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男友付房貸女友付管理費水電這樣公平嗎?

作者: alepp123 (等差級數)   2019-11-08 15:58:18
※ 引述 《a0913 (沒救的貓奴)》 之銘言:
:  
: 這種情況 其實討論到爛了
:  
: 男方
:  
: 婚前購買登記於男方名下 婚後持續還房貸每月數萬
:  
: 女方
:  
: 婚前 付每個月四千 管理費+水電一半?
:  
: 婚後 男方"多數"會說房貸我都揹了 生活開銷女方幫忙負責
:  
: 雙方
:  
: 若離婚 雙方存款都不多的情況下 房子還是在男方名下 女方的金錢負擔平日開銷
看到太多這個「女方負擔平時開銷很吃虧」的謬論
忍不住回文
首先要搞清楚的是
不管女方有沒有結婚,她都要付平日開銷!
假設女生不結婚,她要付的是:自己的生活費+水電費+房租
假設結婚後,女方要負擔的是:雙方大部分的生活費+水電費
首先就賺房租-(一人生活費+水電費)
還有隱藏的好處:女方原本住不起的房子
所以離婚女生損失了什麼?
事實上跟結婚前相比並沒有損失,還可能多一筆存款不是嗎?
:
: 這男方賺到翻掉 閨秘有意見超級"正常"
:  
: 因為我最近身邊就有這種案例
:  
: 男女方都公務員(收入相當) 認識交往半年後 確定要結婚就買了一間預售屋
:  
: 男方家庭出頭期款 女方家庭狀況也不差
:  
: 但不願意給女方付錢 因為還沒結婚
:  
: 女方說 婚後每個月給一萬家用 要付房貸也可以 其餘金額一樣AA制
:  
: 但不需要任何持份
:  
: 我男生聽到都覺得 真傻 女方也不是條件不好 還沒30歲呢
:  
: 但 畢竟是外人 只能講講
:  
: 畢竟不是當事人只要夫妻雙方溝通的好就好
:  
: 現在離婚率太高了 任何事情都講好比較實在
:  
:  
:  
我是同意乾脆男方把房子租出去
直接拿租金繳房貸
跟女方一起租屋或買房啦
房貸AA 家用生活費AA 產權平分
啊這樣還住不住的起2000萬的房子我就不知道了啦^ ^
作者: vKHip (be a better man)   2019-11-08 16:41:00
把兩千萬房子租出去,不知道你反串還是怎樣
作者: anitgirl (夏夜雨最好眠)   2019-11-08 17:09:00
單身時的房租跟婚後的生活費無法比...有小孩差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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