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reshguy (懷念不如相見)》之銘言:
: 如標題...這件事我想了很久。而且其實我想加一些限制:
: 【對於不要小孩且資產比女方多的男性】結婚有什麼好處?
我是覺得等你有錢再來考慮這件事吧
: 身為一個還沒結婚的人,目前看到身邊離婚對數,大概有1/3了...
: 不管婚前多麼看好的,都有人走上這條路。連婚前交往超過8年的老情侶
: 婚後只撐5年多就離了...比交往還短!!我感到很訝異。
: 可是仔細想來,好像也不用訝異...很多不穩定因素都是婚後才出現的:
: 婆媳因素、房貸、近距離相處的摩擦、家務、小孩...婚前交往再久也不會冒出這些問題
: 也許除了部分同居過的,看得到對方邋遢雜亂...其他像婆媳或小孩根本是新挑戰。
: 至於我以前在別篇說了:婚姻這種民事契約,恐怕是社會為了保障女性經濟所設計...
: 1.違背性忠貞:配偶可以求償,女友無法
: 2.發生意外繼承財產:配偶可以,女友無法
: 3.分手時...離婚可以有贍養費,女友什麼都沒有
: 當然偶爾也有女方比較富有的,但是誰都知道,那是「極少」罕見特例
: 說共同買房,房貸女方出比較多,有幾個?
: 說共同負擔經濟,家用開銷、養小孩,女方出得多,也極少...
: 那麼回到原問題...對於【不想要小孩的有錢男人】婚姻到底有什麼好處?
很簡單
happy wife,happy life
我不知道我算不算有錢
但我自己的體感來說,
賺錢對我來說 piece of cake
分給錢給自己最愛的女人花一點問題都沒有
每次給老婆零用錢讓她去按摩spa護髮保養
老婆笑咪咪的,整天情緒很嗨,
晚上睡覺幫我馬殺雞雞殺馬全套服務我更嗨
人生要的不就一個爽字
不然人生的好處是甚麼?
: 感情上我也覺得長期交往就該結婚,但是理性思索...還真找不到好處
: 甚至...要小孩也未必要結婚啊!!只是目前沒這風氣而已。
: 沒結婚的雙方:要分手比較簡單、經濟切割也簡單、婆媳問題較不容易出現
: 甚至無論男女,要在外面偷偷來一下,也不會被民事求償...
dpp+法官判例已經告訴社會,
外遇民事求償公定價就 30~50 萬,
像我這麼窮都覺得是小錢了
我看不出來對有錢男人這算哪門子問題?
至於婆媳...除非婆媳雙方有不可解的
意識形態的問題
否則用錢可以解決掉 90% 的生活問題
: 不結婚不容易被催買房...長期同居,夫妻間該做的都能做...
: 那,聰明的,你告訴我...如果是經濟優勢的男性,為什麼要結婚?
我是不懂你啦,你寧願把身後事交給
一年不知道見幾次面的親戚處理
覺得比給跟你朝夕相處的女友/炮友(?)會更好?
也許你覺得你的親戚跟你比較親吧
你的女友/炮友就只是一個同居上床對象
但我對於我朝夕相處老婆的信任度
是遠超過各家親戚的
最少當我病危之際時,我相信我老婆會以對我
最有利的方式來決定是拔管還是急救
她不會去考量最大化遺產的角度
但對親戚我沒這個把握
婚姻制度本來就截長補短
資產多的本來就往資產少的方向去平衡
資產少的要在其他地方多付出
我在猜啦
錢對你可能很重要,
因此你通篇都在討論錢的分配
但有錢男人的想法:很簡單錢並不難賺,
怎麼跟枕邊人爭利讓自己的資產最大化並不是重點
怎麼讓讓生活過得更爽才是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