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跟A大是不是律師沒關係吧
第 339 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從頭到尾都是根據這條來判斷啊
※ 引述《solumate (姆咪魯肥宅)》之銘言:
: ※ 引述《ArrancarnNo4 (4號)》之銘言:
: : 我講一個很簡單的概念啦
: : 有一種詐騙是我讓你看到我開超跑住豪宅,然後跟你說我現在錢卡在股市一時沒錢,麻煩
: : 你先幫我墊一筆錢,利息從優計算,你看我出手闊綽,貪圖那利息想說應該沒問題就幫忙
: : 墊,墊完我就不見了
: : 後來警察來查發現我根本三級貧戶,超跑豪宅都是租的
: : 那這種行為算不算詐欺?算啊
: 虧你是律師,
: 結果連基本法律觀念都沒有,
: 詐欺成立與否,是看「講好的條件」,
: 而不是「主觀認定的印象」。
: 以你的例子來說,
: 就算我真的是三級貧戶,超跑豪宅都是租的,
: 但是我真的有還錢,
: 利息也真的從優給對方了,
: 請問這樣還算是詐欺嗎?
算啊
如果人家就是要借錢給有錢人
你三級貧戶就是不符合規定
所以你能從人家這裡借錢就不是他心甘情願的
那你借到的這筆款項就可能被認為是不法
你租超跑豪宅那就是為了借到錢的手段
所以不管怎麼做
那還是詐欺啊
因為手段可以直接被歸類為"詐術"
: 不用什麼法律專業,
: 智商正常的人應該也知道,
: 這樣絕對不算詐欺。
不一定啊
比如說我明明不是學生
但是硬是跟政府借了就學貸款
即便我都利息算十倍還款
每天都穿制服排路隊上學
但因為就不是學生
這樣借錢還是詐欺啊
: 因為你當初借錢給我,
: 談好的條件是:
: 我會還錢,而且利息從優計算。
: 至於我是不是很有錢,
: 或者假裝我很有錢,
: 只要我有還錢跟還利息,
: 就沒有任何問題了。
這是不一樣的事情
如果當時借錢的條件沒有設限
那當然按時還錢還利息就沒差
但是借錢如果不只是還錢還利息
還有其他的條件
沒有符合硬用奇怪的手段混過去
那就是詐欺啊
: 所以回到這個騙砲例子。
: 除非女生在上床之前,
: 就已經挑明了跟男生講:
: 我跟你上床是因為你很有錢喔,
: 如果你沒錢,我就不跟你上床了。
: 當雙方「談好的條件」是:
: 你很有錢我才跟你上床。
: 那麼套用法律的觀點,才可以說有騙砲的問題。
其實問題不在這裡吧
問題不在於手段
因為那的確是一種詐術
問題也不在於條件不條件
因為人家心裡就是想要跟有錢人上床
你明明知道你不是有錢人還要跟人家上床
要認定不法也不是很不合理
但最關鍵的是
跟你上床之後因為這個不法產生財產上的利益
現在台灣就是不認為打炮是一個會產生利益事情
所以就算你騙炮
動機上你騙了
行為上你也騙了
但是打炮這個行為就是沒有被認定是財產或是利益
等於騙了你但你沒有損失
所以不能用詐欺罪來辦
: 當然也有可能,女生和男生談好,
: 上床後要給多少錢,或者給什麼禮物,
: 結果最後男生沒有遵守諾言。
: 但如果是這樣,這個叫做性交易好嗎?
: 性交易在法律上,本來就是無效的契約,
其實現在好像也不完全是這樣
http://www.sl-law.com.tw/?p=190
這個網路上是隨便找的例子
性交易如果違反公序良俗無效
就不會有詐欺的問題
: 人家根本沒有遵守的義務,
: 自然也不算詐欺了。
: 講白了,女人如果要指控騙砲,
: 事前就要講清楚:
: 老娘我就是愛你的錢,
: 你是富二代,我才願意腿開開。
: 如果是在上床後,
: 才在那邊「我以為」怎樣怎樣,
: 很抱歉,這樣根本就不能說是騙,
: 就只是女生自己貪心,結果偷雞不著蝕把米,
: 活該死好啦!
講不講清楚都沒差
因為如果一開始就不是以交易為目的來打炮
那麼打炮就不會有財產上的利益
所以就算用詐術
也不會真的構成詐欺罪
但是不是詐騙
本56覺得還是算啊
你都騙了都爽到了
法律上不成罪又不代表正義魔人不能跳出來靠背一下X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