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建議分手,主因不是因為她不肯面對問題,而是你想當她後盾想幫她一起面對問題時卻以分手作為要脅,但當有人願意幫忙卻用這種態度時她已經不能單純用受害者自居了,之後你也有可能因為她的懦弱受牽連
有人可能會說不要檢討受害者,這是她的心裡創傷之類的,但說起來殘忍,其實這個問題不管男女都一樣
舉個例子,當一個女生的男友有一天遍體鱗傷回來,女生問怎麼了男方回答被路邊的小混混打了一頓,女方說怎麼不報警,男方則緩緩回答他中小學時常被別人霸凌有陰影所以害怕到動不了。女方就決定幫助男友跟他一起去警局報案,但這時男方卻開始講一些理由像什麼附近沒監視器啦、報警可能會惹怒小混混上門跟我會很沒面子等等,最後放大絕說妳再堅持我就分手
當然女方可以很寬容男方的創傷跟難處,但她要明白一件事,就是以後如果她跟男方遇到同樣的事,她是指望不上男方能幫上什麼忙的,而且男方可能還會阻止她報警求幫助。如果她能接受當然也無妨,但我覺得沒多少女生能接受。
回到女生這邊,假如以後你們生了個女兒,有一天老婆帶著女兒一起出門逛街結果一起哭哭啼啼地回來說被變態性騷擾,你氣不可耐的想報警結果卻被老婆阻止說再追究下去就離婚,你能怎麼辦?你女兒能怎麼辦?
受害者固然可憐,但還是得堅強,如果不堅強就像我們某位先生一樣,就算美國這麼明顯的挺台,他還是主張美國不會來幫,首戰即終戰,他只要主張他對戰爭有PTSD,大家就不可以指責他要體諒他,他也是受害者絕不是拖後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