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307274 (阿德)》之銘言:
女友不太算是標準迷妹,只是有關注藝人,比較跟流行,迷妹通常有特定膜拜的偶像
,也不太捨得把辛苦搶到的相關產品拿來用,更何況送人。
他送你的衣服鞋子有符合尺寸嗎? 有的話,還是有想到你能不能用才去買。
關鍵是不是香水事件?說想要聞歐巴的味道,然後你每次噴又聞得很享受,會覺得不舒
服也是可以理解的。
可以想想,自己想要什麼,是想收到一份量身打造的禮物,還是希望女友對藝人的熱情
不要表現得太OVER?
P.S.
我是覺得從文字描述中,感受得到充滿愛意的男友視角,畢竟這個社會有滿多偏見,追星
就是其中一項,女友能在你面前表現出有點迷妹的一面,想必是需要足夠的信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