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意義
意義是自己找的
我17歲時第一次找到人生的意義:讀書
20歲時是女朋友
現在是遊戲
只有自己能找到,不是別人給你的
想要被需要,就成為一個被需要的人
如果真的找不到人生的意義,那不如自殺,至少我是這樣想的
※ 引述《vigorhsieh 看板: Boy-Girl》之銘言:
: 最近一直在思考這個問題。
: 我自己的解答:尋求被需要的感覺。
: 分手快一年
: 平常社交幾乎都是透過line或是臉書
: 工作接案性質所以基本上也不太有同事。
: 是什麼原因讓我產生這種問題呢?
: 單純需要從別人身上得到肯定嗎?
: 找到一個可以照顧的人努力扶持一輩子嗎?也許.......之前交往時,被對方需要的感覺真
: 的很棒。
: 換一個短期內薪水不一定很多,但是可以累積大量成就感的工作嗎?
: 逃離生活20幾年的原生家庭到外縣市發展嗎?
: 參加任何需要密集社交的社團?
: 目前衣食無缺,突然感覺心裡空空的。
: 我開始懷疑,活著究竟要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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