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男友交往幾個月了,最近搬過去跟男友同個縣市工作
之前家中就有在那邊置產,所以就住那邊的房子(之前是租借給親戚使用)
但房子是在市區,而男友的工作是在縣市邊陲,租房子也打算租那附近(還沒租)
我想說如果我找離家稍微遠一點、位在男友公司跟我家中間的工作的話,就可以偶爾下班過去男友那裡(目前工作已到職兩天一切都不錯)
但男友想要找離他公司近一點的租屋處,因為上班是要天天去的,但我們不會天天見面,而且他工時比較長,會想有多一點的時間休息
雖然我心裡也是明白,而且長距離通勤也很危險(男友的通勤距離會比我更長)
但如果這樣我們就只有週末才能見面
明明就住同個縣市卻好像遠距離一樣
而且男友之前也是跟前任同居,還因此住雙方公司中間,就算沒同居的時候也會每天一起吃晚餐再各自回家
但我們卻都沒辦法,心裡很不是滋味
我手上還有一份離家近(騎車5-10分)的offer還未報到,而想說可以離男友近一點的工作已到職兩天(騎車15-20分),兩個工作性質差不多,後者錢多一些,現在在想如果沒有要平常就去找男友的話是否該換成去近的那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