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禮拜跟交往半年的男友分手了,
算是吵架時我問對方說我們算分手了嗎?他說好那就分。
可是真的分之後,我才發現我真的好愛他,即使是只在一起短短的半年。(我也擁有過兩
、三年的感情,可是沒這麼痛)
會開始反覆吵架大概是從他換了工作開始。
前任是甜點師,本來在麵包店做西點,後來跟著認識的師傅到台北咖啡店當甜點師,這時
候是學法式。
(怕大家不瞭解兩者差別,法式的甜點難度比西點高很多)
因此他開始有了工作上很龐大的壓力,逐漸無法再像以前一樣把重心放我身上,在分手的
那通電話,前任也有提到他覺得現在的自己已經沒有把心放我身上,而是工作上。
很多身旁的朋友告訴我那只是藉口,可是他也提到:他還很愛我,只是累了。
我不禁認為,雙方還愛的話,為什麼一定只有分手一途?
下個月前任即將到上海開始工作,預計會待1、2年,中間大概3個月會回來一次。
今天他告訴我,現在他沒有想複合,可能要到從上海回來後才會再有想交往的想法。
其實我們彼此都知道雙方有一些問題,吵架也永遠是為了那幾件事,
我告訴他我的部分我願意努力改善,但他回覆都很冷淡…。
對方是23歲獅子男(會特別提星座是因為我已經交過3個獅子,可能大家覺得我瘋了,但
獅子男就是對我有很莫名的吸引力,然後我是雙魚女),想請問這樣我們有複合
可能嗎?
還是就好好放下呢…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