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越來越看不懂我們的法律了
過去通姦除罪
說這種家務事上法庭不合理
好我接受
再來老婆墮胎不用經老公同意
說子宮是女生的
好我接受
啊你台男約妹兩次以上
現在卻有可能被關?
啊這上法庭難道不瞎嗎?
我知道被噁男騷擾很噁啊
但是心生畏懼是不是也很主觀?
作者:
bbbing (無)
2021-04-23 11:11:00兩件事完全不同,通姦是合意行為,跟監不是啊問題是把約妹失敗當成犯罪是否過度
照你這邏輯那恐嚇罪也該廢了,也是以令人心生畏懼為要件
作者:
CALLING (Hideki)
2021-04-23 11:22:00你要不要先研究一下通姦之所以會除罪的背景是什麼依統計通姦罪最後都是變相在處罰女性或是用來報復不貞
作者:
tellthe (月光)
2021-04-23 11:26:00你平常都瘋狂騷擾女生到搞不清楚到底有沒有造成別人困擾後XDDDD人家拒絕你就識相點放棄好嗎?不要就是不要幹嘛幻想別人只是想要你更積極啊
作者: Afro5566 2021-04-23 11:31:00
推2F
作者: VoV (VoV) 2021-04-23 11:53:00
樓上忘了放火,她約青青很多次,誣告放火Get!!
作者:
pipi1983 (放手  N)
2021-04-23 12:00:00合意不合意,自由心證,老娘高興就合意,老娘突然心情不好就不合意~同樣的行為,可以是對的,也可以讓你進去蹲,真是偉大的老娘就是法律合意通姦變成不合意性交,很多好嗎
作者:
yakummi (水上)
2021-04-23 12:05:00所以到底要怎麼證明"心生畏懼"是真的還是演的?
作者:
bbbing (無)
2021-04-23 12:06:00但這種新聞是自己有留話柄,要是沒截圖被收回就沒了有大絕"正常人都應該能判斷"
作者: karol1995 (karol1995) 2021-04-23 12:24:00
你是不是分不清楚正常追求跟騷擾?
作者: Kyo5566 (嘔嘔嘔嘔嘔) 2021-04-23 12:35:00
約妹3次不成難道約30次就會成嗎?
你不覺得這法過了,對男人是一個利多?以往男約女,女的還會半推半就,要出不出,你約兩次被拒,就可以搬跟騷法出來:我沒辦法約第三次囉,再約就犯法了,妳要就快把握機會。
作者:
bbbing (無)
2021-04-23 12:48:00怕被告就退縮了,難怪單身
作者: ghgn 2021-04-23 12:55:00
沒差阿 都不要追不就好了 孤獨到後面也習慣了 又不是一定要交女友才活的下去
作者:
kop78110 (silent jealousy)
2021-04-23 13:03:00邏輯壞了?
哀唷,你們不要約妹不就沒事了,妹子留給我們這種不會被告的,皆大歡喜呀
作者: hoohjoe (玖玖玖) 2021-04-23 13:05:00
確定對方有意思才行動很難嗎…
會擔心法規的都是有可能被告的嘛,正常男性根本不會擔心嚴格不嚴格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21-04-23 13:12:00小心被台女越想越不對勁我講交往時男孩兒要多出錢 就是不給台女越想越不對勁的機會
作者:
wcre (錡)
2021-04-23 13:14:00約妹二次不會被關好嗎?法條哪裡寫了
作者:
STimmy (STimmy)
2021-04-23 13:20:00放心啦 輪不到你
作者:
pipi1983 (放手  N)
2021-04-23 13:21:00正常商業跟性騷擾都能被「公審」的不清不楚了,在台灣分不清什麼是騷擾什麼是正常追求很正常吧~講白了,同樣是送花,同樣是送卡片、文字語氣時間地點場合ㄧ模一樣,A做是騷擾,B做好棒棒,這是已經被凸顯出來而且正在不斷發生的事,來教教大家怎麼判斷? 是不是「看顏值決定」
作者:
pipi1983 (放手  N)
2021-04-23 13:28:00台灣這種合意不合意的玩法,到底是保護到誰傻傻分不清,那個什麼排妹的大陣仗告訴全世界她被騷擾,而當下真正遇到變態被跟蹤遇害的,你家的事~
作者: ohohamy (ohohamy) 2021-04-23 13:28:00
完全不衝突
作者: nowhere1943 (atp) 2021-04-23 13:29:00
少子化加速…
作者:
pipi1983 (放手  N)
2021-04-23 13:33:00要這樣搞何不頒布禁止追求法令,禁婚禁戀愛,不要說男生啦,女生自己倒追男的手段七八成也都可以 了
作者: JasonIm (jason->im) 2021-04-23 13:34:00
一個倆親相悅,一個是單方面騷擾,有問題嗎?
作者:
bbbing (無)
2021-04-23 13:36:00真的,無法正確判斷女生想法的男生都活該淘汰
作者:
Freeven (夏舞楓)
2021-04-23 13:39:00推2樓
作者:
ya8957 (餵公子吃烤肉)
2021-04-23 13:41:00通姦除罪跟墮胎不用老公同意我都不認同,但跟騷法是對的,只是誣告配套要做好
作者:
DanJill (丹吉爾)
2021-04-23 13:46:00兩法合一看,就是鼓勵台灣人從婚姻枷鎖中解放,戀愛自由化,約砲自由化。每個女的都有一次約砲機會,約不成不再連絡,約成了即使一方已婚也沒關係,大家想做就做,快速篩選炮友,不要浪費大家時間試探彼此心意,好法律不推嗎?
作者:
cado0824 (shannonhuang)
2021-04-23 13:49:00你的閱讀能力非常非常堪憂
作者:
DanJill (丹吉爾)
2021-04-23 13:52:00板上一天到晚有人問「她這樣是對我有意思嗎?」啊反正以後也只有一次機會,就直球對決啊,見面直接問咩修幹謀,不要浪費時間在試探彼此心意上,沒發展可能趕快換對象,節省時間成本,國家是真正用心在解決年輕人晚婚的問題上。
吸毒椰洵r包裹毓B騙都輕判,約妹被重判,我也搞不太懂吸毒 詐騙 收毒包裹
作者: bag0831 (bag) 2021-04-23 13:57:00
我倒是想問你這麼不會做人 會讓人心生畏懼?真是這樣 你乾脆重新投胎回幼稚園學習好了
作者:
getbacker (工作十年了啊.......)
2021-04-23 14:06:00趕快投資醫美相關產業!人醜要被關的時代已經到來!
作者:
Expend (DEITY)
2021-04-23 14:08:00這法最大的問題就是高估嬯的誠實性你以為法官會判別是否合不合意現實就是人醜性騷擾以後約會不錄音的自己耗子尾汁
作者:
entsai (abcd)
2021-04-23 14:22:00邏輯不好就不要發廢文
作者:
beoneg (預感)
2021-04-23 14:22:00台女想告你不需要理由的
作者: somethingels 2021-04-23 14:47:00
會怕就乖乖約台男
作者:
kyakmon (Kyak)
2021-04-23 14:58:00這兩條合在一起 = 外貌先決
作者:
dogee (超無聊的說...)
2021-04-23 15:07:00讀書都不一定努力就會考的好了,約妹你還以為別人不要就是要啊?噁心!
作者: ncuepacer 2021-04-23 15:43:00
法盲不懂很正常吧 不用太在意
作者:
g1994223 (weiwei)
2021-04-23 17:05:00通姦=兩情相悅,騷擾=噁男
作者:
xulu0 (miss)
2021-04-23 17:08:00行情好的就算通姦也甘願~行情不好的就不要出來騷擾人了
作者: ColaLing (摳拉另) 2021-04-23 17:11:00
那你就不要讓人心生畏怖
作者:
hotrain13 (最幸é‹çš„人!!)
2021-04-23 17:20:00這兩個你有辦法搞在一起比也是厲害
作者:
yvonneXD (嗨嗨嗨:)))
2021-04-23 17:26:00Errrrr
作者:
gimmy12 (Lucas(神盾潛水艇))
2021-04-23 17:42:00成約敗官 哦不 是關 懂?
作者:
jojia (jojia)
2021-04-23 17:48:00你以為跟蹤騷擾是約妹手段喔 就是這種想法才會有這種法條好嗎
作者:
bbbing (無)
2021-04-23 17:50:00核心概念還是性騷擾啊,這種事情本來就是她可以你不行
作者:
guepard (刺蝟樹)
2021-04-23 18:31:0028樓XDDD
作者:
kwater (kwater)
2021-04-23 18:37:00看到某個騷擾女同事還不自知的id崩潰就覺得這個法很棒
作者: kiosk (silence) 2021-04-23 19:16:00
看不懂代表你要加油了
作者: IiiiIiIIiiM 2021-04-23 19:26:00
搞得懂什麼叫社交的就不會發這種廢文
作者:
RoxanneC (Roxanne )
2021-04-23 19:43:00看你有沒有違反對方意願啊 很難懂嗎?
這法案的意義在告訴你 女生說NO的時候就是NO懂了ㄅ
作者: annaxuan (關於我愛妳) 2021-04-23 22:12:00
你自己要不要被騷擾看看再來靠北法律?
作者:
mindy201 (人不負我‧我不負人)
2021-04-23 22:29:00所以約妹約一次失敗就不要再約是有多難?會要你的命是不是?會的話就不要做啊!這條又沒分性別,你不甘心的話就讓女性約你三次,你拒絕三次之後說心生畏怖就告人家不就好了?你親自來證明這條好不好誣告嘛!只會在網路上抱怨算什麼?
這法不嚴格,既抽象又漏洞百出,低成本高報酬,穩贏不輸。要治惡人可以,若最後發現是為了某目的刻意陷害,成為有心人用來搞善人的方式,是否另有其它罰則補救?最常的例子,告你昨日的騷擾,卻赴你今日的飯局、拿你明日的好處,但今日明日的部分都拿掉了。這法一定會有犧牲,至少能達到最大立法目的,強化其效益,才是最高原則,否則司法勞心費神,遏止了幾成?錯殺了幾成?沒用到卻對人心失望的又幾成?人群開始冷漠,認識前先算計,聊天記錄不再紀念友誼而是自保,這是濫訴的結果,我擔心並不代表我可能會這麼做,好比選擇不幫妳報警不代表撞妳的是我。
自助餐不會理會誣告罰則這塊的啦,都覺得被誣告性侵是活該了
自助餐才不會管你誰家女孩又被跟蹤又被殺了 他們只在意從沒發生在自己身上過的誣告
作者:
Dande (Dande)
2021-04-24 00:30:00通姦至少是兩情相悅開開心心打砲耶比約不到還不斷騷擾的噁男好多了吧整天妄想會被誣告隨便去身邊朋友親戚問一下不就知道了看看多少人被誣告過又有多少人被性騷擾過阿
作者:
stezer (使用TC130心靈錯位器)
2021-04-24 00:40:00ky484
作者: audrey94 (221457) 2021-04-24 01:42:00
沒遇過變態不知道有多可怕
作者: Kissess 2021-04-24 01:52:00
可憐哪
作者: arcc 2021-04-24 06:43:00
大會宣布,帥哥時代來臨,台灣正式進入帥哥元年
作者:
cul287 (希悠)
2021-04-24 08:46:00關關難過 都關過
作者: bbttww (far far away) 2021-04-24 09:50:00
是不是沒有被騷擾過?
作者: rtyu2836 (容兒) 2021-04-24 15:19:00
看一堆變態噁男崩潰就知道這法案的必要性
作者:
seacall (....)
2021-04-25 01:37:00這人直接加入噁男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