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oors (輕熟男)》之銘言:
: 小弟結婚七、八年了,是奉子成婚的。
: 說真的,從婚前到結婚當天我跟我老婆都在討論「我們是不是不要結了?」
: 我不能說我很愛他,真的!
: 畢竟我們有著天差地遠的價值觀,對家庭的了解也不一樣。
: 不過這麼多年來,我倒也是覺得,我算沒有娶錯....
: 她對雙方父母的關心、照顧,對三個孩子也一樣用心,
: 每天晚上講故事已經講了七年,每天參與孩子學校的各種活動。
: 但是他的情緒控制很差,就是情緒一來,一定要跟你反著幹的概念。
: 所以我一直跟他說結婚不是 1+ 1= 2,是0.5 + 0.5 = 1,
: 我們都不放掉一半的自己,就不會成就最好的我們。
: 最近我重新遇到我這輩子的最愛,
: 剛好他的婚姻也不順遂,男方大他很多,快二十歲,現在也快60了。
: 感覺很有錢,不過半毛都不給他!也不跟他生孩子!
: 說坦白的,娶他就是給她個房子睡,順便睡她,
: 同時,也希望老了之後有人可以照顧他。很自私,是吧?
: 不過畢竟他們相遇的時候,女方的狀況不好,想抓個浮木,可惜一急之下抓錯了。
: 這段婚姻他已經簽下離婚協議書,不過男方不肯簽字。
: 好,前提講完。
: 想當然我們久別重逢,又是我這輩子的摯愛,我絕不輕易放過。
: 但,我老婆這次倒是真的讓我覺得她很愛我,
: 她不讓我去跟前女友聯絡,我也可以理解她的情緒一定很差,
: 但也不跟我惡言相向,就在後面等著我,面無表情的聽著我的心情!
: 我現在過了這個急性發作期,說真的,最愛還是最愛,
: 但是要為了這做改變,可能還真有點困難....
: 我現在就覺得,有時候這些體諒跟包容,是我們可以繼續婚姻的原因。
: 我時常忍受她的情緒,今天,換她忍受我的荒唐。
: 如果都只站在自己的角度,都只為自己著想,
: 那每段婚姻走久了,不是你委屈了,就是她過份了!
: 這是我對婚姻新的理解。
: 好吧!來炮我吧!我準備好了。
瑞凡
雖然你很誠實
但你還是對婚姻有一種錯誤的理解
婚姻要找最愛是很難的
但最適合的可以讓你過的很舒服很爽
也許是興趣相投
也許笑點相通
也許是對方可以補足你不足的那半
那些都跟愛情沒有必然關係
愛情是你願意幫對方付出不求回報的那種感覺
說穿了大部分是自我滿足腦補的程度
別人可不一定領情
所以才那麼多人整天單戀悲傷哀號
但合得來的時候不需要什麼最愛也可以過日子
都40歲了拜託還最愛啥
別再暈了
那是小孩子找交配對象時候的動物性衝動而已
但是婚姻是社會制度
是基於人類經濟地位穩定所建構的一個架構
法律可沒規定結婚的人必須相愛
人類的感情也不只愛情一種
還有恩情親情友情
都可以支持你的精神生活
如果只是很多年前沒O到
現在有機會想O
那大可不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