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先講
除非男方高富帥滿足任兩項
不然女方趁現在快逃
不要讓阿嬤見證你的悲劇啊
房子反正是男方買的不干你的事他自己要處理
原因就是
男方都33了還不懂承擔
買汐止怪你、不生小孩怪你、辦婚宴怪你
明明買不起台北市那買汐止不是剛好?800萬在台北市連廁所都買不起…
明明自己也不想要小孩那只有他可以不要你不行?
明明辦婚宴簡單就好也嫌麻煩?
繼續跟這種人在一起還不被怪翻
房價跌怪你眼光差
小孩生不出來怪你對不起爸媽
小孩身體不好怪你基因差生不好
小孩學壞怪你教不好都是你同意要生的
反正對到甩鍋王比他還會甩是唯一解
但女生當媽媽這鍋甩不掉所以玩下去穩輸的
擔下來之後你不擔或擔不好都是你的錯
然後33歲了還對自己滿滿的甩鍋行為覺得很迷惘??
這種自我認知的程度
只能說還太年輕了不適合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