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說阿
怎樣都會有意見
那不如白紙黑字弄個共同持有
房貸AA
這樣最公平
像我跟我女伴
現在就是一起在高雄養公寓2F
每月還款金額15720,也就是每個人出7860
剛剛去看591,3房2廳2衛可開伙附冷氣
同等級的房子租金大概在13000~15000那邊
可能還要過一陣子租金才會漲到跟貸款差不多吧
說真的買在2021高點真的蠻吃虧的
不過甘之如飴啦
是自己的房子,開伙養寵物也沒人管
然後多了一份責任心在那邊
分配打掃也比較甘願,比較不會吵
而且再也不會聽到幹嘛幫你繳房貸這類的幹話
何樂而不為呢
唯一的缺點大概是兩個人的首購就這樣都沒了
大概是這樣
給你參考
※ 引述《empireisme (empireisme)》之銘言:
: 如題
: 有人說婚前買房繳房貸是增加個人的資產
: 所以不算分攤家計
: 可是問題是如果買房的地點雙方都認可
: 假設買房的人沒跟另外一半收房租好了
: 我想這也是常態吧?!
: 那這樣假設房貸四萬好了
: 同等級的房子可能租金兩萬到兩萬五
: 阿,這樣真的不可以算分攤了租金一半的家計嗎?
: 就是分攤了一萬到一萬兩千五的家計
: 我不是說買房的人就可以合理不出家庭的其他錢
: 或是禁止人家養父母
: 那都是不合理的
: 我一直覺得很奇怪
: 租金一人繳一半沒人有意見
: 結果有人提供一個你可以接受的住所
: 沒收房租
: 卻不算分攤家計?
: 不然我下次跟我借宿的朋友說
: 因為房子是你名下
: 我如果給你錢,只是增加你的資產
: 所以你完全沒付出的概念?!