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今年23歲
休過學 所以今年大四
打過幾份工 社會經驗少
目前是白天上學 晚上在家接工作
應該有符合你的條件
※ 引述 《LoveSports》 之銘言:
: 情境如下:
: 假如你於20出頭年紀,認識一個大你約10歲的女生,
: 在不知情狀況下跟她交往發生關係後,
: 她才告知你她已經結婚了。
: 問題1. 對於她未告知你已婚身分,你的想法是?
逃 逃的越遠越好
並且從今往後不再聯繫
理由是我不想年紀輕輕就背上官司
還會被罰錢 之類的
才剛出社會 沒經濟能力
婚外情常常一罰就是幾萬幾十萬
更不用說還有發生性行為
我賠不起
: 問題2. 如果她表明想跟你結婚,你會考慮跟她結婚嗎?
不會
理由是 我很難相信會劈腿的人
有一就有二 嚐到甜頭就會想嘗試更多
我真的跟她結婚了
難保哪一天 她又出去外面找小鮮肉
: 問題3. 如果你覺得她騙你很不要臉,要怎樣你才有可能原諒她,認為她情有可原?
任何理由都不可能合理化劈腿這件事
要開始新感情前 請先結束舊愛
結束不了舊愛 就別再外面玩
: 在她沒有遭受她先生家暴的情況下,她提出了兩點說法:
: -1 她說當初是因為約會性侵才跟丈夫結婚,根本不愛丈夫
這個理由無法接受
被性侵當下應該去醫院驗傷 報警提告
委屈求全 根本不是婚外情的藉口
: -2 她說她的女兒因為考試成績不好被丈夫家暴毆打,很心疼想為保護女兒離婚
女兒被家暴請打「113」
「113」是24小時的專線
會有專人服務你們
想離婚就應該雙方達成協議
若無法達成協議 請找律師
若很怕被報復 可以申請保護令
所以這點也無法合理婚外情這件事
: 請問上述這兩點是否有哪一點能說服你?或同時都能說服你嗎?
任何一點都無法說服我
你提出的理由
全部都有其他更正確的對應方式
大概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