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uLiZn5566 (同理心5566)》之銘言:
安安
強者我國中同學
第一段婚姻
替老婆家付房貸,給與生活費
老婆要開鞋店,就去借了一百萬信貸給她開
為了買房子,把爺爺留的房子賣了100多萬
再湊上父親遺產三百萬
有了房子頭期款,跑去貸六百萬
自己房貸繳了兩年(不知道當時有幫老婆家
最後
因為終於申請到調回台灣惹
然後離婚(原因沒問他
兩個小孩贍養費600萬一次付清
房子賣掉
最後背著兩百萬債務
前妻從此不讓他見小孩
他就什麼都沒有,從新開始
給你參考
: 幫可憐已自刪的那位說一些話啦
: 說真的幫忙繳房貸勉強算是負擔家計啦
: 假設兩人結婚之後需要找一個地方住
: 那麼兩人可以一起住在某個地點A
: 在這個某地點A住是要負擔使用費的
最後他又跑去結婚再怒生兩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