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家庭主婦要薪酬?

作者: keepdown (keepdown)   2021-12-22 14:38:57
Hello Skytowerlll,
謝謝你的回文,我覺得的確很值得大家思考
男/女權自助餐一直都是板上很熱烈討論的議題
我的回應在內文囉
※ 引述《skytowerlll (Try)》之銘言:
: ※ 引述《keepdown (keepdown)》之銘言:
: : 推文說沒回應原原PO,這裡直接回:
: : 婚姻裡面如果計較誰比較爽,那就真的可以不用繼續了。
: : 你覺得太太過很爽,你可以跟他說,這樣你覺得不舒服。如果他願意因為你的不舒服

: : 擇「不要過那麼爽」,那恭喜大家就繼續走下去。
: : 如果你太太就想要「過這麼爽」,你就是「不想讓他過這麼爽」,那就不用繼續這段

: : 了。
: 在我看來這只是包裝的比較好看的計較.
我的確沒有這樣看,謝謝你提供不同的看法呢。
: 計較很好, 婚姻能走下去本來就是兩邊都要覺得平衡沒有不舒服.
: 你上面這段話意思不就是
: B覺得A過很爽(假設是客觀事實). 要嘛A願意調整. 要嘛B自己吞下去.
: 但會出問題不就是A不願意調整, B又吞不下去?
對的,我覺得婚姻可以走得長久,就是
A.大家都把對方放第一
B. 有一方把自己放第一,但另一方也甘心樂意地吞下去
: 那請你帶入一下要B吞下去的心態再仔細想一想.
: 從你下面的舉例中我更改一些內容.
: : ——————
: : 我負責賺錢養家,我老公負責顧小孩和做菜
: : 家事就是互相
: : 我的薪水就是把所有家用出完後
: : 有剩下的錢平分給我跟我先生當成我們的零用錢
: : 也就是他要把那些錢丟到水裡也可以
: : 所謂的家用也有cover到彼此的一些個人支出
: 家事互相及薪水平分.
: 1. 改成先生要求薪水7:3比(或更多), 他要過的比較爽一點.
: 2. 先生要求妳下班後要增加負擔的家務比例. 他要過得比較爽一點.
: 請問妳能接受嗎?
: 妳認為先生不該這麼爽 還是 妳要吞下去呢?
說老實話,我還真的能接受(愛到卡慘死?)
你可以去A我ID,我發表過我先生怎麼疼愛我。
那種疼愛是把一個人放在第一位的疼愛,時時都考慮到第一位
又怎麼能用金錢或是家事量衡量
我沒跟我老公拿生日禮物,但我買了一台PS5給他
(這也有文章可以查,因為我沒買過電動,還去Playstation版問)
因為我不需要我老公的錢啊
而他最喜歡的紓壓方式是打電動,讓他過得開心我也開心
: : 打這麼詳細就是想說沒人過得比較爽
: : 大家都是互相
: : 家事互相
: : 顧小孩互相
: : 金錢當然也是互相
: : 以上
: 沒人過得比較爽不就是計較後的結果嗎?
: 什麼都要互相 (計較)
: 妳的說法就只是比較好聽而已.
: 也只是,妳們已經處在平衡的狀態.
: (不然, 妳就讓先生過比妳爽麻~
: 多給他一點錢或是妳多做點家事呀, 那麼愛計較幹嘛呢??!
: 實踐一下妳的說法, 以後多給他20%好不? )
做家事方面我覺得真的很難說誰做得比較多
大家都真的是有時間就做
所以不一定誰比較有空
像我現在產假結束後上班,我們公司的政策是復職後第一個月半天班
我另外半天就是在做大家平常沒空做的家事呀
像是刷洗浴室之類、清潔孩子們的遊戲區域
但也不一定是家事
像最近耶誕節要到了
我就自己做了花圈跟做了佈置
或是昨天是冬至,我就做了湯圓
(事實證明半天是不夠的,還多請了假(菸)上一篇有圖啊但有點微失敗)
我這週四週五也請假,因為我要為了耶誕節整理家裡,還有耶誕餐
(挑戰老公一直很想吃的威靈頓牛排)
: : 講這種幹話的100%沒有小孩
: : 跟兩三歲的小孩綁在一起一小時
: : 我寧可在外面工作十小時
: : respect 所有幼兒園老師
: 阿妳就選了妳喜歡的項目了阿.
: 人家老婆也是選了自己喜歡的所以待在家裡阿.
: 不然, 幹嘛不出去工作就好了呢?!
: 整天喊累,錢少, 又不換工作到底在想什麼阿...
誒這不是我哈哈哈哈
這是另一個板友,你可以直接回他文問他
作者: bbbing (無)   2021-12-22 15:08:00
B方案真的是台灣顯學
作者: huzzah (哈囉~你的格調呢)   2021-12-22 15:10:00
其他顯學歸其他顯學 K夫妻這樣很好啊 婚姻追求的不就這樣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21-12-22 15:21:00
B方案很弔詭, 用弔詭的方案會代出弔詭的邏輯. 例如難道你第一次婚姻的失敗, 是因為你不願意吞嗎?因為只要你願意吞, 那婚姻就可以維持了阿所以婚姻的失敗錯在妳, 而不是要客觀的去找出是誰讓天平失衡嗎?!然後恭喜妳老公, 加薪20% (?
作者: yaokut ( )   2021-12-22 16:41:00
婚姻講求的是甘願,而不是犧牲~一種是看到對方/自己的開心,自己/對方也會開心,目標是兩個人都開心。一種是不甘願,把自己擺在犧牲的位置思考,自然只能二擇一。
作者: huzzah (哈囉~你的格調呢)   2021-12-22 16:52:00
B方案那樣要考慮的可能不是弔詭 是兩個人不適合談沒共識就互相放生過更美好的人生就好而且看看人家K大也不是願意吞 K大老公對他的細膩程度是被推爆耶 這部分有PR90-95 隔壁版一堆發文得態是我 超 辛 苦你給太少、你過太爽 惡婆婆+比噁男更噁的在下的觀點是人家不願意"吞" 剛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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