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朋友那聽到的真人真事
反正就一對男女朋友
男方有說過還不想生小孩(因為他已經是單親爸)
但女朋友想結婚就故意騙男友有吃避孕藥可以內射
然後就中了
沒想到男友因為以前過往類似事情的陰影太重
希望女友墮掉
女友當然不肯
男方就提出,要生也可以,但要簽切結書,同意這小孩以後跟男方沒有任何關係
女友於是還是去墮了
我的疑問是真的有這種切結書?
第二個問題是,如果真有法律效力,那如果女方堅持不簽,然後自己默默生下來,這樣又
怎麼算?
還能跟男方要贍養費嗎?
還是男方能主張當初有協議簽切結書但破局來拒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