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關於 婚前簽訂 離婚協議書內容

作者: email9527 (想也知道)   2021-04-23 16:49:04
我覺得超棒的
什麼事情都先講明白總比在那邊猜來猜去好
之前我發文說過婚前協議要有外遇賠償
一堆人在那邊「不信任幹嘛結」
意外之所以是意外 就是因為是意料之外
外遇的那個人說愛你的時候是真的
外遇的時候也是真的
通姦都除罪化了 還不想辦法給自己買點保險是北七
不過既然是協議
你當然也可以開條件
你覺得不划算你就開阿
不爽就去跟他講啊
不過最最重要的有件事要告訴你
台灣法律任何以離婚為前提的協議都是無效的
因為法官說這「違反善良風俗」
來源太多自己google
※ 引述《a9360211 (杰唷)》之銘言:
: 剛剛 女朋友突然說 我們結婚前 要簽訂一下離婚協議書,來保障 萬一我們離婚後 她的
: 權利
: 目前我有房有車 (她都沒有出錢) ,房子正在貸款中 (媽媽出),想說 等到我們結婚
: 了 一起背這個房款(一個月14000) 貸款20年,房子除了房貸 還有房屋稅 火災保險費
: 等等費用,這些我們都會出一人一半
: 但是她說 如果離婚了,她要拿回房子價值的一半,當初買450萬,假如離婚 當時房價600
: 萬的話 她要拿回300萬...(300萬包含她在這間房子出的勞力等等)
: 怎樣算我都不划算啊,一年 她假如出10萬元在這個房子上,我們在一起10年離婚,她只
: 出100萬在這間房子上面,那她憑什麼要拿300萬....
: 這樣我壓根不想結婚啊,我也討論不下去,我自己也在這間房子裡面出苦力 勞力 金力等
: 等啊 ....憑什麼要給她一半的價值....
: 這樣你們還結婚嗎???
作者: ewqqwe (鍵盤蚵南)   2021-04-23 23:35:00
婚前協議沒有都無效例如約定離婚時,有外遇的一方要賠償一定金額,目的是約束雙方不要外遇,沒有違反公序良俗,約定就是有效的
作者: NingK (檸~)   2021-04-24 01:25:00
樓上人家說的是以離婚為前提無效你那給單純就是外遇賠錢,離婚是另外的事,再說法律本來就保證被外遇的一方可以訴請判決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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