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個名目就好,為什麼一定要用『房租』這個名稱呢?
這一定被閨蜜噴的啊
真的很不會說話欸…
而且數學也不好(?)
女友租房15K
你的套房租別人30K
那你就搬去跟女友住嘛!雖然房子差了些…
可是你能霸氣的說:北鼻你的房租我包了!
( 30K - 15K = 15K )
賺了!
而且傳到閨蜜耳裡
哇哇哇!你男友好好哦~~
這個男人可以嫁哦!
卑鄙源之助! (搓手…
※ 引述《ccu1002 (蘑菇綿綿蓁)》之銘言
: 代po
: 小弟是個33歲的男生
: 目前跟女友交往差不多半年了
: 最近討論到女友想住我家同居
: 女友是個27歲的上班族
: 我現在是自己住
: 房子是一年前自己貸款買的套房(快20坪左右)
: 小弟的月薪大概9W左右 但房貸背得很辛苦(房貸加管理費一個月將近5W)
: 所以如果女友來跟我同居跟她要房租會很奇怪嗎?(可能一個月8千到1萬之類的)
: 小弟有點不敢開口…她目前也是租屋 房租好像一個月一萬五左右
: 補充一下 有很多人提到房子沒持有是不是幫忙繳房貸
: 我的想法是這戶房子如果租的話也是要將近三萬 就想像成我們一起合租女友付一萬我
付
: 兩萬這樣 應該make sense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