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探討「避嫌」的行為大致如下:
*很靠近的說話距離(臉距離20cm內)
*聊天時的打鬧(捶肩拍背之類)
*共食一份餐點/飲料(用二份餐具/吸管)
*共食一份餐點/飲料(用一份餐具/吸管)
*騎車載
*開車載(單獨,坐副駕)
*聊天開黃腔
*單獨出遊/用餐
*單獨去異性友人家
*餵食/被餵食
*摟肩/勾手
*頻繁的一對一聊天(line之類)
一樣米養百樣人,
上述的例子也會因為對象不同而給予不同的標準。
所謂的避嫌不是指不能有異性朋友,
而是你要非常明白這位/這些異性朋友在自己心中的「定位」,
包括你和她的友好程度,
肢體接觸程度,聯絡頻率,
聊天內容(是否有性話題)等等,
若你的女友很在意,那可能就要溝通後,
適時調整自己的這個定位和界限,
這是所謂的尊重。
(但如果女友是無腦的連聊天都限制,我是建議請分手柴出面啦…太幼稚了)
有句話說:
「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溼鞋。」
人類的情愫滋長本來就不是一朝一夕的事,
在正常狀況下你可以理性地控制情感,
但如果有天你和女友大吵了一架,
平時不會避嫌的人找了要好的異性友人訴苦,
天時地利人合+可能有酒精的催化下,
莫非定律就開始運作了。
你說你不是一個喜歡肢體接觸的人,
尤其是異性,
你會盡量離遠一點(保持身體距離),
其實這就是避嫌的一種了。
你可能是對那位學長的行為反感,
也可能對之前女友的限制反感,
才這麼討厭避嫌這件事。
避嫌這件事無所謂好壞,
只是它就像一道防線,
就像我們會認為女性單獨夜歸很危險一樣,
因為你不曉得之後會發生什麼事,
而那些事,你原本是可以避免的。
※ 引述《cyc3097 (空)》之銘言:
: 雖然不是職場
: 但分享一下以前在學期間的經驗
: 真的讓我感到很不舒服
: 我從小的生長環境和所屬班級
: 大部分都是女生多於男生
: 因此朋友基本上都是女生
: 也就是大家所謂的"異性朋友"
: 高中時期有個同班的"異性朋友"
: 我和她國中就認識且高中依舊同班
: 她交了一個學長男友
: 那個學長某次經過我們班
: 看到我和她在聊天
: 然後很不爽
: 下次打球的時候
: 就針對我
: 對我動手動腳(拐子之類的
: 幸好沒到受傷的程度
: 對我來說
: 和有男友的女生相處起來更輕鬆
: 對方既然已經有男友了
: 我完全不用會錯意
: 我不是一個喜歡肢體接觸的人
: 尤其是異性
: 我盡量離遠一點
: 但連交談都會有嫌疑嗎?
: 我個人覺得會分就是會分
: 會在一起就會在一起
: 我女友想做什麼就做什麼
: 何必過度干涉?
: 老實說因為那個學長
: 到現在心理還是有點受傷
: 我真心不懂
: 難道不能有異性朋友嗎?
: 交往之後
: 所有朋友都應該要斷絕嗎?
: 什麼是避嫌?
: 女友和異性說話都不行嗎?
: 連基本信任女友都做不到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