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不認同上面那三篇什麼 雲淡風輕 什麼 那我也不要喜歡你了
笑死 真的很雲 XD
和廢死的那一套原諒沒有87%相像也有78%了吧 甚至還更慘
人家是原諒 你這什麼雲淡風輕根本只是鴕鳥而已
如果社會風氣是這樣 大家遇到這種事情只會摸摸鼻子說算了當作沒這回事
呵呵 ^ ^
如果是我發現另一半約炮 還有證據
不要太誇張什麼讓世界感受痛苦 這有點恐怖
但是讓對方感受痛苦這是一定要的啦
證據通通放出去,爆料報廢學校交流社團對方朋友臉書ig
大放送,好人做到底,對方喜歡約炮,幫他宣傳讓他紅啊
而且這有什麼法律問題嗎
不准公開約炮證據罪?
呵呵!
※ 引述《blackdog173 (黑狗)》之銘言:
: ※ 引述《vbnm7532000 (cuh239)》之銘言:
: : 前幾天跟女友見面,意外發現她有在約砲(有證據的那種)。
: : 目前還沒跟她攤牌。
: : 我希望她能為自己的行為得到一些報應,
: : 所以想問問各位有什麼好方法讓我可以狠狠地甩了她?(最好是能讓她後悔一輩子的
可能沒辦法 人家就都會約炮了 你應該是沒什麼能傷她的心的了
: 讓她後悔一輩子你能得到什麼?
: 你可以直接跟她說你發現她有在約砲,你無法接受,所以要跟她分手。
: 幾年後再想起這件事,你會雲淡風輕,甚至不會想起這件事。
: 讓她好過就是讓自己好過。
作者:
PECVD (PECVD)
2021-11-12 10:00:00人家約砲跟你有什麼關係?你是她的誰 ?
作者:
cady69 (魔法見習生)
2021-11-12 10:01:00證據放出去,記得該碼的該模糊的都不能少,不然等一下被吉
作者:
PECVD (PECVD)
2021-11-12 10:03:00就男女朋友, 還以為連結了就有什麼了不起的魔法契約嗎?成熟一點好嗎 !笑死, 自己對不對還要看別人噓不噓喔 ?那我推你一下你不就又錯了?真的笑死我 !笑死我, 又來個以為人身攻擊就可以加強自己論點的
作者:
PECVD (PECVD)
2021-11-12 10:14:00拜託, 人身攻擊不過就代表對自己論點沒信心而已叫我成熟點 ? 笑死 !來點有力一點的反擊吧 !每天人身攻擊我的還少了嗎 ?在那邊想像我是個什麼樣的人就能讓你的論點更有力?顆顆 ~然後在這邊說要公開約砲紀錄讓大家公審的說我噁心 ?真的笑死我啦 ! 哈哈哈 !
作者: R11304 (OwO) 2021-11-12 10:22:00
公審就是小孩子會做的事啊,因為沒有信心妥善處理兩人之間的關係,才會用這種下三濫的招數。真的蠻可憐的,一輩子無明。
作者:
anlick (小野)
2021-11-12 10:24:00不適用誹謗罪? 這種操作只是名聲一起爛 看不出好在哪偷看的話還有妨害秘密罪
作者:
WWR1234 (WWR)
2021-11-12 10:41:00原來現在道德觀差的在本版會被護航欸真想知道484舔狗當慣了
作者:
PECVD (PECVD)
2021-11-12 10:43:00樓上, 看你要罵誰要說清楚, 不然我不知道我該不該回
作者:
Wwww4452 (海鮮鍋燒意麵)
2021-11-12 10:44:00原po要走的路還長…看來是被綠的很慘加油 …祝早日看開
作者:
PECVD (PECVD)
2021-11-12 10:45:00我猜又是個新來的, 在板上久一點的都知道我最討厭舔狗
如果公開的是一對一對話內容,犯罪是成立的,而且讓別人知道自己被戴綠帽到底爽在哪?女方還可以直接說你就不行雞雞小,所以他只能找別人啊,被笑的是誰?不要舉球給人家殺
加油 弟弟, 很多事不處理不代表孬孬, 只是直接離開會是最成熟也不再傷害自己的做法, 加油吧
狗屎不值得雲淡風輕的對待但對方就是一坨屎 不要沾屎是對自己比較好的選擇
作者:
kilof (KiLoF)
2021-11-12 11:39:00嗯
作者:
NEWOLD (亂紅飛過鞦韆去)
2021-11-12 11:46:00你趕快去 最好因為這樣被告被關
作者:
Muratlo (宗藝)
2021-11-12 11:50:00還可以 不一樣的方式啊~
作者:
dennis29 (denniscan)
2021-11-12 11:59:00交到你這種的 女生也算倒楣
作者: annaxuan (關於我愛妳) 2021-11-12 12:08:00
你自己好像也沒有很成熟耶XD
作者:
Benance (士道に背キ間敷事)
2021-11-12 12:27:00也許這邊也有人在約,所以都會裝的很大肚呵呵~
作者: ads268074732 (DCCC) 2021-11-12 12:52:00
哭
作者: Totoro0802 2021-11-12 13:00:00
行行行 你最棒
作者:
jojia (jojia)
2021-11-12 13:05:00有問題的啊會吃上官司= =
如果被重傷後不反擊是成熟,那古今歷史征戰的理由全部都是兒戲了
作者:
Adrey (今天發生好多事)
2021-11-12 13:28:00生命中有更重要的事吧 報復只是凸顯自己有多絕望而已
作者:
PECVD (PECVD)
2021-11-12 13:31:00被重傷後就反擊就叫成熟 ? 這句話本身就很中二啊 ! 哈哈哈!中二裝什麼成熟呢 ?笑死 !要不要乾脆說 "不抽菸叫什麼成熟" ?哈哈哈 !
你要要扯到抽煙,我也可以照你的邏輯扯說台中瑪莎拉蒂富二代打暈人,逢甲學生的媽媽如果提告反擊是不成熟,呵呵
作者:
anlick (小野)
2021-11-12 13:49:00提告是維護權益 被綠是維護什麼? 名聲? 不反擊是成熟的結論怎麼歸納的啊.... 別人壓根不是這意思 妙哉
作者: jader 2021-11-12 13:54:00
個人覺得報復是七傷拳 但尊重不同想法
作者:
PECVD (PECVD)
2021-11-12 14:23:00笑死 ! 男女朋友要提告 ? 哈哈哈 ! 笑死我啦 !
作者:
huhusir (好好先生)
2021-11-12 14:24:00嘻嘻
作者:
Freeven (夏舞楓)
2021-11-12 14:41:00性別反過來就一堆人支持了,不用假掰
作者:
Freeven (夏舞楓)
2021-11-12 14:45:00早就一堆女的說男友約炮劈腿,不只從來不受到責備,還一堆人紛紛替苦主搖旗吶喊;今天只是性別對換而已法條查清楚一點不要犯法就好
作者: valeria0929 (hope) 2021-11-12 14:49:00
噗
那你也是過得很累欸還是其實你根本找不到對象不會有這種問題才在那腦補你的復仇大夢啊?不是每個人都跟你一樣家裡收租富二代不用上班不用生活有一堆時間做夢欸
作者:
Ned1107 (尼德)
2021-11-12 15:17:00123
作者:
PECVD (PECVD)
2021-11-12 15:45:00顆顆 !
作者:
TOEY (RESOL × RENNIW)
2021-11-12 16:02:00男女朋友這種...嚴格說還沒有結婚狀態嚴重,雖然想報復不是什麼奇怪的行為,但要考慮功效,就像你把狗屎打爆也可能會噴到自己
作者:
samchiu (閒祭秋)
2021-11-12 17:24:00我是不懂對方約炮你到底有什麼好受傷 害你得病才算吧
作者: imchouyu (米米魚) 2021-11-12 18:24:00
我不懂為什麼大家這麼反彈公開事實?被劈腿想發文和親朋好友說一下滿合理的啊?
作者:
PECVD (PECVD)
2021-11-12 18:42:00小學生吵架嗎 ? XD"你看她啦 ! 我被她劈腿了啦 ! 嗚嗚嗚 !""她是個濫交的女人 ! 你們要選我這邊站 ! 一起指責她 !""不能讓道德淪喪 ! 快指責她 !"
作者:
Dreampen (workerlevel)
2021-11-12 19:51:00我說,這篇男女對調就會有人說渣男不能放過,讓他死好
作者:
kilhi (精靈)
2021-11-12 21:47:00放手最爽
現代婊子都不用受指責?世風日下要約不會分手後再約?就是有你們這些舔狗、馬子狗、beta婊子才越來越不要臉
作者:
zoro178 (qaz547126)
2021-11-12 22:40:00廢死的廢死的邏輯就很奇怪啊,外遇出軌你都不能原諒了,你家人被殺死了,你怎麼原諒?
作者: bettylin9 2021-11-13 00:03:00
如果沒有經歷這個事,原本的你會過什麼樣的生活?那經歷過這個事,是不是要讓自己過得比那個樣子還好XD這種時候通常人會比較狠心,那些平常自己不敢觸及的夢想,就可以把這個當理由說服自己也說服其他人XD(不是去作奸犯科...)其次就是算這筆帳XD 我沒有對不起你,而你主動選擇對不起我,這筆帳自己心裡可以有個數,真的放不下,就想想憑空天上掉下一個墊腳石,你可以怎樣好好運用它XD(再次聲明不犯法...人生目標依然是好的...不是要毀了自己的人生...不能氣到鏘掉...最後就是完帳,愈扯愈不清的是最糟糕的orz意思就是最後都是要分手的,你們之間只有債務關係而已往後再見面呢?當然希望你過得好XD 不然我討得了什麼便宜嗎XD 被欠債不一定是不好的,牌可以收著慢慢打XD生活很多時候有太多我們原本不知道的事情,而時間又不能重來,總是我們有做錯的地方,也有別人對不起自己的時候,不要讓這個範圍去挑戰人的極限,而是因此能擴展自己的人生,痛歸痛,但會遇上多少也和自己有些地方還不足有關,與其去傷害別人讓自己沉淪,倒不如學會趁機讓自己成長不然順風順水時候,哪個不是在吃喝玩樂爽翻天XDDD
公審有屁用,會約會劈哪在乎這些 頂多低調一陣子避避風頭
作者:
arishina (weishin)
2021-11-13 23:07:00我看你是不懂法律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