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NuCat (騎烏龜去爬山)
2021-07-18 04:40:20不會
因為送出的禮物 代表你的祝福與期望 收回送出的東西 代表你對自己的否定
即使你已經不喜歡現在的他了
在決定送禮的那一刻 你對他有好感的那一瞬間 是永遠都不會消失的
除非你不是真心的 是帶有目的性質的
這種東西通常不叫禮物 而叫賄賂
※ 引述《pttkobe (法眼)》之銘言:
: 情侶送對方貴重禮物 分手會請求返還嗎?
: 假如諸位交男女朋友
: 情人節 對方生日 送給對方生日禮物
: 超過千元以上的貴重禮物
: 分手後會請求返還嗎?
: 如果對方拒絕返還
: 又另結新歡
: 心裡會很不是滋味嗎?
: 早知道當初就不要送那麼貴的?
: 畢竟疫情時代 錢難賺 一千元也是價值不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