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因為是初戀,才初嘗愛情滋味就面臨分手考驗,不肯放手是可以理解的。
但我只能說,成年人的愛情本來就不可能如學生時代那般單純、為了感情可以不顧一切;成年人戀愛必須同時面對人生中其他必須承擔的責任(事業、原生家庭、結婚/生育規劃等等),本來就複雜得多。不得已時,還是建議以自己的人生規劃為主。現在的天崩地裂心涼怨忿,過兩三年後回頭來看會是雲淡風輕。你們沒有誰對誰錯,只是沒緣而已。
至於罵女生隨隨便便就放手也沒多愛的,我只能笑笑,現代女人教育程度高、工作能力強、自主性強的多得是,女性「為愛走天涯」這種瓊瑤式愛情的潛預設,早已不適用了。而且31歲在學校當音樂老師,如果是正職的話,女生本身絕對條件極優,九成九是家境好(才能念音樂系)+本身能力極佳(知道現在教甄尤其音樂科有多難考嗎?每年全國缺額絕對不超過20個;能進入學校擔任正式教職、而且還這麼年輕,絕對是該領域的佼佼者)。大學助理教授很棒沒錯,但女方恐怕說得上是勢均力敵。這種情況下誰要遷就誰,很難說得準吧。
※ 引述《SoulHsu (Vista)》之銘言:
: 大概講一下背景
: 我目前人是在新竹,我和我女友是今年三月認識的,我女友人住在桃園是在學校當
: 音樂老師,我32歲我女友快滿31歲,兩人是以結婚為前提交往的,彼此都是對方的第一任
: 我今年一月底的時候剛從國外念完PhD回來找教職,
: 運氣非常不錯的有兩間國立大學願意聘我當資電類的助理教授(中正和台北大學)
: 在交往的時候我女友也知道我將來會選擇這兩間大學,當初和她討論的時候她說要我自己
: 選擇對我最好的決定(她知道我比較想去中正,而她比較想我留在台北),
: 我後來考量後覺得中正提供得研究條件比較好,而且將來如果想換回北部的優秀大學也
: 相對容易,我跟她說我決定去中正之後她跟我提了分手,說她沒辦法跟我一起去嘉義生活她
: 想要留在北部,並且她覺得遠距離最後的下場都很容易分手所以就先不要耽誤對方的時間,
: 她也不願意讓我嘗試在南部拚個三到五年的研究後嘗試申請其他北部的大學,
: 她說她一個女生這樣等太久了她已經過30歲了,如果我真要去中正的話那就只能祝福彼此,
: 我現在糾結得是我是否要為了她選擇台北大學嗎?台北大學也是一所不錯的大學
: 但她這種感情說放手就放手的態度讓我有點心涼,雖然她一直說很愛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