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版上討論度很高呢
其實是好事喔
越多人重視
對於被害人(以跟騷案件而言是女性被害人居多)的保護就越周全
雖然說是三讀通過
不過包括網路上其實還找不到正式通過的條文內容
可以先參考行政院的草案
這個網路上有
先講結論
跟騷法可以視為家暴法的延伸
最重要的就是保護令
而且申請保護令之前
還有一張警方的告誡書
之所以特別提到「家暴法的延伸」
就是要提醒那些害怕跟騷法會讓你被誣告的帥哥們
請你們duck不必想太多
跟騷跟那種「越想越不對勁」的性侵害案或性騷擾案會追著加害人不放的特質不同
跟騷的目的不是要追著人要你賠償或坐牢
看到「告誡書」及「保護令」就知道
跟騷的主要目的
就是
你
給
我
滾
遠
ㄧ
點
get it?
帥哥們
你們的帥氣在早餐店老闆娘眼中才有意義
當你收到「警方告誡書」的時候
不論你是用眼神追女孩紙
還是每天一杯星巴克line給對方
或者颳風下雨也去對方租屋處站崗
都請適可而止
再不懂得到此為止的話
警察就有一定的約制權力對付你
也可以把案件送去法院發保護令
如果法院也覺得你太過分
最後就可能出現「被告某某應遠離100公尺」
接下來只要帥哥你再出現在警察眼前
就是現行犯
去跟檢察官聊聊天
以上的流程
都已經在家暴法的院檢實務中運作很久了
跟騷法只是挪用過來保護其他人
真的不用擔心你的帥氣會被誣告
你真的沒那麼帥啦相信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