...)   2019-06-11 10:07:00
其實我也覺得女生夜晚在路上行走超級危險,雖然我是也會夜晚外出,但是我只要走在馬路上都會提高警覺,如果有朋友要回家,都會請他們到家回電報平安,尤其是女性友人,我家附近治安還算可以,之前住北部時,住處附近到晚上也也都挺熱鬧的,但暗巷還是覺得可怕,畢竟這種事不發生就好,一發生真是一輩子的陰影,小心點總是好。
作者: allrestart (靡曦)   2019-06-12 02:15:00
推這篇,他們根本不知道什麼叫作權利,在那邊亂講普遍來說大部分成年女生力氣就是輸成年女性一大截,除非有特別練或是特別壯等少數案例。我自己是女生,我確實需要考慮落單的危險,但這沒辦法,誰叫我力氣輸人,想要避開危險本來就該怕。我也很羨慕男生不用擔心這個,但先天上生理限制就是如此又能怎樣?只能保護好自己,身上準備放狼噴霧或先進的求救用物。在草原上的羚羊們天生命運就是得跑給獵豹追,跑慢的就是死,還是我們要給羚羊在草原散步的權利呢?本篇二樓的言論完全就是情緒化發言,毫無邏輯,她只是不爽你說你擁有天生力氣比較大的能力,可是你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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