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恕刪剩下一點點。
: 因為我最近身邊就有這種案例
: 男女方都公務員(收入相當) 認識交往半年後 確定要結婚就買了一間預售屋
: 男方家庭出頭期款 女方家庭狀況也不差
: 但不願意給女方付錢 因為還沒結婚
: 女方說 婚後每個月給一萬家用 要付房貸也可以
討論這種個案根本就是倒末為本。
提出問題的人都只站在自己方面想。
如果男方要為女生著想,說一人一半持分一起繳,結果又會如何?
這種事沒有誰對誰錯,價值觀的磨合本來就必須,要一起生活就是包括食衣住行柴米油鹽醬醋茶,連這點都沒共識在那邊氣哺哺。
結婚是三個家庭的事,男方、女方、要成立的。
如果價值觀差這麼多,計較來計較去,還沒結婚就想到離婚,我看就是莫非定律。
離婚率高就是這樣來的。
這個才是真實的,結婚前就為4000吵架乾脆別結婚了,換個對象比較快
作者:
kamelol (kame)
2019-11-08 16:27:00我也覺得,夫妻就是要互相扶持、互相體諒,如果是為了榨乾另外一半的價值,互相算計,那小孩生出來後一定大爆炸
作者: ZUMA1225 (W~) 2019-11-08 16:29:00
會計較成這樣結不成婚結婚可以計較的事情比男女友太多了
作者:
amineko (neko)
2019-11-08 16:31:00推。婚前的財務分配就這麼斤斤計較,婚後大概沒完沒了比誰的愛和耐性先被磨盡先提離婚吧這麼怕離婚吃虧的話,還是別結的好。各走各的路都不吃虧
作者:
bbbing (無)
2019-11-08 16:33:00沒看到一堆人在考慮萬一離婚嗎,是很會離婚的兩性專家們
走入婚姻就知道考慮離婚是很正常的 沒有本錢的人會妥協得很痛苦 保護自己沒什麼不對
作者:
annepi0 (霸先)
2019-11-08 16:36:00推 一些人一直在講因為離婚率高所以要預防離婚 要保障自己不然女生會吃虧
作者:
bbbing (無)
2019-11-08 16:39:00男生有父權保護不用管他吃虧
作者:
tiiyuway (掌控不了的心)
2019-11-08 16:40:00推amida959
作者:
annepi0 (霸先)
2019-11-08 16:40:00結婚知道有離婚的可能性跟考慮離婚時要保障自己會不會吃虧不一樣如果是為了保障而結婚不如去買保險...和另一半結婚是為了生活更有保障當然會更痛苦怕東怕西
作者:
jupto (op)
2019-11-08 16:40:00這個案例 男生有房是要保護個屁啊?
作者:
bbbing (無)
2019-11-08 16:43:00貸款繳不到一半的房還真是令人充滿安心感
男生房子都快付完了 還爭保護自己什麼啊 當租金算4000已經夠便宜了換成今天女生買房快結清 男生付個水電就想爭房產 合理?
作者:
annepi0 (霸先)
2019-11-08 16:48:00保障是自己給自己的
作者:
amineko (neko)
2019-11-08 16:49:00推樓上
一堆女生都把婚姻當交易,談什麼吃虧不吃虧了,然後又說男生物化女性…………
沒錯 自己給自己的 所以堅持一些自己的利益也是對的 在不傷感情的情形下不要誤會我的意思 女生不想多出 男生上來抱怨
你認為4000很少,她也認為很少你還要討覺得婚前就為了4000吵,結婚更大條你怎辦小孩生病,你掛號費門診平分嗎?
自己花費自己出 別做沒用的女人 大概原原po用水電名義講女生不明白 換個詞跟她說吧
作者:
snowcoat (excess)
2019-11-08 16:55:00各住各的自己付自己的就好啦 不幸結婚就婚前協議寫好
各自有自己的空間吧,婚前同居沒必要也不用管對方財務,又不是結婚了套房不用看公婆臉色,一堆女生寧可窩套房
作者:
jupto (op)
2019-11-08 16:58:00婚前同居就是磨和彼此的價值觀 不行早早分開
這例子沒跟公婆住啊 男生房貸還快還完了 經濟能力不錯
很少 又不付 大條的 又怎麼可能出錢?不如 趕出去比較實在的
女生未來可能不是好對象,男生應該一邊交往一邊認識其他女生
作者:
amineko (neko)
2019-11-08 17:02:00原PO提到房貸只剩300萬,大部分款項應該是用現金存款結的
作者:
amineko (neko)
2019-11-08 17:05:00原PO的回文看起來,不是4000付不起,是一起努力的奇檬子
作者:
amineko (neko)
2019-11-08 17:06:00如edward大所說,雙方都卡在 4000你也要跟我討/你也不付
作者: ZUMA1225 (W~) 2019-11-08 17:06:00
有錢人的煩惱 就是這樣的枯燥乏味
作者: ZUMA1225 (W~) 2019-11-08 17:07:00
有現金1700萬的男人叫女友出4000?
作者:
annepi0 (霸先)
2019-11-08 17:07:00堅持利益是什麼利益呢?我說的保障是自己給自己經濟上的保障而不是跟男方結婚要他給保障然後以離婚可能性去要利益及保障
慢慢找一定有女生願意出4000的,不是這個了從小到大,身邊朋友還沒要女生來住的出錢的
不是已經退租 住進去這麼久 用奇檬子當藉口 不付錢 就是想白住吧?
作者: ZUMA1225 (W~) 2019-11-08 17:09:00
我是覺得辣 什麼一起努力打拼 又不是事業 也沒結婚 叫對方出錢 觀感不佳
作者:
amineko (neko)
2019-11-08 17:10:00男方也會覺得 女方每個月付房東1萬多 為何不願分攤4000吧
使用者付費 不是理所當然嗎?什麼觀感不佳?要不要跟房東講嗎?
作者: ZUMA1225 (W~) 2019-11-08 17:12:00
那也要女生願意住願意付 哪有強迫中獎的
作者: ZUMA1225 (W~) 2019-11-08 17:14:00
要4000真的很小氣辣 有1700萬的男人霸氣一點啊
作者: DukeLiu (落榜人生大起大落) 2019-11-08 17:16:00
使用者付費不是理所當然 說啥4000小錢也要討?說是小錢怎麼不順手付一付
作者: DukeLiu (落榜人生大起大落) 2019-11-08 17:18:00
崩崩崩?哈哈哈哈
作者: ZUMA1225 (W~) 2019-11-08 17:23:00
同意e大 結完婚還有更大條的 例如再買一間2000萬房
作者:
snowcoat (excess)
2019-11-08 17:25:00這系列最大的問題是把不講道理當常態啦...
作者:
don323 (咚薯叔)
2019-11-08 17:25:00作者:
amineko (neko)
2019-11-08 17:27:00覺得原PO如果還想結這婚,轉念像edward大的想法比較可行但如果我是原PO,我會慎重考慮這婚還結不結。
如果女生是想住進去 不是被強迫搬過去 付錢真的合理根據原PO說法女生已經住一陣子了 租屋還沒退
作者: ZUMA1225 (W~) 2019-11-08 17:31:00
4000真的事情很小 錢可以解決的事情都很小
作者:
jupto (op)
2019-11-08 17:31:00如果要扯公平就要付"房租" 但是原原po也沒有跟女方談過"租約"啊 這件事原本就是雙方的默契 現在有任何一方有意見就要打開天窗說亮話 誰該付原因是什麼說清楚
如果女生不想退租 吵架還有地方可以躲 那不要結啦XD
作者:
jupto (op)
2019-11-08 17:32:00目前看來原原po並沒有跟女友說清楚 住自己房子是有成本的這點應該要說清楚(如果真的覺得對方白住該負擔更多)
作者:
a8866442 (我的靴子裡有魯蛇)
2019-11-08 17:43:00這篇中肯
作者:
hahabbb (乓乓)
2019-11-08 17:45:004000有跟沒有一樣 有必要吵嗎==
作者:
deiform (laruku)
2019-11-08 17:55:00一個有能力買2千萬房的連4千也要計較,一個能繳一萬房租的連4千都不願意付,真的是準備論及婚嫁的兩人嗎,真可笑
作者:
annepi0 (霸先)
2019-11-08 17:56:00樓上 他們還已經決定結婚日期摟
說個笑話,男女平等zzz一堆要男生自己扛的其實就是自助餐啊,領著父權紅利喊著男女平等,當女生真爽不想付錢就喊男生沒擔當,女權無敵
作者:
chigo520 (CHIGO)
2019-11-08 18:19:00某樓有能力養公主很厲害啊但大部分的人都養不起sor連2000也要計較說以後會出大錢呵呵呵
作者:
ilikebj (小杯可可半糖去冰)
2019-11-08 18:29:00從四千就可以看出一個人的本質也是不錯,原po條件感覺也不差,可以找下一個了
作者: cheetahspeed (respectmustbetaught) 2019-11-08 18:40:00
沒擔當的低薪廢物才需要女人出錢
作者:
a114261 (麥麥)
2019-11-08 18:49:00喔 那連小錢都要討是什麼
女生的說法是,沒生活比較好幹嘛嫁這比較常聽到,所以不是感情愛情問題喔
作者:
hahabbb (乓乓)
2019-11-08 18:51:00回susanna026,我有說住不用付錢膩?不要硬找碴好嗎?付得起一萬塊房租不負水電?連小錢錢都要喬不攏真的是要結婚的兩個人嗎?
作者: buwa56 (balasai) 2019-11-08 18:53:00
分手柴犬呢?
對男生而言,也適用結婚沒過的比較好,幹嘛要結婚,我老婆薪水都是我在管的,要錢才跟我拿,看不懂一堆台男這麼卑微,是在結什麼婚,讓自己痛苦這樣,是小頭控制大頭的結果嗎?
作者:
vodumee (QQ)
2019-11-08 19:39:00笑死 結果現在開始吵4000是不是小錢www
作者:
mj2124 (CL)
2019-11-08 19:39:00樓上連老婆薪水都拿,太驚訝惹
作者:
lioujg (gigalomaniacs)
2019-11-08 20:50:00笑死都付得起1700萬了還在乎4000?是為了看清女友白白住人家房子還不想多付出的心吧。省下租屋費住別人2000萬的房子連水電也不願意分攤?還丟男生臉咧女生這麼不要臉就你們寵出來的
作者:
surot (修洛特)
2019-11-08 21:32:00這篇文怎麼一堆蠢貨能護航成這樣
作者: pttyujing (阿宅) 2019-11-08 21:54:00
建議分,你一定會被她的閨密害得很慘
作者:
ahello (阿囉哈)
2019-11-08 22:51:00本來可以雙贏的,因為計較,變成雙輸男女朋友要變夫妻,就要"互相",而不是理所當然
不只是考慮離婚,而是你沒做好安全措施反而讓對方有誘因離婚OK?你想想都信任對方然後一結婚都財產平分最信任,但錢到手以後人性是最不能信任的。你老闆每月付你薪水你是否會努力去賺下個月的薪水?那如果一次付你20年薪水,你不工作他也追討不回來,你敢拍胸脯保證20年都會同等努力工作嗎?不要提供離婚的誘因才是婚姻長久之計,一堆悲慘離婚的都嘛是信任另一半財產亂過戶最後法庭上吵翻天,我還沒看過嚴守財產分配的夫妻離婚多悲慘的
作者:
soppyui (建達)
2019-11-09 00:37:00作者: candy77702 (shiyanyan) 2019-11-09 02:03:00
我不了解結婚之後這筆錢是誰出的到底什麼差別,如果兩個人經濟能力都不差,計較這幾千塊水電費?
婚姻自古以來,保障的是財產不是愛,現在看是四千,其實是兩人財產觀念的碰撞,想清楚吧
作者: enemyli (小兵) 2019-11-10 06:34:00
難怪現在一堆台女 看完留言完全不意外了 有夠噁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