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這篇有點攔胡人家的po了XD
不過同是灣區的回你:
是我會選擇你們的現狀,周末去就好。
問要不要同居是你男友自己提的
提收租的也是他
如果他今天換個方式問:
讓我去問我媽可否讓你搬來一起住
如果她OK、妳也願意來
我們一起分攤水電家用好不好?
這種情況
我倒覺得可以依你們感情進展程度考慮要不要
雖然尖峰通勤跟鬼一樣
會每天生不如死
(你那個通勤時間狀況聽起來真像SJ那塊XD)
我的想法是
房子他媽的
無論今天兒子是找同學朋友或你一起住
徴得真正房屋所有權人同意是必須的
要不要收房租這件事也應該是他媽的決定
他頂多負責傳遞訊息這樣
就算之後房子總有一天可能會過戶給他
現在他還不是屋主、房子不是他的
沒有實權直接先提房租這種事
如果今天
你男友用不同角度的敘事方式來討論同居
他想同居的小小願望或許有機會XD
但他計劃敗在個性太直、講話太白了
(aka: 拐人話術有待加強)
但無論今天他用的方式好不好
以那種像鬼一樣會逼人崩潰的交通
是我寧可選擇平日住公司近一點
平時也有自己的個人時間空間
周末相處小別勝新婚
至於男女雙方收錢付錢喔...
我如果是男方,頂多會徵詢老母同意帶人入住後
提分攤生活開銷的部分
徵詢的時候也不會跟自己老媽問要收多少
但會說會一起分攤開銷這樣
如果我是女方,就算男友什麼都沒說
我的個性大概也會直接開口願意分擔支出
這世上沒有不勞而獲的事
我不會因為彼此有親密關係就吃定別人
認為自己理所當然享有特別待遇
那樣的心態是不健康的
對了...雖然灣區好多相似的情況
你男友的個性聽起來真像我一個住saratoga的朋友www...
※ 引述《pinky7982 (pinky)》之銘言:
: 原文恕刪 剛好看到標題想問一下大家的想法
: 這件事發生在去年 我本人(女)身上,地點美國灣區,對方台灣人ABC,大我6歲,我
剛
: 出社會第一年,兩人年薪差不多,我自己租的地方離我公司大概3公里,他家離我公司1
5
: 公里。我沒開車,都坐Uber上下班,從我家來回公司一天約$20美金、40分鐘;從他家
來
: 回我公司一天約$50美金、1.5小時。我自己租的房間(share house中的一間套房)一
個
: 月約1200美金,他的房子(三房兩廳)是媽媽的,一個月給媽媽1000美金。
: 去年我跟男友交往約7、8個月的時候,他問我要不要搬去他家跟他住,然後他會問他媽
要
: 跟我收多少房租。說到這裡,我就很不想搬過去,因為我覺得,如果你是因爲愛我,想
跟
: 我多相處一點時間,我也因為愛你,多花點時間/錢在通勤上,兩邊都因爲愛而有所得
(
: 相處時間)也因為愛有所失(我失去通勤時間,他失去家裡的空間),才是一起住的理
由
: 嗎?
: 共同分擔家用我完全ok,但要我付這個房租,我還真不行。但對他而言,我搬過去他收
我
: 的房租必低於市價,所以沒有不合理。
: 後來我們也沒有因此吵架,但我也沒搬過去,就跟以前一樣,周末去他家。
: 這種情況大家怎可能看呢?你是男的會收錢嗎?你是女的會付錢嗎?
: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