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erttrew (發點優文賺P幣)
2021-11-22 14:55:34https://star.ettoday.net/news/1924976
馬幼興
事業、人格被毀滅
家人被侮辱
女方也認罪
確實是誣告
而這樣充滿惡意的誣告
判了什麼刑呢?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185551
前面很多討論
有夠混亂的
提及被誣告的人受的傷害
就會有人跳出來說
“你知道被性侵的人有多少嗎?”
“女性受到的傷害更多啊”
討論被誣告的問題
等於
覺得女性被侵害不重要
????
這到底是什麼低能邏輯?
我覺得問題在於
在台灣
誣告很難成立
而且罪也很輕
這實在太不合理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21-11-22 15:05:00韓國怎麼了
作者:
yakummi (水上)
2021-11-22 15:08:00先幫補血
作者:
bbbing (無)
2021-11-22 15:17:00阿板上很懂法律的人覺得無罪就是給你清白啦
作者:
wiejen (威風八百面)
2021-11-22 15:26:00馬的案例很駭人
作者:
pigiori (科科)
2021-11-22 15:34:00立法是為了保護真正的受害者,要檢討誣告罪那是另一回事舉跟騷受害者的例子是要告訴你,需要受法律保護的人更多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21-11-22 15:35:00那還真的保護不到真正受害人捏
作者:
pigiori (科科)
2021-11-22 15:35:00如果因為有誣告可能性就不立法,那很多法律都該廢一廢了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21-11-22 15:36:00會跟蹤的人絕對都是聰明人 其他北七找棒球隊處理就好
作者:
pinkygirl (pinkygirl)
2021-11-22 15:40:00要誣告不管什麼法都可以誣告好嗎
會被誣告很大一部分是自己可以避免的好嗎…這個緩刑也是用200萬換來的
作者:
bbbing (無)
2021-11-22 16:23:00會被OO有很大一部分是自己可以避免的,這論點超棒的
作者:
zeolas (zeolas)
2021-11-22 16:37:00想討論誣告可以自己去討論啊,不要寄生在跟騷法上很難?
作者:
PECVD (PECVD)
2021-11-22 16:54:00樓上不想討論可以不用寄生在 ptt 上 ! XD
作者:
bbbing (無)
2021-11-22 17:04:00討論法律不考慮惡用的情況,這還真是很有法學素養
作者: Veronicajin 2021-11-22 17:58:00
公然侮辱也可能被濫用啊,怎麼不廢掉呢勞基法也可能被惡勞工濫用啊,怎麼不廢掉?你吃飯也會被噎死啊,你怎麼不絕食?
作者:
bbbing (無)
2021-11-22 18:15:00通姦罪也可能被惡用,阿這個真的廢掉了
作者:
jimabc (Je t'aime)
2021-11-23 11:46:00推 別跟雙標仔講邏輯 他們只在意感覺 感覺懂嗎?
作者: feaze (小毛小毛) 2021-11-23 13:12:00
公然侮辱除罪化其實已經有不少討論了啦
阿就在講跟騷有大機率被誣告還在跳針其他法也有被誣告的可能..顆顆
有白紙黑字證據的東西,你拿來跟這種心證可以占大多數的比wwww謝謝你的表演
阿就故意不跟你討論重點啊 第一次跟這些人「討論」哦
作者:
bbbing (無)
2021-11-25 09:14:00妨礙名譽這個也是有白紙黑字的,都已經發生很多濫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